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父把自留地和茶、林分成了九份,每个人都有一份,其实是相当于十份,因为他和他妻子的份额要重一些,他们两个人占了三个人的份额。
后来两个女儿未成年就死了,两个女儿嫁出去了,然后老太太也死了,于是于父的手里就集中了六个人的三权。
现在老三也当上门女婿去了,于父的手里就是七个份额。
这七个份额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郑美莲和于老大的心里都相当清楚。
c县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这三权一直跟着父母走,儿女多的人家,父母跟谁,那父母过世后,这三权就归谁,就算只有父母两个人的份额,兄弟们也十分稀罕。
所以在c县,健在的父母是真正的活菩萨,兄弟多的人家都争着赡养。
在于家也一样,如果于父跟着于老大生活,这七个人的三权就会全部带到他家,以后于父死了,这七个份额也就归于老大所有了。
这一点郑美莲很清楚,对于寸草必争的她来说,要让她眼睁睁看着那样大的遗产落入于老大之手,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所以尽管郑美莲跟于父有很大的矛盾,她也千方百计说服老头跟他们在一起了。
于父仍然住在他和老三的那间屋里,老三走了,就他一个人住了,所以郑美莲不需要另外给他安排住处。
他只是和于明浩他们在一起吃饭,于是童小玉每顿煮饭的时候就连爷爷的一起煮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