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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1 / 2)

顾瑾想着既然买不到粮,那就只能去亳县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多搞点药食同源的中药。

毕竟这种养生药,药铺一般都有。

并且从香河县去亳县,三天就能走到。

两座城池之间,又有不少村落可以投宿。

不用担心晚上会露宿野外。

到时候,如果亳县治安比较稳定,顾瑾考虑租一套院子先住下。

毕竟,现在越来越冷,她就算想尽快赶到京城,也不得不考虑现实情况。

转过一条巷子,大家伙来到主街上。

眼见要出城,木氏鼓起勇气走到顾瑾身旁,小声说道:

“瑾儿,香河县的胭脂,非常出名,我们要不要买一些胭脂,带到京城去卖?”

这时,白素素插话:“这兵荒马乱的,哪还有人买胭脂打扮呀?”

顾瑾却是心动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平民百姓每日挣扎在温饱之间,让那些乡绅富豪却每日笙歌燕舞。

且住在京城的人,非富即贵。

香河县的胭脂,不愁销路。

在上辈子,以前标语是想要富,先修路,后来标语是想要富,就带货。

搞得那些网红和明星,带货都带疯了。

顾瑾计算了下自己的存款,觉得这笔生意可以做。

就当是试水。

如果可行,以后她在京城开武馆的同时,也可以开辟另外一条生财之道。

第128章 亳县

思及此处。

她小手一挥:“那就去醉玲珑胭脂坊。”

从黄七娘的行为处事中,可以看出孙家人品性不错。

既如此,那他家生产的胭脂,品质应该也不错。

顾瑾离开孙府时,其实本想提醒黄七娘有关异鬼之事。

后转念一想,孙家都是生意人,他们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真要想离开香河县,早就离开了。

也就没有多嘴。

醉玲珑胭脂坊的胭脂,最好的五两银子一盒。

价格非常贵。

但,物有所值。

顾瑾一次买了二十盒胭脂。

花了一百两。

用的江川给的银票。

这次,不止李母觉得肉疼,大家伙都肉疼。

“这玩意咋那么金贵呢?小小一盒就要五两银子?”李忠义惊叹道。

木氏小声搭腔:“赚得回来的,以前在府里,我姐姐曾经买过醉玲珑的胭脂,中档的都要十两一盒。”

“能用很久。”

醉玲珑的胭脂,都是用各种鲜花制作的。

每年产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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