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这么嘴馋,是不是很喜欢这个?」
幸生没有点头,把鼻尖凑近盘子。
原以为这样猴急的举动会换来一顿责骂,辔田却只说了句『真拿你没办法』,便拿了一块自己要吃的三明治搁在手心递到他面前。脸上虽然没有明显的笑容,但嘴角微扬,似乎心情不错。
「吃吧。」
这次的大小是吐司对切成一半,不能用于的幸生吃起来比较费劲。
他歪着头一口咬住三明治的一端,脸颊蹭上了辔田的掌心。
用力咬断咀嚼吞下,接着又咬了一口。从吐司掉出来的鲜奶油弄脏了辔田的手。
三明治眨眼间就没了,但掉出来的鲜奶油沾满了掌心。
幸生有那么瞬间忘记那是别人的手。
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知道。总之,他眼中只有那些纯白的奶油,而这些当然是他可以吃掉的。所以,他就伸出舌尖一一舔取。
辔田的手猛然一颤。
幸生也猝然惊觉。这是辔田的手。我正在舔人家手心里的奶油。
抬起头来,辔田诧异的长眸睁得大大的。
可是,一察觉幸生的视线,他的表情立刻恢复成惯有的淡漠,问他『还要不要吃?』。
是什么令辔田如此惊讶呢?
满心好奇的幸生再次舔了一下手心。他一点也不觉得脏。每天在这个屋子里跪行的幸生,
比谁都要清楚辔田有多么爱干净。
辔田没有阻止幸生,奶油渐渐被舔得一乾二净。
舌头感受到的不再是甜滑的奶油,而是辔田的皮肤。用舌尖划过生命线的瞬间,耳边传来一声闷哼。辔田好像怕痒。几天后幸生试着舔自己的掌心,发现那种感觉痒得不得了。辔田的忍耐力真叫人甘拜下风。
「小幸。」
等到奶油完全清洁溜溜,辔田唤了他一声。
「……乖孩子。你真是孺子可教。」
接着来回摸他的头,夸奖越来越像狗的幸生。或许辔田原本打算再过一段时期,才让他做舔手的动作,所以才会那么惊讶吧。
其实,幸生自己也很诧异。
他惊愕的不是舔手这件事,而是之后得到褒扬时,自己的体温竟直线攀升。
肌肤着火般发烫,身心都亢奋起来。心脏噗通噗通直跳,胸口涌起暖流。总觉得有种莫名的骚动,身体忍不住微微一晃。
看来,自己似乎很高兴。
为自己得到辔田的称赞、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而心花怒放。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扮狗扮久了,连骨子里都染上狗的习性吗?当初的厌恶和排斥都跑到哪里去了?
要是我背后长尾巴,一定会开心地直摇吧。
如果是为了钱倒也罢了。他可以接受自己耍心机讨好辔田,藉以赚进更多小费。毕竟自己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的,那就让人百思不解了。
——这样下去,我总有一天会连心都被他驯服吧。
背后一阵毛骨悚然。与其说是恐怖,毋宁说是过于甘美的感觉。
幸福的定义是什么呢?
为了得到幸福,人们该做些什么?
把脸埋在丝质抱枕里,幸生陷入了沉思。
从小他就发现自己并不幸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母亲三天两头换新的男人。她喜欢的净是一些没出息的人渣,常常听她把『那个人没有我会活不下去』挂在嘴上。
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母亲的磁场专门吸引这样的男人。
所以注定她吃尽苦头,而这些苦头对她来说就叫做恋爱,小时候他完全不能理解,现在他懂了。这种女人世上比比皆是。
在母亲和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