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朦胧,霓虹闪烁,香·港的街市绚烂迷人。
佘诗蔓裹着一件黑白相间的格子大衣,戴着一副将半张脸都给遮住了的蛤蟆镜,从家中走了出来。刚来到大街,迎面便走过来了一个男人,黑色的碎短发,一身休闲的牛仔装,看起来显得很是随意。
“抱歉,我来晚了。”
男子从身后拿出了一个棉花糖,笑着递了过去。
“在路上看见了这东西,好久没吃过了,这不,就耽搁了一会儿。”
佘诗蔓接过了棉花糖,轻轻的抿了一点点,糖丝入嘴即化,很甜很柔。
“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吃棉花糖,小时候家里管得严,没机会吃这东西,长大后又没时间去想,呵呵,你说,我是不是活的很无趣。”
无限惆怅的感慨了一句,佘诗蔓又扯下了点糖丝,放在嘴里慢慢品尝了起来。
男子没有接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佘诗蔓,眼神里流露出了几分戏谑。
“你看什么呢?”
被那对黝黑的眼珠看到心里有些发毛,佘诗蔓抖了抖肩,小声的问了一句。
“我在想,你现在这样一幅打扮,走到街上不是太惹人注目了吗?”
被男子这样一说,佘诗蔓脸上微微一红,每次出门,她都怕被狗仔拍到,刻意的会用墨镜将自己的脸给挡住,当习惯变成一种自然,也就很难改掉了。
“还是把这东西拿掉吧,这大晚上,有哪个正常人会戴这种墨镜的。”
边说,男子边伸手要去摘下眼镜,手指在碰到镜框的同时也无意间碰到了佘诗蔓的鼻尖,有点冰,有点滑,还有点嫩。
“啊...”
感觉到男子手指的温度,佘诗蔓不由自主打了一个激灵,这是一种特殊的感觉,至于原因?她也说不清楚。
“薛导,待会我们去哪里?”
佘诗蔓小声的问道,尽管是她约的对方,但在这种问题上,她还是把选择权交了出去,只因为对方是个男人,在她眼里,很多事情,应该交给男人来决定。
“先逛逛这香·港的夜市吧,比如沿着美食一条街从头吃到尾。还有,以后就叫我薛德吧,薛导听起来太严肃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很老了呢。”
想了一会儿,薛德打趣的给出了一个提议,对于这位前世的小市民来说,他的追求似乎永远只停留在了小吃排挡这种档次的生活层面。当然,他也乐得其所,像后世那种奢华的“海天盛筵”,或许才会更让他觉得别扭难受。
“嗯,我要是吃胖了你可得负责。”
佘诗蔓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
在娱乐圈这么多年来,比薛德混的好的、混的差的,佘诗蔓都见过,但这些人每次约自己去的地方都是一些高档的商业街或顶级娱乐会所,就算是吃东西也都是去一些星级饭店,面对这样的邀请佘诗蔓大多都找理由拒绝了,也许刚入行时还会有些期待,但渐渐的,她早就厌倦了这些地方,这些纸醉金迷的场所将她的生活变的如牢房一般,让她觉得窒息乏味。
“或许,我是一个很矫情的女人。”
嘴里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说什么?”
声音很小,走在佘诗蔓身边的薛德听的不是很清楚,疑惑的问了一句。
“没什么,我只是在考虑要是今天吃成了大胖子那以后可就嫁不出去了。”
“嫁不出去我负责。”
薛德顺口就接了一句。
话音刚落,便见身旁的佘诗蔓低下了头,脸颊红扑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