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比贵族更了解,贵族那虚伪的嘴脸了。
但是她并不讨厌贵族,更是以贵族身份为荣…身旁这两名同学恭敬的态度就足以成为理由。
她喜欢身为贵族的感觉,正因爱弥儿女神是存在的…伟大的女神应该也很喜欢,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吧?
不论虚荣或荣耀,都是平凡的生命,想要蜕变成伟大,不可缺少的东西。
正因**就是人类前进的动力!而变强的动力,同样可以用荣耀来代替!
好吧,她必须承认,自己并不是‘荣耀家族’——伯妮一家的族人。因此对荣耀的态度,不可置否…并不像对方视荣耀如生命,仅仅只是平淡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剂调味品。
但在力量至上论这一上,两者却是有着共同的见解。
作为魔渊级强者,年仅18岁的蕾蒂…同样堪称天才的她,并非是对兰达这种…15岁的圣光级强者感到羡慕嫉妒恨,她的思想还不至于那么幼稚。而是无法原谅,另外一件事情…
就是对方的母亲当年抢走了自己母亲的恋人!
必须要停几秒让人适应一下这种复杂的关系…
但是长辈间的恩怨又管兰达和雷蒂什么事情!
这就必须要解释一下当今世道的交往关系了…
《女神法典》(并非前文的《女神教典》,两者一个管理宗教戒规,一个管理帝国法律)第二法——《婚姻法》第1条:每一位女神教帝国的公民,都可以合法拥有两名伴侣。
没错,是两名,并不犯法,堂堂正正的…光天化日之下,就算你左拥右抱,人们也只会去羡慕。并且伴侣数量的多少,象征一个人地位的高低…当然要先取得一定地位后,才能够合法拥有更多的伴侣。至于伴侣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那就不归法律而是归你自己管了。
而由于这第1条出现,立即诞生第2条补充:
除了一个家庭的成员,不可成为她人的伴侣。
也就是,如果你爱上甲和乙,并且得到了法律公证,那么就允许甲和乙,在保持与自己伴侣关系的情况下,互为伴侣关系,不能够再加入第四者丙;当然,也可能会出现第五者第六者,因此又产生接下来的第3条…庞大的法律结构就是在一次次补充中慢慢臃肿的。
《婚姻法》第3条:
伴侣之间,根据彼此实力与地位高低,确定主从关系,除非自愿让出主导位置。
这1条也是最赞的一条,把人类最不容易处理的感情问题,用实力和地位解决!
当然不可能完全解决…但方法已经给出来了,看你们自己怎么办了。当初承受来自民众间压力的帝廷,被逼急了干脆给出这样一条途径!你们爱怎么玩都随便,自己摆平就行!
毕竟只有从那个时代活到现在,一部分的女神教高层知道,她们如今的婚姻法规…究竟有多么疯狂!
但却必须要用感情的因素,继续维持人类社会整体构架…否则早晚会有崩溃的一天,只能放到日后逐渐完善了。
然而事实却是,三百年后的今天,她们已经彻底放弃,由着人们的性子来了…
反正除了关系看起来有些混乱外,并没有产生什么能够动摇统治阶层的麻烦。
呃,那个,这一,不得不,女性与女性——还是比较容易,接受感情分享的。同样也是因为她们自生以来的教育方式:告诉她们人类之间的感情,就应该是这样的处理模式。
套用一句话:存在即合理!
(我只能我不是学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