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养你。”
秦驿总是能把问题说得很轻松,好像一切对他而言根本不是个事。能得此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男朋友,人生已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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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言思未正专注搜索论文,茵茵敷着面膜来到她身边,“思未,明天你能不能陪我去逛街,我想买条新裤子。”
言思未:“上午还是下午?我答应秦驿下午去看他打球。”
“妈蛋!竟然又被秦驿抢先了!我不服!”茵茵不爽地说。
萌萌在瑜伽垫上完成了一个高难度劈叉,“我替师兄告诉你,不服憋着!”
小池拍了拍茵茵的肩膀,“我也替师兄告诉你,思未是我的人,不服无效!”
“你们这帮胳膊肘往外拐的家伙!”茵茵很生气,脸上青筋暴跳。
言思未想了想说:“这样吧,明天我早点陪你去逛街,回来应该能赶得上篮球赛。”男朋友重要,舍友也很重要,虽然大多数时候,言思未是重色亲友型。
茵茵逛街买东西的速度绝对值得点赞,看准一条裤子试到合适的尺码,立马打包带走不废话,相比较而言,买东西会犯纠结症的言思未甘拜下风。
“思未,你来试试这件大衣吧。”茵茵从展示柜里拿下相中的樱粉色毛呢大衣,递给言思未,凭她多年挑衣服的经验准合适。
言思未看看款色和颜色都不错,脱下现在穿的白色羽绒服,试了茵茵推荐的樱粉色大衣。她站在镜子前仔仔细细打量,诶嘿,这颜色挺衬皮肤的嘛,感觉不错的样子。
“若你穿着这件衣服站在秦驿面前,保证他会为你倾倒。”茵茵坚信这一点。
言思未没好意思告诉茵茵,秦驿曾经说过,不管她穿什么,他都会为她倾倒⁄(⁄⁄·⁄ω⁄·⁄⁄)⁄。这么羞涩的话,只要他们俩知道就好啦!
难得碰到喜欢穿着又合身的衣服,言思未毫不犹豫果断拿下,直接穿着去见秦驿。至于羽绒服,就麻烦茵茵帮她带回宿舍咯。
冬日里寒风萧瑟,枯枝败叶散落一地。在乏味且单调的深色系画面里,言思未身上的樱粉色,成为了一道明媚的光亮。
“同学,请问篮球场怎么走?”言思未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出现在她身边的是一个长相斯文的男生。看了那个男生一眼,言思未得出结论:还是秦驿比较帅^_^。
“我带你过去吧。”言思未正好也要去篮球场,顺便做个好人也无妨。
篮球场上的喊声、奔跑声以及球拍打地面的响声,言思未在十米开外都听得清清楚楚。透过篮球场的绿色围网,她不断搜寻秦驿的身影,很快将他定位出来。
很多人都说,男生最帅的时刻除了刚洗完澡,莫过于打篮球了。不过,这句也得有个前提,那就是本身颜值过硬,谁叫这是个看脸的社会呢。
言思未渐渐向秦驿所在的位置靠近,秦驿运球、上篮、过人迸发出的矫健身姿无一不勾着她的视线。
在篮球场上众多大老爷们中间,言思未作为唯一的女生足够显眼。秦驿无意间一瞥,看见她面带笑容轻快地走来,不禁眼前一亮。
她身上那件衣服应该是新买的吧,以前没见她穿过,不过挺好看的,很有feel,符合她的气质。秦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谁叫女朋友魅力无可抵挡。
哇擦,旁边那个杀千刀的男的是谁?从哪冒出来的?秦驿顿时产生了男人固有的警惕心理。
言思未站在篮球场边,刚刚问路的男生也跟她站在一起,没有离开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