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张昶就是黎蓁的初恋,或者说第一个暗恋的人。
当然,这是她后来总结的,当时的黎蓁则认为,她只是上课喜欢偷看张昶了点,听别人说张昶的名字会不自在了点,觉着张昶的皮肤比别的男生白了点,脸好看了点,哦,还有,喜欢与自己作对了点,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这怎么可能是喜欢嘛!至于听到班上女生说张昶喜欢谁谁谁,偷偷在旁边翻白眼,那就只可能是年幼的时候躁动了点!
学习上,张昶跟黎蓁不相上下,虽然有时会比黎蓁少那么几分,也完全是因为黎蓁英语好得过分,每次都能甩别人几条街。
发英语卷子的时候,老师总是把她的留在最后发,然后大声念出她的分数,在全班同学的倒抽气声中,暗暗点头。
黎蓁对此也颇有些骄傲,拿上卷子,高昂着头回座位去了,像是个巡视自己领地的女王。
当然,如果忽略她那满头翘起的乱发,和那一周未洗的裤子的话,就更像个女王了。
按理说,这么个乡下姑娘,英语能好到哪儿去?
但黎蓁的英语还真就好到离谱,好到她高中考去了县一中,英语更要甩别人几十条街了,每次稳占全班甚至全级第一,好到她高考考了个不得了的分数,报了个不得了的大学,选了个不得了——咳咳,很平常的专业——俄语。
英语简直像是黎蓁的护身符,从小到大的考试中,拉着她的成绩一路往前跑,为她赢了无数掌声和荣誉,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学外语的料,好了,方向定了,可是学什么语言呢?
亲戚老师家长朋友,纷纷围着她,给她出主意,这个说英语好,通用语言呐,以后肯定容易找工作,那个说西班牙语好,稀缺呀!说的范围广,七嘴八舌,总之,大家意见不统一。
黎蓁看着专业报考书上那一长串的语言,“啪”地一声,合上书,“我要学俄语,就这么定了!”众人惊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写了个大大的问号,仿佛在说:“为啥呀?”
黎蓁没说话。她能说学个小语种,再加上英语,她不就会两种语言了吗?这样才划算啊!她能说她就看俄语比较顺眼么?
反正,这个乡下小姑娘报好了志愿,选好了专业,稳稳当当地被录取了。
她老妈那叫一个高兴啊!在镇上“大饭店”里包了好几桌酒席,帮黎蓁庆祝!
七大姑八大姨翻山越岭都来了,大家坐在酒席上,一道菜端上来,不到三秒钟,立马清空!
谁也没听她老妈热泪盈眶的祝酒词。
黎蓁也忙着吃啊,什么烧鸡烤鸭鸡血粉丝汤,她来者不拒,盯准服务员手中的盘子,菜一放下赶紧夹,等菜上完了,一桌的人全瘫在椅子上,一致拿手摸肚皮,左三圈右三圈,摸来摸去还是撑。
这回,大家总算有功夫听听黎蓁老妈的话了,虽然她每上一道菜都要说一次,但谁叫大家现在有空呢!正好听来消遣消遣。
“我从小盯着她的成绩,总算功夫没白费,考了个不错的大学,这是我们十里八乡第一个名牌大学生啊!多少人盯着她呢!幸好考上了,你们不知道啊,她考试那两天,愁得我头发都白了!”
说着推了推黎蓁老爸,黎军吧嗒吧嗒抽着烟,不时酌口小酒,美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对黎蓁她妈的暗示完全置若罔闻,林舒兰一口牙差点咬碎,狠狠掐了一把黎军大腿,笑呵呵地转过头跟亲戚们说话去了。
黎蓁看见老妈的小动作,忙遁去了厕所,她可不想跟猴似的,被老妈拉出来给亲戚溜。
等开学的两个月可真是黎蓁长这么大,最轻松的日子了,吃了睡睡了吃,除了农忙的时候被赶到地里帮了几天忙,其它时间全都泡在电视剧里了。
黎蓁最爱看水果台,什么总裁灰姑娘,富家小姐穷小子,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