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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李云很傻很天真(2 / 2)

一拿到球,李云马上就把速度加起来,他想趁着对手立足未稳打对手一个快攻,这可是李云最爱的攻击方式之一。

其实森林狼的大前锋勒夫的篮板能力超强,如果他和格里芬跳球的话,格里芬不一定能赢呢!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情况,可森林狼主教练没有安排。不过李云他才不会去想森林狼队为什么不去派勒夫来跳球这个问题呢,人家教练考虑的问题他又何必去想?何况还那么的不相关。

但李云不想,不代表观众们不想这件奇怪的事。比赛刚开始,他们还没有完全进入比赛的氛围里,就开始对一些八卦比较感兴趣了。他们开始议论着,是不是勒夫不得森林狼主教练的喜爱,或者米利西齐有什么打动了教练的心之类的。他们发挥着人类一贯的好奇心。

这个时候,李云已经杀到底线了!森林狼队确实没有能注意李云一开场就打出的快攻,他们的站位很分散,给了李云突破的机会。李云直接上篮了,他倚着比斯利,非常飘逸的在空中一扭身,躲过了封盖,轻轻的出手挑篮。

唰!

球进了,就这样简单且漂亮,快艇队得到了他们今晚的前两分,是由李云得到的。

“干得漂亮!”“好球!”之类的话开始响起,终于,观众们的注意力被李云一个潇洒的进球给拉到比赛了上面。由此可见,李云在篮球上的魅力越来越强了!

李云在快艇队已经彻底赢得了球迷的心了,他都快赶上姚明巅峰时在火箭队的受欢迎程度了,易建联都比不上他了。

进了球的李云,一脸淡定的模样。虽然没有庆祝动作,可比做庆祝动作还要受观众们的欢迎,听着观众们对李云连续不断的喊叫就可见一斑了。被他吸引回比赛之中的观众们,已经迫不及待了,他们用欢呼声期待李云下一个表演时刻的到来。

这一切,李云仅仅用了二十场比赛就做到了。

为什么这么容易就成功了呢?一是李云的实力真的不俗,完全超出了他的身份;二是李云的球技实在是潇洒和漂亮了,还具备球星潜质的帅气外表,关键时刻也毫不含糊;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李云天生就是一个组织者,是一个领导者,他的气质很容易吸引追随者。当然了,这些也不完全就是李云现在这么受欢迎的全部原因。还有一大队的主客观因素共同造就了现在这个在比赛中第一球就开始被欢呼的二轮新秀了。

李云倒不在乎观众们的欢呼声,他有些习惯了,在这么多年的篮球生涯之中他几乎一直是焦点。李云现在最在乎的是那两个女人的反应。

偷偷瞄了一眼,两个女人都只是矜持的拍着巴掌,并没有什么太大反应。李云继续郁闷中,还是搞不情两个人的关系,因为看到她们还是没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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