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你已经把钱还了但没有把借条拿回去,然后呢?”
“然后啊……没有什么然后了……”经刚才原告那顿抢白,被告的中气更加不足了,方泉都快听不到他说话了,“反正我早在两年前就把钱给她了,可因为没有把借条拿回来,她一直都对外宣称我还欠着她钱……法官大人啊,我除了最开始的20万,都已经多给了她40万了,我真的拿不出钱才跑的,可是,唉……”
“你答辩的内容就是这些吗?”等了半天没有下文,易钟明懒懒地说道,“那么接下来就开始举证、质证吧——原告,你现在可以把那些借条什么的拿出来了。”
“好嘞!”原告虽然是第一次开庭,但从口袋里抖出借条的动作却无比娴熟,“喏,这就是3年前这个姓施的男人留给我的借条,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的20万!”
“……原件1份,证明目的:被告曾向原告借款20万元……”
一边打一边在心中默念,方泉驾轻就熟地把徐娘口语化的表达转化成书面语——没什么大不了,就算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任何速录员也都能够在工作上手后做到这一点。
“证据一,借条……你还有别的证据吗?比如借钱的银行流水什么的?”易钟明追问道。
“我给的现金,哪来的流水?”徐娘哼了一声,“反正他没有还钱的这事街坊邻居们都知道!”
“也就是说你没有物证了,接下来该询问证人了……”
于是先前被赶出去的男人又回来了。听他的自我介绍,这名男子是被告的同事,原告的邻居,三个人有时还会坐在一起搓搓麻将。
“这件事我当然知道啦。”在被问到是否知晓被告向原告借了钱的事情时,证人如是回答道,“施柱和徐/艳桦之前好过,借钱差不多是他们俩分手的时候的事。”
哦?
方泉抬起脸望向正前方的证人,心中的倦怠一扫而清——这个看上去早已回归“正常”的案子,似乎正再次朝着“异常”的方向发展。
“喂!!”被告激动地站起来,他的脸像熟透的番茄那样通红,“这件事!这件事……”
“我作证得说实话啊!”证人摊开手对施柱解释道,“没事的,反正也没有听众,我就在这里说说,不会跟你老婆告密的。”
“告密?”易钟明似乎也颇感兴趣,甚至问出了和案情完全没有关系的问题。
“哦,他老婆超级凶悍的说……”提到这事,证人的脸色也有些发青,“所以老施一直把这事捂得很好,知道的也就我们这些关系比较好的人啦……”
“这样啊……那么对于被告偿还借款的情况你了解多少?”
“这件事么……”证人用手摩挲着自己的下巴,“记得很早以前——大概是两年前吧——老施跟我说什么钱终于还清了,可以高枕无忧了。我想的话,既然借款还清了,还钱的人肯定是得把借条收回或者处理掉的,但小徐这边却一直都在跟我们说老施并没有还钱,每次说的时候还把借条亮出来作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老施应该是没有还钱的。可老施这人我也了解,要多老实有多老实,骗人说借款没有还清也不像他的作风……这里面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那么接下来轮到被告举证了。”在各方问了证人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后,他又被请了出去,法庭里再次恢复了只有五个人的状态,“施柱,你有准备什么证据吗?银行流水单什么的你有打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