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笑眯眯地加入进去:“你们在说什么?带我一个呗。”
看着陆扬突然放大的脸,沈兴愣了愣,话语硬生生断在嘴边。
“沈兴!”没想到陈东耀当麦霸还能注意到身后的人在说小话,“让你来这儿是唱歌的,不是聊天的!下首歌就是你的,快来点!”
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喝得有些醉了,握着个麦克风,一副君领天下全世界我最屌的模样。
“陈经理,我觉得你唱的非常好。”沈兴真诚地说,“我就只想听你唱。”
陈东耀不吃他这一套:“少来拍马屁!上司让你唱你就唱,不然扣你奖金!”
“……”我从未见过如此蛮不讲理的上司。
陈东耀:“还不来?是不是不给我面子?”
沈兴无奈,只有站起身走到点歌的机器前,点了首大学以来唱的比较多的一首歌。
正好陈东耀的第三首歌已是尾声,很快屏幕上就出现沈兴点的歌的名称。
这时不料陆扬开口:“另外一只麦在哪里?这首歌我也会唱。”
话下之意,就是要和沈兴合唱了。
会唱的歌一起唱,这在ktv里再常见不过。
但沈兴的肩膀还是僵了僵。
他已经躲不掉了。
这首歌光听节奏就不是和陈东耀点的前三首歌是一个画风的,吉他声萧索,如同秋日白穹上的一抹淡云,天高地广,旅途寥寥。
与悠扬宁静的旋律形成对比的,是沈兴握着麦的手上的冷汗。
“若你没法为我安定,宁愿同渡流浪旅程,不怕面对这无常生命……”
即使已是步入社会的人了,但沈兴的声线依然清澈如当年,甚至可以说有几分少年音的意思。他对配音和唱歌没有研究,就算当初在今宵酒醉里翻唱过,也只是随心所欲而已,因此他并不懂得变换声音的技能。
所以一旦开口,就意味着他在陆扬面前无所遁形。
陆扬很快就会知道他隐藏的面目了。
一想到这一点,沈兴的心就怦怦加速起来,连带着声音都有几不可察的颤抖。
他想象过被陆扬认出来的种种场面,却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么一天的这么一个场合。
唱着这么一首歌。
不过想想,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的。
反正迟早都要知道的,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也好。
正好马上要放年假了,对方多半要回家,用不着天天见面犯尴尬。
怀着一半释然一半破罐破摔的心情,沈兴一边唱着,一边稍稍侧身把目光投向身后坐在郑陌旁的陆扬。
只见陆扬手上已经拿到另一只麦了,天花板上跳跃变幻的彩光在他如雕刻般精致深邃的俊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漆黑的眼眸映出正对面led板上mv的冷色画面。
似是注意到了沈兴的视线,他也望了过来。
目光中没有预想中的疑惑、惊奇或是嫌恶,平静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
甚至在目光交汇之际,他的嘴唇还微微上扬,冲沈兴露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诶?
他没认出来?
正当沈兴愣神的时候,陆扬的目光已经回到了mv的字幕上,用着北望式标准的嗓音唱了起来:
“让我做只路过蜻蜓,留下能被怀念过程,虚耗着我这便宜生命。
让你被爱是我光荣,无论谁在嫌我煽情,不笑纳也不必扫兴。”
和沈兴的声音不一样,陆扬唱歌时的声音总比说话时要沉,唱低音时极具有磁性,但也唱得上高音,唱法歌声总带着几分洒脱与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