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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 2)

他什么时候干过夺舍这种事???

这名公鸭嗓少年人也踹了,屋也砸了,出够了气,带着两名家仆大摇大摆迈出门去,摔门高声命令:“看牢了,别让他出来丢人现眼!”

门外家仆连声应是。待到人走远了,屋里屋外都静了下来,魏无羡便想坐起,然而肢体不听使唤,又躺了回去。他只得翻了个身,看着陌生的环境和这满地狼藉,继续头昏眼花。

一旁有一面被掷地的铜镜,魏无羡顺手摸来一看,一张白得出奇的面孔出现在镜中,两坨大红不均匀也不对称地坨在面颊一左一右,只要伸出一条鲜红的长舌,活活就是个吊死鬼。

魏无羡有点无法接受地扔开镜子,一抹脸,抹下一手白粉。

万幸,这具身体并非天生样貌清奇,只是品味清奇。一个大男人,居然涂了满脸的胭脂粉黛,关键是还涂得如此之丑。

受此一惊,惊回了点力气,他总算坐起了身,这才注意到,身下有一个圆环咒阵。环阵猩红,圆形不规,似乎是以血为媒、以手画就,还湿漉漉的散发着腥气,阵中绘着一些扭曲狂乱的咒文,被他的身体擦去少许,余下的图形和文字邪气中透着阴森。魏无羡好歹也被人叫了这么多年无上邪尊啦、魔道祖师啦之类的称号,这种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的阵法,他自然了如指掌。

他不是夺了别人的舍——而是被人献舍了!

“献舍”的本质是一种诅咒,发阵施术者以凶器自残,在身上割出伤口,用自己的血画出阵法和咒文,坐于环阵中央,以肉身献给邪灵、魂魄归于大地为代价,召唤一位十恶不赦的厉鬼邪神,祈求邪灵上身完成自己的愿望。这便是与“夺舍”截然相反的“献舍”。它们都是名声不好的禁术,只是后者没有前者实用和受欢迎,毕竟很少有愿望能强烈到让一个活人心甘情愿献出自己的一切,因此鲜少有人实施,百年下来近乎失传。古书所载的例子,有证可靠的千百年来不过三四人,这三四人的愿望无一例外都是复仇,召来的厉鬼都完美地以残忍血腥的方式为他们实现了愿望。

魏无羡心中不服。

他怎么就被划分成“十恶不赦的厉鬼邪神”了?

虽说他名声是比较差,死状又非常惨烈,但一不作祟,二不复仇,他敢发誓上天入地绝对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安良本分的孤魂野鬼!

可棘手的是,献舍是以施术者意愿为先的,就算他再不服……上都上身了,这便默认双方达成契约,他必须为施术者实现愿望,否则诅咒就会反噬,附身者将元神俱灭,永世不得超生。

魏无羡扯开衣带,又举手察看,果然,他两腕都交错着数道利器划过的狰狞伤痕。伤口的血虽已止住,可魏无羡清楚这些不是普通的伤,如果不为身主完成愿望,这些伤口便无法愈合。拖得越久越严重,超过期限,就会让接收这具身体的他连人带魂活活地被撕裂。

再三确认无误,魏无羡心中连说了十声“岂有此理!”,终于勉强扶墙起身。

这间屋子大是大,却空荡又寒酸,床罩棉被不知多少日没有换洗了,散发着一股霉味。墙角有一只竹篓,本是用来扔废物的,方才被踢倒,脏物废纸滚落满地。魏无羡见纸团上似乎有墨痕,随手拾起一只,展开一看,果然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他忙把地上所有纸团都收集起来。

这纸上的字应当是这具身体的主人苦闷之时写来发泄的东西。有些段落语无伦次、颠三倒四,焦虑紧张透过扭曲的字迹透纸扑面而来。魏无羡耐着性子一张张看过,越看越是觉得,太不对劲。

连蒙带猜,大致捋清了一些东西。首先,此身主人名叫莫玄羽,此地名为莫家庄。

莫玄羽的外公是本地大户,族中人丁稀薄,命中无儿,勤恳耕耘多年也只得两个女儿。二女名讳并未提及,反正大女是正室夫人所出,招的是入赘夫君。二女虽相貌出众,却是家奴所出,因此原本莫家打算随便打发她嫁出去,谁知她另有奇遇,十六岁时,有一位大家主路过此地,对她一见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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