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边旁听的爱德华教授,别提心中有多郁闷了,他们一个里程碑都没有,连话茬都接不上。
落后了,完全落后了!
特别是被三哥赶超,让他很心中难受。现在纽越市落后,要是再不积极一点,都要当老四了,毕竟还有其他的城市没有发生社会大乱。
而且,这些信息不是白听的,得提供很多信息筹码,否则下一次都不带他玩了!
“云海市那边有水稻,旧得里有咖喱…我们什么都没。”
“唉,让财团行动快一点吧,别计较那点财富了,该发的发出去,城市一定要稳定下来。否则一切都晚了。”
豁然间,谈话停止了,仿佛有什么事情,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爱德华又看向陆远那边的屏幕,更是目瞪口呆。
“哦,上帝,他…他在吃什么?他果然是上帝的儿子1
……
……
“这玉米真大……只是看上去有点老,不知道好不好吃。”
“这几个倒是挺嫩的?尝尝味道吧。”
今天的阳光不错。
陆远搬出了大金属球,放到雪地上充能。
他兴冲冲地升起火焰,把一个大玉米的五分之一切了下来,手脚麻利麻利地用小刀刮下玉米粒,加入少量的油和盐,开始爆炒。
再打开两个从树上摸来的鸟蛋。
“哗啦”一声轻响,当鸟蛋与玉米在锅里相遇,它们在热油的激发下充分融合,又保留了彼此的特色。
只是一会儿的功夫,粗粮的香味充盈着整个锅灶,这时,再撒上一把小小的葱花,不但增加了菜肴的色泽,更是增添了一抹清醒的香气。
轻轻一翻锅,整盘玉米便倒在了盘子上。
拿着筷子,夹了一颗,咬进嘴里。
“这鸟蛋味道不错碍…玉米粒,一般般吧,确实有点老了,将就着吃吧。”陆远的嘴越来越挑剔。
因为每一颗玉米粒,都像花生似的!吃起来真的有点老。
不过老狼却是在一边吃的很快乐,完全停不下来。
一股淡淡的暖流从胃部产生,涌向身体的每个部位,意味着这玉米也蕴含着少量的超凡元素。
再结合它巨大的产量,喂饱几头熊还有剩下的玉米,也确实应该知足了。
“有空了磨点玉米面。”
再接下来便是本次大餐的重头戏了——蜜汁叉烧肉!
陆远只吃了三成饱,从储物空间中取出了半头剥了皮的小野猪。
好吧,这是狼群在冬眠前狩猎来的动物幼崽,一直保存在储物空间中。
这小野猪尚未长大,肉质鲜嫩,没有那股野生动物独有的骚味。
陆远一开始吃的时候,惊为天人,差点把舌头吞进肚子里!
这味道和人类文明阉过的猪肉很像,于是特地把那半头小野猪保存到了现在。
反正储物空间自带保鲜功能,就算摆放一百年,都不会变质。
什么……蜥蜴肉?
那玩意肌纤维含量高,说句实话,不怎么好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