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开兽潮而迁出森林,不可能很快回来,而留下的大多是攻击力低智力不高的低等异兽,所以这时候要误入一只没有离开的高等异兽领地也算背到家了。
杀机一触即发。
碎骨兽绷紧了肌肉,等待着一个最致命的点,随时准备扑杀。
放在平时,它不必如此谨慎,可如今它没来得及迁移,度过凶险的兽潮已经耗尽了大部分力气,全身上下大小伤口不少,必须节省体力一击毙命。
臂弯里的狄恩半站着,爪子下意识扣紧,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背上的小肉翼扑棱棱张开,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恐吓声——如果还是原本兽态的话他就成功了。
{驯兽指南来一套啊啊啊——}
{本sama提供更快捷见效的方法,骚年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不管什么都来一套啊啊啊——}
{(☆_☆)好嘞!}
狄恩还摆着输兽不输阵的姿态,突然爪下一空,一个倒栽葱就骨碌碌滚到了地上,甫一抬头,眼睛就被耀眼的金光刺得睁不开,立刻抬起爪子捂住。
待金光逐渐淡去,原本菲林在的地方出现了一只他从未见过的幼崽,耳朵垂在两边,纯黑色的眼瞳似有流光闪过,一身金光闪闪的皮毛,如同盛时阳光,周围隐隐晕出浅浅的光华。
碎骨兽早已匍匐在地,脑袋埋于爪间,竟是丝毫不敢直视那幼小的身体,吓得不停发抖。
这并不是假装的,幼崽身上散发的威压,带着兽神自远古而来的低鸣,属于至高的上/位者,若非自己是返祖者,还有余力克服不适,便会和碎骨兽一样连反抗也不能。
他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睡前阿爹讲的故事,眼前幼崽略带惊慌的眼神让他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后,目光不由变得复杂起来。
雌兽不可能化为兽态,而如果菲林是故事里的神子,那么一切都有了解释。
“神子呢,有漂亮的金色皮毛,就和太阳一样会发光,神子化人时,背上有金色兽纹,我们也叫作神迹……”
一眨眼就被变身了的骆殊途差点没把狗脸扭曲了。
{(`∧)给个理由我保证不打死你!}
{物尽其用嘛,这可是正宗的末世变异金毛!我帮你保存得好吧?}系统得意地说,{不用担心菲林的身体,我让金毛的精神体暂时替你接管了,诶哈哈,瞧他正在空间里——喂喂!毛毛不许随地大小/便!}
他能不能申请系统掉级……
幼崽骆殊途瞅瞅幼崽狄恩,忧伤地从鼻子里呼了口气,好吧,至少变异过后模样闪闪惹人爱,拿去当金子卖都没问题了。
{噢对了,骚年,变异金毛有特异功能,尚待开发么么哒!}
……能吐黄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