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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 2)

,也给他们老两口带了年货,还给他俩做的鞋子,这回过年好,有新衣新鞋穿了。

看着平妪满脸喜色的絮絮叨叨,沈觅微微一笑,想起现在不知道在哪里采风的阿爹。

九年前,沈觅在这个世上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沈父,一声颤巍巍的“老爸”叫的沈父喜忧参半。

喜的是女儿终于死里逃生,醒过来了,忧的是女儿是不是摔下马车的时候伤了脑袋,神志不清。

若不是神志不清,怎会叫“老爸”而不是“阿爹”呢?

三年一个代沟,沈家父女这代沟差大发了。

沈觅也呆住了,摸摸隐隐痛着的脑袋,再看看周围的摆设,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老天爷这玩笑开大了。

沈父和前世的父亲长得十分相像,肤白貌美......嗯,一表人才,就是年轻了些,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前世沈觅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了,母亲另外组了新家庭,生活得不错,还给她添一弟弟。

沈觅从来没有埋怨他俩没给自己一个完整的家庭,她觉得人是自由的,合则聚,不合则散,好不容易活一辈子,犯不着为了孩子困在不合适的婚姻里.

瞧瞧这觉悟,不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三年一个代沟......2017到公元前......等等,拿个计算器......

☆、八块腹肌的牛粪

沈觅跟着父亲生活,与母亲一家正常友好往来.

宽大广阔的胸襟换来了理想的回报:爸爸是自己的亲爸爸,妈还是自己的妈,弟弟也还是自己的弟弟,至于妈妈的二丈夫,则是别人的爸爸.

复杂的家庭关系被转化的这么条理而简单,完全归功于沈父的良好教育.

沈父没再婚,一直自己带着沈觅经营着祖传下来的中医馆,当爹又当妈的辛苦自不必说,从两岁起就把女儿抱在腿上教认字,启蒙教材就是本草纲目,五岁的时候沈觅已经能把药方子念的溜溜的。沈觅懂事早,学习年年优秀,从来不让沈父多操心,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知道帮着沈父在厨房剥蒜摘菜叶,小学的时候已经在药房帮着抓药拿药了,父女焦不离孟的美好生活直到沈觅考入a城医科大学.

开学的前一天,沈觅对父亲说:\"老爸,这些年你自己一个人不容易,我以后不能天天陪着你了,再找个伴儿吧,我保证不吃醋,拿你当亲哥,拿她当亲姐.\"

沈父感动得泪眼汪汪,摸着女儿的头,不住的感叹,\"闺女长大懂事了,翅膀刚硬就飞的老远,老爸以后不能天天照顾你,找个男朋友吧,标准照着老爸就行,也不用太好,太好了配你有点糟蹋,你把他带回来,我们哥俩好好喝几杯.\"

直到沈觅研究生毕业,以中西医兼通的优势过五关斩六将的进入a城最好的医院,好不容易带回一个叫冯现的男朋友,身高一米八,学历高,外型出色,衣服里还裹着八块腹肌,沈觅很快陷入传说中连英雄都过不了的美人关.

不料沈父看第一眼便沉了脸,说什么也不同意,理由是男人最懂得男人,一看冯现就是傲气加自私的男人,他悉心呵护了二十多年的花朵绝不能插在牛粪上.

见过八块腹肌的牛粪吗?!

冯现样样出色,怎么看也不像牛粪,沈觅很不服气,第一次与沈父闹了脾气.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同时证明还是男人这种生物最懂得同类.

冯现不负沈父所望,积极亏待了沈觅,为了鸡毛蒜皮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伤的沈觅心累不已,最终两人和平分手.

为了抚平心里的伤,沈觅决定出国救死扶伤,救的是别人的命,扶的是自己的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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