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改变,双目轮廓缩小且变得更合适,眼睛化作黑色,不再现出猫眼狭缝。身材变得更匀称了,手脚上鳞片亦已褪去,兽性彻底去除。
他怔怔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鸿俊上前,擎着他的下巴让他微微张口,朝云舌头在唇边舔过一圈,红润的唇舌已完全与人族一模一样。
鸿俊笑道:“看来大伙儿修炼成人以后,都挺好看啊!”
先是禹州、再是朝云,一旦脱胎换骨,获得人身,都成为了美男子。这是大妖怪的常态,朝云脸色微红,又要朝鸿俊行礼,鸿俊忙自摆手。而就在此时,鬼王的声音在房外道:“皮囊不错,堪当少年少女们的梦中情人。”
朝云忙穿上衣服,鬼王先是朝鸿俊行礼,鸿俊知道一夜计议后,他定有安排,便让朝云留下接应,与鬼王离开了洛阳驱魔司。
外头备了两匹马,鬼王示意鸿俊翻身上马,问:“感觉如何?”
鸿俊答道:“毒暂解,法术用不出。”
鬼王策马带路,在前答道:“赢得战争最重要的,往往不在你的修为与法力如何高强,胜败早就注定,决定这一切的,是你的那颗心。”
鸿俊答道:“这听起来像李景珑会说的话。”
“那孩子比你更清楚。”鬼王说,“没有了法术就不会打仗,是件很危险的事。不错,与金翅大鹏鸟、鲲王相较,我等十分孱弱……”
鸿俊注视鬼王的背影与他在雪中翻飞的披风,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鬼王与玉藻云仿佛比他想象中的更有信心。而这种信心,竟隐隐约约与李景珑有着殊途同归之境。
“……但天命在我们这一边。”鬼王续道。
那是一种极难说清的感触,鸿俊甚至有个念头,效忠于他,并不全因他是重明的正统继承者,而是在冥冥之中,鬼王、狐王与他们的理念有着相近之处。而若说正儿八经的立场,鸿俊的立场向来是不分明的。如此执着的人只有一个:李景珑。
换言之,与其说他们支持自己,不如说,鬼王与狐王在某个意义上所真正认可的人,是他背后的李景珑。
第214章千机之链
“你为什么这么做?”鸿俊忍不住还是开口问道。
鬼王带着他来到一处僻静巷内,翻身下马,沿途他们巧妙地避开了所有鸟雀,它们或盘旋于巷顶高空,或蹲踞残破勾檐,玉藻云已吩咐兽族,以雀食、生肉打乱了它们的巡逻路线,而鬼王策马所行之处,尽是它们的监视盲点。
鬼王回头看了鸿俊一眼。
“从此处进去。”鬼王示意鸿俊钻入墙下洞中。鸿俊矮身入内,鬼王身材高大,肩膀被卡着了,只得侧着身通过。
“你告诉我。”钻出洞后,鬼王四处看看,漫不经心道,“我是妖,还是人?”
鸿俊听到这话时就懂了,他不禁笑了起来。
鬼王四处寻路,自言自语道:“多少个午夜梦回里,我仍梦见当我还是人时的那些过往。”
“我想玉藻云也是吧。”鸿俊被鬼王带着在宫里转来转去,说,“要去哪儿?”
“延庆殿。”鬼王答道,“此处鸟儿太多,不好避路。”
“跟我走。”鸿俊道,“我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