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当不当自己媳妇,白鹿总该归他照顾,他也有责任得陪伴好陆许。
于是莫日根便有样学样,学着李景珑平日所作所为,安顿了陆许住处,就在自己与鸿俊房间中间。陆许进城时赞叹了一句长安的桃花很美,在北方从来没见过,莫日根便买了几株桃树来,种在院子里。
初时他还怀疑陆许会不会将鸿俊当作了心上人,慢慢地他便发现,陆许并不排斥与裘永思、阿泰甚至阿史那琼当朋友,在敦煌时跟着鸿俊寸步不离,乃是因为他只认识鸿俊,在夺回身体后,便对鸿俊有着自然而然的亲切感。
但陆许对阿史那琼的态度,则令莫日根有点儿不能接受,阿史那琼更是明目张胆地昭告自己喜欢长得漂亮的少年,且李景珑也未曾明确表态,接受阿史那琼作为驱魔司的成员。这简直是在家里养了一头狼!
虽然真正的狼该是莫日根自己,但他仍尽量避免让陆许与阿史那琼走得太近……所幸阿史那琼对陆许,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心思,虽三不五时嘴上占点便宜,行动上则不大殷勤。莫日根便成日叫上陆许出去,而阿史那琼则终日与阿泰在家里算钱,计划上哪儿搞点钱,去养远在万里外的兵马。
鸿俊则在那天亲眼目睹重明与青雄一场大战,幸而两大妖王的战争来得快,去得也快,炸了几座山头后便归于平静。
“回家吧。”李景珑如是说。
鸿俊知道从这天起,曜金宫便不再是他的家了,而临离开时,青雄赋予他的那眼神,仿佛也昭示了一切:走吧,去你该去的地方。
这短短半年中,在他的身上发生了太多,接二连三的真相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夜里,他与李景珑坐在荒野上的篝火畔,他出神地说:“长史,我会死吗?”
“叫我景珑吧。”李景珑说,“很久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了,你不会,我答应你,鸿俊。”
鸿俊心情复杂地看他,自打那夜李景珑艰难地爬上山,出现在自己面前后,鸿俊仿佛明白了自己对李景珑的某种感情。一路上心中若隐若现的失落感,与李景珑对视时的怦然心动……他总忍不住去回味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哪怕李景珑就在自己的面前。
然而李景珑并未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说点什么,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发现鸿俊在看他时,便转过视线去。经历了曜金宫之事,彼此似乎都有些小尴尬。回程的路上,他们很少说话,李景珑甚至不要求与他骑一匹马。
但只要鸿俊开口,李景珑便会想办法满足他的所有要求。
“我不想骑马了。”鸿俊朝李景珑说,“骑得好累。”
李景珑便说:“我上前头镇上,雇个车去。”
鸿俊本想让李景珑带他,这时候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只想待在他的身边,没想到李景珑却误会了他的意思,离开太行山后雇了辆敞顶的大车,随前往巴蜀的春季行商们一同西行。
鸿俊:“……”
两人便与大堆的瓷器、三彩、酒、丝绸等物坐在一起,沿途先上长安。李景珑沿途又让鸿俊看春季的关中景色,没事尽找话来打趣他,显然是怕他郁闷。鸿俊终究是少年心性,渐渐地心情也好了起来。
夜间借宿之时,鸿俊心里一有鬼,反而不敢再像从前般与李景珑玩笑,反而是李景珑仿佛隐约感觉到了些,也不与鸿俊玩闹了,两人便这么规规矩矩地躺着。
鸿俊睡着睡着,总忍不住想去占李景珑的便宜,李景珑倒与从前一般,一副不主动,也不拒绝的模样,令鸿俊着实有些抓狂。
最后一天,两人再骑上马,朝改道往蜀中的商队告别。
“到家了。”李景珑看见长安城时,朝鸿俊说道。
鸿俊驻马于山坡上,望向那八百里秦川上,巍峨大唐都城,竟是有种找到归宿的心情。平康里灯红酒绿,朱雀街庄严壮阔,兴庆宫琉璃瓦片闪着光,东西两市熙熙攘攘,驱魔司里春风吹过,吹起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