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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2 / 2)

更重要的是老农的箱笼中还被找到了藏着财货盘缠的行囊。

好啊,这老农竟是杀人越货,还贼喊抓贼!

该杀!

第73章 决一死战?

——————

随行奚玄两人的差役当时是惊疑的, 因为他一路跟随,也听了主仆两人的交谈,知道那老农此前的表现跟留下的痕迹可表其当时却是未知之下挖到了尸体, 结合此人主动报案, 其实嫌疑抵消不少,不过又提到其鱼塘....

看似又是此人的归属地,实则越发显得矛盾了。

哪有人自己杀了人,先把尸体埋在自家鱼塘,又跟着把人埋进自己的竹林,而且如果第一现场指证在鱼塘,那按照仵作此前简单勘验论断后的死亡时间,势必在三天前——三天前, 老农可不在村里, 那时还在归来路上。

结合这些证据,即便只是个差役,也能猜测这是村里有熟人作案, 名字老农不在家,既借了他的地藏尸, 谁曾想三天前老农忽然回来了, 于是这人不得已立即从鱼塘把尸体弄出来.....

不过, 现在又多了一份在老农家里找到的证据跟凶器。

纵然差役脑子里诸多官司, 也不解了, 下意识看下奚玄, 靠近了点低声问:“奚公子, 这人真是凶手吗?”

言洄摁着老农, 瞧见这差役靠近自家公子,距离很近, 微微皱眉,但判定对方不是危险人物,不会危及自家那柔弱不能自理常年带病的公子安危,很快又舒展眉头。

“不知,证据不够。”奚玄看似冷淡,其实御下并不骄矜,对差役大大咧咧地靠近并不抵触,低声回答后,刘榜眼走来了,面带喜色跟拨开云雾的释然。

“奚玄阿弟,案子有了眉目了。”

奚玄温和笑问是何章法,“是在我们走后就去了他家里发现了这些?”

刘榜眼颔首,“本来他就是第一嫌疑人,自是得调查一番的,但也不能无缘由搜查其住所,你知道,本朝定律不可私闯民宅,他只是报案人,虽是在其他竹林里找出尸体,但毕竟是久未归家的流失人口,乡役那边登记在册——我带人去查,还是因为巧合听到村里有人谈及这人归家第一日就买酒吃醉,还付了钱买了村里屠夫好大一块猪头肉,在村口酒肆大快朵颐,而按照往日村里人对他的了解,此人以前有些抠搜,并不大方,这般不合常理的吃食消费,岂不是有意外之财?这才彻底搜查其家,结果就发现了这个。”

他抬手,下属就拿来盘子上放着的罪证。

三个行囊,一把刀尖带血的凶器跟一瓶麻药。

按理说奚玄不是刑部之人,罪证敛验非她所权,但刑部上下待她恭敬尤胜于对白身背景的大榜眼,呈递上来时还不忘详细叙说找到的位置跟过程。

屋梁顶,隐蔽又刁钻,可见贼心之深沉。

奚玄不动声色,伸手后,言洄已经从衣衫内掏出薄薄的白布手套。

套了一只手后,奚玄的手指不紧不慢扯开已经打开当前只是微阖着的一个行囊包裹,瞧见里面衣物紊乱,叠放无章,且行囊外还有干涸乌黑的血迹。

三个行囊都大差不离,乱,被翻过,叠放不整,财货大抵一两多,都带血,其中一个内含女子衣物的行囊衣服多一些,也比其他两个行囊鼓。

奚玄的手指隔着白布在行囊布料上反复翻看两次,指腹按压,手套白布上未有红迹。

刘榜眼瞧见了,问:“没有血印,既是干了好些天了?若是三天前所杀,足以?”

仵作想要说话,却看向奚玄,略有顾忌,待看到后者瞧来,才开口:“足以,毕竟人血凝固极快,只要不沾水,干得很,奚公子用这手套做验,可以证明案发时在一天前,从死者的腐烂程度,大抵在五六日前。”

刘榜眼:“奚玄阿弟可是觉得这老农之前未归家,三日前才归,不符合杀人时间?”

奚玄:“是有这样的矛盾。”

刘榜眼:“本来我也这么想,可惜这老农并非三日前抵达村子,而是在一周前就到了故里,只是在村外摇摆不定,还在郊区茶肆住了几日,后来在三天前才归家,那茶肆老板说当时就觉得这人心神不宁,似有大事藏着,且在茶肆消费也不俗,光是每日的包子就吃了不少。”

这就.....

可以串联上了。

仵作:“许是在路上遇到一家三口,见其有钱就心生歹意,杀人越货,埋尸灭迹,之所以在三日前才让村里人看到他回村,既是要在这一块为自己做伪证。”

刘榜眼:“此前还有矛盾之处是这人为何要报案,不报案也可淹没证据,但我猜想,许是尸体太多了,毕竟三具,开春变热,尸体一旦腐烂发味,既是瞒不住了,还不如就此贼喊捉贼,又为自己设下时间之证,反向证明自己的无辜。”

其实这种推敲也不是没道理,既可以解释矛盾,又发现了新的证人——那茶肆老板。

若非言洄完全信任自家公子的偏向,可能现在也被带偏了思绪,以为老农真是凶手。

那边被按着的老农根本不理解他们说的什么东西,他只知道似乎这官员认为自己是真凶,他可吓死了,呜呜咽咽喊冤,说自己只是近乡情怯,不知道要不要回村,真不是心怀歹意。

可惜,没几个人信,村里人也指指点点的,按乡役扼腕叹息。

可是....这时,跟着奚玄的差役提了一嘴,说了黄泥拱跟鱼塘。

刘榜眼一怔,他也算熟悉奚玄,跟言洄一样品出了奚玄的偏向——“你觉得....”

奚玄打断他,回头问了托着罪证盘子的差役,“这行囊里面的衣物是你们翻的吗?”

差役一愣,“不是,是我们打开的,但里面没乱翻了....刑部办案是有规矩的,不至于这么糊涂,不过掀开看了一些,而且刘大人也让我们别乱动,因为要给您验看。”

刘榜眼在意奚玄的态度,原本的欢喜也没了,凑近问:“有发现吗?”

奚玄:“第一,看这个男子行囊,布料透血了,但血液并未沾染到上下两层的衣物,这两件衣服是干净的,反倒是中间的衣物沾血。说明行囊在被你们找到之前就已经被打开后,又弄乱了再随便叠在里面包好——这里无非两个解释,要么是打开行囊弄乱衣服又收在包裹藏起来的人是老农,要么是有另有其人,那若是老农,他可以粗犷没心眼到处花赃钱消费吃食,却不穿这里面的干净衣服?看体型,这成年男子的衣服跟他是合适的,布料也更好,他为何不穿?莫非是心里有鬼,不敢穿?可都连杀三人还埋尸,且连续吃食享乐,又故作无辜,主动设计报案,岂有愧心?合该张狂才对,所以,看似合理,其实更矛盾了——除非这人心神颠乱,行为无章,报案是纯挑衅官府。”

老农叫唤:“哎呀,这小民可真不敢!”

瞧他这样,官府差役们暗自摇头:是看不出这么癫狂,瞧着回归故里后就挖笋农作,应是个老实的啊?

“第二,刚刚随你们来处跟动静的指向,这老农的屋子是我指着的那一座,可对?都不用走进去,也可以看到破瓦未修,都说是春时多雨季,自然常漏雨,总不会诸位邻人还会好心到修补其家,让房梁横木都不被水滴侵扰吧,那么,那么觉得行囊藏在上面好几天,会不被弄湿?这几天可连续下了两场雨,若是弄湿了,上面的血迹也必以后晕染开来,还是自然的染血喷溅或者涂抹之状,可现在看行囊布料,血迹干涸完整,未有水润晕染,说明在之前,它们压根不在房梁上藏着。现在,你们可再去屋子看看那藏行囊之处的木梁是否完全干透,如果它恰好完全是干的,那是我判断失误,若非如此,那就.....有人设计。”

“第三,第一藏尸之地不在竹林而在鱼塘,你们认为老农为真凶时,为他主动挖尸报案找了理由——既是主动报案,再洗清自己,因为尸体快藏不住了,必须先发制人。这个猜想其实也有正确之处,因为尸体是真藏不住了,杀人之后,三具尸体扔进鱼塘,借着鱼塘的腥臭,以及老农不在家无人靠近的优势藏尸,这本不会有事,奈何今年多雨,几天就连下两场,鱼塘满水了吧,而且更突然的是——鱼塘的主人突然回来了,而且老农这人还爱吃鱼,且旧行当就是养鱼,届时一定会修整鱼池,这可真是晴天霹雳,不得已,凶手只好把尸体挖出,但新的问题也来了,如何再处理这三具尸体?另外掩埋?或者抛掷湖泊之下?天气转热,恶臭难消,此地又是来往王都的旅人必经之地,常有人不是在茶肆住宿,既是在村里借宿,若是不查,迟早有人发现猫腻,届时东窗事发就不好了,于是....他们选择了利用老农,处理掉一个凶案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到一个合适的凶手背锅。”

“于是就有了埋尸在竹林的事,那坑很浅,若有人去挖笋,一定会发现尸体,而老农爱吃笋,发现后也必然会报案,届时行囊被发现....还有这把杀人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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