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印巴双方以增强军事部署为名,纷纷加大了基础工程的建设力度。
只是,真正的对抗双方是中国与日本。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盛世平名下的汇盛银行与巴基斯坦当局签署了一份总价值高达一千二百亿元的抵押贷款合同,巴基斯坦用锡亚琴冰川的矿产资源做抵押,由汇盛银行提供资金修建由杰尔果德直通矿区的高等级公路。这份贷款合同中,最关键的部分是用矿产开采权偿还利息,用矿产偿还本金。
说得简单一点,只要巴基斯坦当局没有提前偿还本金,汇盛银行就可以把矿产开采权卖给任何一家企业。
修建一条只有一百二十公里的公路,需要这么多钱吗
不可否认,在海拔四千米以上的地区修公路是件很困难的事情,耗费肯定不少,但是平均每公里十亿元的造价,确实太高了。
按照外界估计,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贷款用来修建公路。
剩下的三分之二,全部用在了军事建设上,包括修建前沿阵地,以及从中国购买武器装备。
二零二五年一月,汇盛银行就把矿产开采权卖给了隆盛集团。
说白了,就是由盛世平的右手交给左手。
名义上,隆盛集团每年要替巴基斯坦当局偿还一百亿元的利益,实际上,这笔钱根本就没有必要还。
因为汇盛银行用朝鲜开采的黄金做融资抵押,所以放给巴基斯坦的贷款来自中国央行。
在幕后操作的,正是中国政府。
按照计划,公路将在二零二七年年底通车,随后隆盛集团将在锡亚琴冰川北面建立巴基斯坦最大的矿产综合开发区。
正式投产后,每年能开采五万吨稀土矿与一千五百万吨磷矿。
中国在积极行动,日本也在积极行动。
二零二四年底,日本富士银行向印度提供了三百五十亿美元的低息贷款,用来修建从查漠到锡亚琴冰川的公路。承担工程建设的是三菱财团旗下的一家日本建筑公司,工程进度非常快。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公路就全线通车。两个月之后,同样属于三菱财团的一家日本矿产开采企业进驻矿区。预计到二零二七年底,开采工作将正式开始,年开采量在一千万吨左右。按照千分之三的稀土矿富积率,每年能开采三万吨稀土矿,市场价值在两百亿美元左右。
与巴基斯坦一样,印度没有把所有贷款用于工程建设,而是把大部分花在了军备上。
如果双方都在各自的控制区内开采,问题还不大。
因为主矿脉在巴基斯坦一侧,印度控制区内的稀土资源总量不会超过三十万吨,所以中国没有理由为此与印度开战。
这点资源,最多够日本消耗三年。
与巨大的投入相比,日本在印度获得的利益非常有限。
问题是,谁也不能保证日本企业不会开采巴基斯坦一侧的资源,也就无法保证不会因此爆发战争。
在基础建设到位之后,印度很有可能主动发起进攻。
按照牧浩洋的判断,印度在年底之前发动战争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巴基斯坦一侧的公路要到年底才能通车。
这个判断,与印度海军的军备建设计划正好吻合。
到年底,印度海军将拥有一大一中一小,总共三艘航母,而中国海军也只有三艘航母。因为背靠本土作战,还能依托安达曼尼科巴群岛上的空军基地,所以印度海军的优势非常明显。
只要能够阻止中国海军进入印度洋,印度就会认为有能力迅速击败巴基斯坦。
当然,这些都是之前的判断。
按照印度海军公布的造舰计划,维拉特号将在二零二七年九月底交付,最快也要到年底才能正式服役。
现在,维拉特号提前服役,日本也采取积极行动,战争迹象十分明显。
在日本的鼓动下,印度很有可能在七月底最迟八月初发动战争。
当然,印度策划的很有可能是一场小规模战争,以控制锡亚琴冰川为主要目的,并不打算与巴基斯坦全面开战。
问题是,只要印度军队越过停火线,中国就将参战。
中国参战,那就不是小规模战争了。
牧浩洋非常清楚,以黄峙博的处事方针,在战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他绝对不会把主动权交给敌人。
如果有必要,黄峙博甚至会先发制人。
这么做,有好处吗
牧浩洋觉得必须说服黄峙博,不要打第一枪。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问题,也是军事上的问题。
按照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的秘密同盟条约,只有在印度打第一枪的情况下,中国与巴基斯坦才有义务相互支援。如果中国打第一枪,巴基斯坦很有可能置身事外,等到局势明朗之后再决定是否参战。
虽然没人指望巴基斯坦承担主要战争任务,但是没有巴基斯坦起到的牵制作用,中国的军事行动肯定会遇到麻烦。
黄峙博在这个时候把牧浩洋召回去,肯定想听听他的意见。
不管怎么说,牧浩洋在巴基斯坦呆了好几年,对巴基斯坦的情况最为了解,更清楚该如何打这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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