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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1 / 1)

要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先生,自从你离开彭杰,什么值得注意的事也没发生。板球赛似乎完了。有些大树开始掉叶子了,掉得非常早。博雷尼乌斯先生跟你讲过某些姑娘的事吗?我忍不住撒过野,这是某些男人的天性,可你不该把我当作一条狗那样来对待。在你来以前,想要个姑娘是很自然的事,你不能违反人的天性。博雷尼乌斯先生是通过新开的圣餐仪式学习班,才发现姑娘们的事的,他刚刚跟我谈过话。我从来也没像那样进过绅士的房间。你是不是因为大清早就被吵醒而对我烦透了呢?先生,那是你的过错,你把脑袋压在我身上了。我有活儿要干,我是德拉姆先生的仆人,不是你的。我不是你的仆人,我不愿意被当作你的仆人来对待。我不在乎把这个想法公诸于世。我只尊重那些该尊重的人。也就是说,那些地地道道的绅士。西姆科克斯说:“霍尔先生说过,安排他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我安排你当了第五名。可我是队长呀,你没有权利由于这个缘故就不公正地对待我。又及:我还知道一些事。尊重你的阿·斯卡德

最后的附言引人注目,然而莫瑞斯能够从整体上来焦急地考虑此信。关于他本人和克莱夫,仆人当中显然流传着声名狼藉的闲话。然而,事至如今又能怎样呢?就算他们在蓝屋或羊齿丛之间的行为被人窥视,引起了误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担心的是目前的事。斯卡德为什么偏偏提及这些流言蜚语?他安的是什么心?他为什么洋洋洒洒抛出这一大篇,有些词句是令人不快的,很多是傻话,还有几句比较亲切。读着这封信的时候,莫瑞斯觉得它像是一块腐肉,他必须把它赶紧交给律师。然而,及至他将信撂下,点燃烟斗,却认为这像是他本人也会写的信。昏头昏脑吗?昏头昏脑又怎么了?倘若是这样的话,也是符合他自己的行为准则的呀!他不稀罕这样一封信,他不清楚对方写此信的意图——也许有半打意图——然而他不愿意冷淡苛酷地对待它,犹如克莱夫在《会饮篇》原著这件事上对待他那样。克莱夫振振有词:“上面是这么写的,请你记在心里。”他写了回信:“阿·斯。行。星期二下午五点钟在大英博物馆门口跟我会面。博物馆是个巨大的建筑物,谁都会告诉你是哪一座。莫.c.霍。”他觉得这么写最好。他们两个人都是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的人。要是争吵起来,最好也别惹世人注意。至于选这个地点来会见,因为不大可能在此撞见与他相识的人。可怜的大英博物馆,既庄严又纯洁!年轻人微笑了,脸上浮现出顽皮、幸福的神色。这微笑还有个原因:想到了克莱夫归根到底并未能完全不受毁谤。尽管这张脸现在绷起来了,露出没那么愉快的皱纹,却足以证明他是个强壮的运动员,丝毫没有受到损伤,终于摆脱了一年的苦难。

第二天早晨他回去工作了,新产生的活力一直持续着。在拉斯克·琼斯那儿一败涂地之前,他曾对这份工作满怀希望,认为这是自己几乎不配享受的殊荣,它将使他恢复正常生活,从而在家里也能抬起头来。然而如今连这个希望都破灭了。他又想大笑一场了,心里琢磨着自己为什么会被欺骗得这么久。希尔与霍尔证券公司的主顾们来自中产阶级的中问阶层,其最高的愿望好像就是确保一座避难所,而且还是一座持久的避难所。不是害怕的时候前往躲藏的黑暗中的隐匿处,而是遍地都是、时时刻刻都有的避难所,直到大地与天空的存在被抛到脑后。这座避难所保护人不受贫穷、疾病、暴力与无礼的侵犯,最后,就连快乐也被剥夺了,是神悄悄地让他们遭受这个惩罚的。莫瑞斯从他们脸上,正如从办事员以及合伙人脸上看出,他们从来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社会为他们提供得太齐全了,他们从未苦斗过。惟有苦斗才能把多情的心与肉欲融合起来,化为爱。莫瑞斯可以做一个出色的情人,他能够给予并接受真诚的爱。然而在这些人身上,那两样并没有融合,他们要么昏庸无能,要么荒淫无耻。眼下,在他的心目中,后者还没有前者可鄙。客户到他这儿来,要买既安全又有六分利息的证券。于是他回答:“高利息和安全不可兼得——你得舍弃一样儿。”最后他们就说:“要是我把大部分钱都投在四分利息的证券上,用剩下的一百英镑来玩儿,你看怎么样?”即使他们玩了股票,为了避免扰乱家庭生活,充其量也就是那么一点儿,但也足够显示他们的美德是虚伪的。直到昨天,他在他们面前总是卑躬屈膝。

他为什么为这帮人服务呢?他像一个锋芒毕露的本科学生那样议论起自己的职业道德来了。然而火车里的其他乘客没把他的话当真。“小霍尔是好样儿的。”这个评价依然没有变。“他决不会失掉一个客户,他才不会呢。”他们下结论说,对一位实业家而言,冷嘲热讽并非不相称。“口头上虽这么说,他一个劲儿地投资。还记得吗?春天的时候他还谈论贫民窟呢。”

雨照老样子下起来了,砸在一百万个房顶上,偶尔还捎进屋里。雨把烟浇得消散了,以致使石油的臭气与湿衣服的气味相混合,弥漫在伦敦的大街小巷。它连续不断地降在博物馆那宽敞的前院,笔直地泼在脏了的鸽子和警察的钢盔上。下午暗得厉害,博物馆内部已经点燃了几盏灯,宏伟的建筑物使人联想到一座坟墓,奇迹般地被亡灵照亮。

阿列克先到了。他没再穿灯芯绒衣服,却身着崭新的蓝色三件套礼服,头戴圆顶硬礼帽。这是他为了前往阿根廷而添置的旅行装的一部分。正如他所夸耀的,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家庭——客栈老板、小生意人——他一度看上去像是个森林中未开化者之子,那仅仅是出于偶然。他确实喜爱森林、新鲜空气和水,比对任何东西都爱。他还喜欢保护或杀害野生动物。然而森林里没有“好机会”,凡足想发迹的年轻人必然撇下森林。现在他莽撞地下定决心努力发迹。命运使他掌握了一只罗网,他打算将它布下。他大步流星地跨过前院,跳跃着迈上台阶,到了有圆柱的门廊下,他就一动也不动地伫立在那里,惟有一双眼睛仍眨巴着。像这样突然改变动作是他的癖性。他总是犹如一名散兵似的向前挺进。克莱夫在推荐书上写道,他老是“在现场。阿·斯卡德被我雇用的期间,我发现他既敏捷又勤勉”。眼下他打算将这些本领露一手。当猎物乘汽车抵达时,他感到冷酷、恐惧参半。他了解绅士,也了解伙伴。这个曾经说过“管我叫莫瑞斯”的人,到底属于什么类型呢?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伫立在那儿,就像在彭杰的正面门廊外边听候吩咐一般。

莫瑞斯忐忑不安地走向平生最危险的一天,然而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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