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烟雾翻滚,自动分开,露出一条清晰的道路,很容易就被注意到了。
无人回话。
道路尽头,缓缓走出两个男人——刘新宇、离情。
“你是什么人?”老大眼底浮现出凝重之色,他就不该相信菲尔斯那个满脑子只有美色的男人,这个男人,一看就绝非善类,怎么会被划为无害?至于,站在刘新宇身后的离情,很自然的也被他忽略了,那副小受的模样,任谁见了,也不会把他当回事。当然,知晓离情身份的人除外。
刘新宇掏出一方白色的手帕,动作优雅的擦拭着自己的双手。“杀你们的人。”
“阁下,我们并不想与你为敌。”老大是个聪明人,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与任务无关的事情,他不想节外生枝。所以,他用的是敬称。
“老大,怕什么?一个弱鸡,我一个枪子就可以打死他!”菲尔斯一脸鄙视,手中的枪指向刘新宇。
“啊!”还未等他有所动作,手腕一阵剧痛,让他不得不松开双手,发出一声惨叫。手中的枪直接掉落在地上,砸到了他的脚上。
人影一闪,快得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当人影停下,离情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刚才这个垃圾看他的目光,让他作呕,若不是主人阻止,他早就送其去见了阎王。
“你……”脖间的剧痛让他呼吸困难,脸憋得通红,说不出一句话来。菲尔斯没想到自己第一次看走了眼,竟是如此的要命。
这少年,哪里是一个任人玩弄的宠物?那利爪,可绝非寻常人所能拥有的。
菲尔斯虽然莽撞,但是并不愚蠢。从离情的速度及手段,便可知被其称为“主人”的那个男人,会是怎么可怕的一个人!
莫非……他们这次真的踢到了铁板。
“无能的人,就算是拿着神兵利器,也依然无能!更何况是枪这种死物!”离情冷声道,手微微用力,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菲尔斯的脖子就被他扭断。
“……你……”菲尔斯双眼无神,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转身,离情又回到了刘新宇的身边,双手下垂,恭敬地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
“一语不合,阁下便杀人,未免有些过了吧!”老大不愧是经历过枪林弹雨的人,知道的事情也比其他人要多。这世上有些人,是他们这些普通人所不能抗衡的,你说用枪支弹药对付他们?别开什么玩笑了,这些东西对那些人而言,不过是笑话,拿出来也是丢人。
“对主人无礼,能死得如此痛快,已是主人的仁慈。”离情道。
“你……”约瑟夫怒极,菲尔斯与他的感情最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好友死在自己面前,他怎么能不怒。
“约瑟夫!”老大拽住了约瑟夫,压制住他的冲动。转而看向刘新宇,“阁下莫非忘记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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