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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0四章血祭一(2 / 2)

火云岛,张仲救下愕小禾时曾经路过的一个岛屿,往西还走三天,应该超过了当年关押小禾的火山岛。

张仲点点头,身子腾空而起,人在空中,朗声说到:“你们放心,只要你妹妹还在人世,我张仲就一定救他们回来,金玉,你们留意老龟的动静,旺财,我们走”

旺财答了一声好,消失在了空中,进入张仲的宠兽空间。如果戕家所说属实,只怕岛上就不是一个两个人了,带上旺财,可以方便驮人。

两族对立,相互死伤早在张仲的预料之中,但是,岛族居然拿人族圈养,当菜人还有当泄欲工具,真是忍无可忍,张仲心中有些暗怒。

如果真是这样,张仲心中怒道,别怪我心狠手辣。

岛寇?

我会让你成为历史。

海面在张仲的身后如同画绢一般迅速铺开,张仲身上没有半点护身文员之气,任由高空中的气流急速刮在身上,口鼻灌风,脸上生生作痛。

法则之笔感受到张仲的心情变化,貌似在张仲的心中叹了一口气,传来一股信息:“人能养猪,为何龟不能养人”

在法则之笔的面前,万物皆平等。

法则是公证公平的,当年,法则之笔就是为了这个才挺身而出,和意图灭绝所有智慧种族的老道士拼力一搏。

现在,法则之笔发现,自己的新主人居然也有灭绝岛族之心,有点不知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了。

“哈哈”张仲在心中笑了笑:“物竞天泽,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也是法则的公正所在,假如我是猪,我会灭了人,哈哈哈,法则啊法则,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吧”

法则之笔半响无语。

半天之后,终于传来一股信息,表示:其实,龟寇也是比较可恶的,但希望张仲不要太过。

张仲微微一笑,混沌状态的法则,产生了灵识,只要是智慧,就会有喜好,法则跟自己这么久,常年和岛族作对,不反感才怪。

小坏在显示器上密切关注着海面上的岛屿,火云岛以后,开始有岛族在岛上活动,但一直到火山岛,都没有发现任何人族存在的迹象。

海族需要走三天的海路,拿到张仲这里,瞬息即致。

前行不久,小坏的显示器上,出现了人族的生命发应。这是一个较大的岛屿,面积足有萨尔城大小,岛屿上,有很多和人族房屋不同的建筑,多用海礁石和珊瑚贝壳海螺壳搭建而成,全岛生活着数以几万计的龟族,来来往往,熙熙攘攘,显得十分热闹非凡。

只是,站在高空的张仲,看着这个外表繁华的岛屿,心中涌起了滔天怒火。

在小坏的显示器上,张仲看到了被凌辱的人类妇女,看到了洗得白白得,等着开堂破肚的青壮年人类,更有甚者,有几个年幼的孩子被鱼刺从嘴里灌进,当成了乳猪一般烧烤,更多的人类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双眼无神,被围在一个个贝壳之中,圈养。

无边的怒火以张仲为中心蔓延开来,杀机在空中凝固,漂浮于空中的白云如同血染一般变成了火烧云。

张仲身上,原本乳白色的光华,这一次,因为张仲杀机,变成了鲜红,让岛上的天空如同提前迎来了黄昏。

岛屿上,岛族发现了空中的异变,纷纷跑出龟穴,仰头望向空中:“怎么回事?”

好可怕的气息,末日一般的感觉。

岛族人感到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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