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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1 / 2)

奇奇怪怪的人,易云攸不说,南仲远是个享受生活的奇葩,陆沉是严肃端正的君子,至于晏斯梵,从他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懒洋洋的样子。

易云攸会做生意,南仲远会做菜,陆沉能做任何他决心做好的项目,晏斯梵虽然对什么东西都提不起兴趣,但却比谁都看得穿,至于程曦,他喜欢玩大的。

就像他和林郁说过的那样,零八年他成功加入mata实业的股票卖空,挟裹在股市的大潮里载沉载浮,从那些商场巨鳄的牙缝间抢到自己人生第一桶金,当时他手持的股票市值足足八位数,当时不仅那帮损友对他五体投地,连香港都出动猎头公司要挖这名神秘的买手。

那是他过去十九年最开心的几天之一,香港股市下午四点收盘,一堆人在南仲远的别墅顶楼开庆功宴,当时正是夏天,繁星满天,夜风吹得太平山上树影翻滚,他端着香槟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几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一个个对着灯火通明的香港大声喊话,连晏斯梵也大声骂了一句英文脏话,而程曦喊的是“我要征服这座城市!还有这个傻逼的世界!”

年少轻狂,少年意气,他以为自己能一直往前冲,这世界都挡不住他。他会征服这座城市,还有很多座城市,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最高的顶点,然后告诉那个人——那个连坐在他对面和他聊几分钟都不愿意的那个人:你为之抛下我十几年不闻不问的东西,在我眼中,不过是一座废墟!而我以后绝不会为了这些东西,抛下我的孩子,抛下我挚爱的人!这个世界都无法阻止我!

一夜疯狂,第二天酒醒过来,除了宿醉的头疼和几个七歪八扭倒在沙发上哼哼的朋友之外,眼前还站着老林,说秦夫人派他来接自己。

与那个人不同,“秦夫人”一年会见程曦两三次,有时候会给程曦准备衣服,有时候会询问程曦的近况。说起来,程曦小时候性格就很倔强,程曦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大概只有三四岁,是由沈泽的母亲陪着。沈妈妈教他,见到她之后一定要叫秦夫人。但是三岁多的程曦一见到她,还是冲过去抓着她的裙子叫“妈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程曦一直记得丝绸旗袍捏起来冰凉的触觉,和她当时并没有回应自己的表情。

后来程曦也渐渐学会叫她秦夫人。

这次见面的地方是一个高级会所,似乎比以往的都要隐秘低调,中式建筑的外观,院子里还摆着一缸一缸的荷花,雕花窗和槅门,在经过幽暗的走廊和一间间房间,最终推开的一扇,里面坐着和自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中年人。

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从小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新闻里短暂的露脸,报纸上的一鳞半爪,还有那些偶尔从沈泽母亲嘴里说出来的一句半句的形容词,看着别人的父亲,也会想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只是他一直缺席,一直到程曦一个人长成今天的样子。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在香港做的事了。”

十六岁的程曦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明明昨天晚上才下过决心要证明给他看,要告诉他,就算没有他,自己也可以一样杰出。但是真正见过这个人,这些想法却成了在内心沸腾的岩浆,已经烧灼得心脏都开始疼,却仍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是。

程曦虽然激动,却不至于相信自己那点小打小闹会让他从北京跑到这里,八位数说起来多,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尾数而已。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是:“我希望,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做类似的事。”

是的,这辈子。

“如果你再做这样愚蠢的事,在你的兄弟们对你下手之前,我会先出手,至少我会留你一条命,让你回去见你妈。”

“这次来,是你妈恳求我的,以后你再自寻死路,我不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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