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饭馆。
「我们要在这里用餐?」他轻声问。
「嗯。」杨酌霄语气平顺,「我饿了,你也吃一些。」
载镕陡然明白这是对方的体贴,从郊外回到东宫需要一段时间,而且晚餐时间也近了,杨酌霄索性在半路上停下,打算吃了晚餐再送他回去。
当然,这绝不是出于什么不可能存在的感情,杨酌霄还将他当成孩子,连上马下马时都要伸手扶他,这是对待孩童或者说未成年人的礼仪。
载镕已经不会再自作多情,但看到饭馆门口那熟悉的装潢时,还是不免五味杂陈。
即便口上不提,但这个人一向长情。
喜欢的饭馆连着去了十余年都不厌倦,除了成为熟客之外,也与饭馆经营者成了朋友;幼时爱上骑马的感觉,于是孜孜不倦地练习,接下来的人生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奉献在马术俱乐部里。
就载镕所知,杨酌霄年少时便决定要成为一名马术选手,偏离了家人为他安排的政治道路,那甚至称不上是任性妄为,毕竟没有人能凭着叛逆与冲动拿下那么多优胜与冠军。
那种热情与这个人冷漠的外表完全不搭调,载镕也承认自己被这种反差所吸引,只不过,杨酌霄的那种热情从来不曾放在他身上。
即便共同生活,但杨酌霄很多事情都不会告诉他,而他别无选择,只能在心里仔细地揣摩对方在想什么。
现在的杨酌霄跟他过去认识的那个人还是一模一样,谈起??钟爱的两匹马时,语气平静,但目光却很亮;吃到喜欢的食物时,从来不曾辜负教养,在别人面前狼吞虎咽,咀嚼的动作相当缓慢,每一口其实都在仔细品味。
载镕心里隐隐泛起一丝酸意。
杨酌霄不会说,但爱情表现却很明显,旁人只要稍微观察,都能看出对方对特定物事的喜爱与欣赏;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肯定,上辈子的自己从未被这个人爱过。
「别动。」
他听见声音时愣了一下,还没理解那是什么意思,杨酌霄的手已经伸了过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弄到的,载镕脸颊上沾了一点酱汁,对方带着薄茧的手指在他脸上划过,抹去了酱汁,又用餐巾按了几下。
载镕紧紧抿着唇,极力压抑自己的反应,然而手指却不受控制地轻微颤抖着,他发现对方也在看他的手,连忙将放在桌面上的手收了回去。
「我、我去一下洗手间!」他尴尬道,不等对方回应便难掩局促地起身离开。
背后那道视线一直紧跟着他,不必回头,载镕都能确信杨酌霄还在看他。
一时之间,他的耳朵烫得难以置信,脚步急促地来到走廊,到洗手间里立即用冷水冲脸,等到那令人心慌意乱的热意褪去,呼吸才渐渐平息。
这在他们上辈子的相处方式中是很少见的,至少载镕没有被这样盯着看、又被体贴对待的印象。
杨酌霄总是垂着眼帘,不看他的脸,也不看他的任何动作,那不像是拘谨,用矜持形容可能更妥贴。
载镕就像是凭着运气得到权力财势的暴发户,骨子里仍是一般人,而杨酌霄却是自幼养尊处优,才华出众,比喻为高岭之花也不为过;即便两人表面上身分相当,但载镕很清楚,自己与对方永远不可能成为同一种人。
想到这里,那一丝残留在皮肤上的热意终于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