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还要走一个多小时路呢。”于明浩从衣兜里掏出了几张粮票,递给郑美莲:“你饿一饿倒忍得住,孩子怎么行?快带孩子去吃点饭再回去吧。”
郑美莲再三推辞,于明浩不由分说塞到孩子的小手里,说:“这个是我请孩子吃饭的,不要你还,你不用担心。”
郑美莲说:“这怎么好意思,那就算我借你的,以后我一定还你。”
又对小男孩说:“小安,给叔叔道谢!”
小男孩乖巧地喊:“谢谢叔叔!”
看到她们娘俩进了食堂,于明浩转身,心情愉快地走了。
这年上面决定在c县建一个炸药厂,要求派一个有能力的干部过去任厂长,马启明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把于明浩调过去了,终于拔出了这颗如鲠在喉的鱼刺,姓马的别提有多得意了,那些天走路都哼着小调。
于明浩的心里也一阵轻松,终于不必再整天对着马启明那张丑恶的嘴脸,他也很快慰。
炸药厂远离县城,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到炸药厂后,于明浩很少看到郑美莲,只有放假回家的时候偶而能碰见。
到炸药厂不久,于明浩认识了炸药厂附近一个叫文来凤的女孩,文来凤的父亲在炸药厂打扫清洁,有时她父亲有事不能来,她就顶替父亲来打扫。
文来凤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孩,读过初中,比一般的女孩懂得要多一点,那时候很多女孩都没有读过书,她因为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又有点文化,思想比较开通,就让她上完了初中,如果不是母亲反对,她也许还会念高中。
文来凤喜欢看书,那时候没有电视,电影也很少看,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看书就成了来凤最大的乐趣,只要一有空,她就会看书,一个人一会儿看得泪流满面,一会儿又看得喜笑颜开,她妈妈说她看书的时候像个疯子。
于明浩也喜欢看书,于明浩从部队上带了一些书回来,还买了不少书,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都有。
有一次,来凤来打扫清洁的时候,于明浩正坐在寝室外面看书,来凤看得心痒痒的,她家里没有多余的钱给她买书,几本旧杂志都快被她翻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