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笙对着南里叹了口气,拉着他去换身能穿的出门的衣服。以前同.居的时候,南里不常出门,在家也多是留在浴缸,所以衣柜里翻来找去,南里能穿下且穿的且能穿出去的,只有那套小西装。
买的时候是夏天,实际上,这种衣服秋季穿刚好。
换衣服的空隙,金笙上身全光的时候,忽然被南里掰正身子,无温度的指尖稍加力道的按了按他锁骨正中间最薄弱的那处皮肤。
困惑看向那蓝色瞳眸,怔楞两秒才知道南里要的是什么。
——他在责问,他送他的鱼鳞项链哪去了。
轻咳一声,金笙借步去了书房。反正,对于失去了尾巴的人鱼而言,重返大海再无可能,人类的家才是最好的留处。
当着那家伙的面,金笙打开了书房唯一带锁的柜子,里面藏着与南里相关的一切。不论是烧焦的鱼鳞、海洋馆的照片,还是从前被掖在犄角旮旯的海蓝色小裙子。
看南里眼神微变,金笙些紧张,他还没换完衣服,半个身子正暴露在人鱼面前。后者伸手,栓了鱼鳞的红色细线被牵起,人鱼再一次帮人类挂上了鱼鳞项链。
心情微妙,那无温度的手指还在他脖颈停留一下,顺着脖子系红线的部分划了一圈。
滚动喉结,看南里拿了柜子最里面的蓝色纱裙就往他身上比划。一眼看透了坏人鱼脑中淫.乱想法,昨夜整夜合.欢让金笙身后某处一阵抽痛。
纵欲伤身。
“我今天要上班。”金笙义正言辞,一把推开了举着裙子的南里。
……
今天周一,工作调换后身居要位,金笙不能随意请假、缺勤,何况每周一,各部门还有总结小会,他不能缺席。
于是,金笙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带南里去单位。
南里不是孩子,就算把他留家里也出不了事,可金笙总觉得自己养的鱼好不容易回来就没饭吃不太好。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不想跟南里分开,总觉得这条野生鱼很容易跑丢。
碎碎叨叨交代了自己当下的生活状况,金笙说要带南里出去,后者当然乐意。
没在家做饭,出门时间还早,金笙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去了公司。
南里的走姿不知道从哪学的,跟地痞流.氓似得痞里痞气,配上这一身端正的英式西装还有过分正经的脸,怎么都看不顺眼。
办公楼外买了三人份的早餐就带着鱼回了办公室,知道这小分量填不饱南里肚子,也不能买太多暴露他惊人食量。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南里一下午都留在金笙办公室,预料之外的,会议过后,部门员工发现了乖巧留守办公室等人的“混血小白脸”。
重磅消息很快传开,金总传闻中的男友到访,掀起了一阵小风波,一天之内,他门下每个员工都找着各种理由来看了一趟。且每个人都是紧张兮兮的来,目瞪口呆的出去。
人类果然是视觉动物啊。
总之,在南里的乖巧伪装以及压倒性外貌优势下,俘获了全公司好感。
下班不意外被相熟的同事堵住,问这问那、说个不停,却都是含蓄的问题和真诚的祝福,他的南里,则一直站在他身后,表现得当。
对于金总家的混血小男友,每个人都报以赞许目光,最开始交流时,没人敢直视南里的眼睛,更不敢跟他说话,也下意识觉得语言不通,可对话期间,他又一直能做出合理的反应,引得大家伙万分好奇。
对此,金笙的解释是:“他声带受过伤,不能说话。”
就此,金笙终于向南里一样,把另一方的存在介绍给了他所认识的人,在人类世界也公开了关系。
跟从前同常昊在一起的畏手畏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