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福兰克林拿起其中的几个袋子看了一下:“哦,那个邋遢的摄影师彼得·帕尔默吗?屋子里提取到的指纹是属于他本人的,此外还有带毛囊的头发和精液。不过我们在公寓里发现了两个人的血迹,其中一个是野外摄影师的,还有一个则是‘神秘先生’。”
“男性?”
“男性。”佩蒂又从旁边找到几份化验单,“啊,看看另一件有趣的事。我们在爆炸现场也发现了血迹,这次更加复杂,除了摄影师和‘神秘先生’,还有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阿莱克斯疑惑地望了望身边的爱米丽·维森,漂亮的女fbi探员歪着头,好象也在期待他的答案。黑发的男人笑起来:“天哪,难道我是诺查·丹玛斯吗?”
佩蒂·福兰克林把两张化验单和现场照片放在阿莱克斯的手里:“瞧,是丹尼斯·肖恩。”
阿莱克斯脸上有一瞬间的惊愕,随即深深地皱起了眉头,他看着照片中大片的血迹,苦笑道:“看来这里是丹尼斯·肖恩的遇害现场,他在这个地方被支解了。”
爱米丽·维森点点头:“是可以这样推测,而且还有彼得·帕尔默的血迹,所以我觉得那儿说不定是他们‘两个人’的遇害地点。”
“如果是这样,凶手就不是摄影师,而是那个‘神秘先生’。他能够进入彼得·帕尔默的公寓和暗室,说明他们的关系应该非常亲密。”阿莱克斯把化验单和照片放下,用揣测的口气说到,“而且我有一个疑问,这个人如果是在布鲁克林区杀死了丹尼斯·肖恩,为什么要到皇后区抛尸?假设是厨房中的骨头真是彼得·帕尔默的,那就更奇怪了。”
“是的,凶手为什么不这样对待丹尼斯·肖恩呢?”褐色头发的女探员赞同他的观点,“很明显在房间里煮熟之后分开丢掉会比带尸体跑那么远要安全得多。”
佩蒂·福兰克林摇摇头:“事实上我怀疑凶手杀死丹尼斯·肖恩的时候,彼得·帕尔默还活着。我们测过公寓中的室温和湿度,非常适合细菌生长,所以就分析了那些霉变的干果,上面黄曲霉霉菌大多是黄绿色,呈半绒毛状,而这说明它们至少生长了10到14天。”
“也就是说,凶手也许就在近半个月中杀死了彼得·帕尔默,并且逐步处理他的尸体?”
“绝对有可能。”
“如果是同一个凶手,他为什么没有采用‘莎乐美’断头仪式的方法来干呢?”
爱米丽·维森解释道:“阿莱克斯,你如果看看我们走访彼得·帕尔默的朋友而得到笔录就明白了,这个男人可不是清教徒。他热爱冒险,追求刺激,而且是个双性恋,唯一的优点是对动物和弱者比较仁慈,但是怎么看也不是‘莎乐美’会爱上的类型。”
黑发的男人觉得饥饿和不适让他的腿发软,而现在面临的新情况更令他疲惫。他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来,咽了口唾沫。
“好吧,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着手。”阿莱克斯对爱米丽·维森说,“首先可以去调查彼得·帕尔默的出境记录,确认一下他是否又出国拍照了;再继续询问他的男朋友和女朋友,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这段时间他跟谁走得比较近;还要去检查他的车,找找里面看有没有丹尼斯·肖恩的dna,如果凶手从暗室抛尸到阿斯托里亚公园,那么肯定得使用车辆。”
“剩下的就得等骨骸的身份确认了,对吗?”
“是的,最有用的现场是摄影师的暗室。”黑发的男人烦恼地揉了揉脑袋,“该死,如果可以用gps定位嫌疑犯的手机,我们会省很多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