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吴警官高吉道,“这死丫头还真跑去卖酒了?说了有事跟我联系,怎么就是不听话呢!”
“大概是不想麻烦别人吧。”周森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吴警官沉默了一会儿说:“请问您是酒吧的工作人员吗?能说一下您在哪个酒吧吗,我去拿一下手机,回头给她送去。”
周森轻浅地笑道:“老吴,我是周森。”
“啊?!”
旅馆里,罗零一在背包里翻了半天,怎么都找不到手机。
她回忆了一下,拧起眉,毫无疑问,她把手机忘在酒吧了。
她靠着冰冷的墙壁坐下,身上穿着周森的大衣,手揣到兜里,触到什么东西。
她愣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是一枚女士钻戒,瞧着是几年前流行的款式,那时她还没坐牢。
款式再老也是钻石戒指,价值不菲,罗零一立刻起身出门到旅馆一楼值夜的老板不耐烦地指了一个方向,罗零一道了谢,走过去打电话。
拿起听筒,她凭着记忆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号码拨出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接,一声声忙音仿佛与她的心跳重合,她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就在电话要自动挂断时,那边终于有人接了起来。
“是我。”在对方说话之前,罗零一就快速地说,“我是手机的主人。”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透过电话,多了一丝额外的质感,越发悦耳了:“你忘记了你的手机。”周森慢吞吞地说,“要来拿吗?我住得有点远呢。”
“......你忘了你的戒指。”罗零一低声说,“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这次那边很快回了话,并且可以听得出他很急切。他直接问她:“你在哪儿?”
半个小时后,在旅馆楼下,罗零一等到了周森。
奔驰s600防弹型轿车,黑色,低调,一点都不招摇的颜色。车灯明亮极了,车子横在她面前,那车灯好像车子的眼睛,有着藐视一切的眼神。
周森从车上下来,西装笔挺,眉眼间萦绕着一丝夜间动物特有的警觉。
他来到罗零一面前,她没有再穿那件大衣,大衣搭在她纤细的手臂上。
她望着他,显得怯生生的,将大衣和戒指分别用两只手递给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吭声,他去接东西时,她才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他结婚了。
这是她当时的想法。然而下一秒,她就感觉到非常不适,那种被背叛的心情激烈地涌了出来,占据了她的大脑。
“既然你结了婚,就不该背叛你的妻子,出入那种场所。”罗零一不假思索地说道,脸上是责备的表情。说完之后她又觉得茫然,后退了一步,无言地捂住了眼睛。
她在找死,对这样一个人说出那样的话,真是不知死活。
不过,周森并没把她怎么样。
他甚至轻轻地,略显怀念地说:“要是她还能像你现在这样活生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