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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妻郎(1 / 1)

要宋伶说是怎么重新借用这具新丧少女的身体活过来,她实在是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是压抑而短暂的前生,而梦醒后便是这个女子为尊的异世。

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她拖着这具虚弱的身体摇摇晃晃走出房门时,看到了一个正坐在院子里熬药的男人,那男人见了她连忙跑过来扶她,低着头弯着腰,恭恭敬敬叫她“妻主大人”。

这具身体好像本能的接受了男人的搀扶,以至于她开始感到别扭时,自己已经被安稳扶好坐在矮凳上了。

这是一间普通的农家小院,院落散养着几只公鸡,然而本该毛色鲜亮趾高气昂的大公鸡光泽暗淡,体型也格外瘦小,羽毛外像是罩着一层灰扑扑的尘,灰头土脸干瘪瘦弱,就像旁边的这个身穿摞满补丁的灰色布衣的男人一样。

以现代人的眼光,她无法确定男人的具体年纪,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却有着四十岁的手,五十岁的眼神和六十岁的体态,他劳累,疲惫而又沧桑,唯一能与美搭边的大概就是那瘦骨嶙峋的躯干透出的骨感,完美契合了小部分人畸形而病态的审美——然而这也仅限于穿着衣服,粗布灰衣下,根根分明的肋骨以及因长久饥饿而过分凸显的静脉,这一切都与主流的审美毫不相干,甚至会让绝大多数人觉得恐怖。

当然,宋伶也是这绝大多数人中的一部分,虽然他确实偏爱体型偏于纤细单薄的男性,但这并不代表她会对一具皮包骨头感兴趣。所以,这个男人眼中的惊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她盯着他多看了两眼就颤抖着开始解腰带也是大可不必。

那一双比鸡爪多不了几钱肉的手都要抖成筛子了,宋伶实在看不过去,微微侧过头,看着院落中和这个家的男主人一样干瘦的下蛋公鸡。是的,这只公鸡当场下了一只蛋,就在宋伶的眼皮子底下。

对面的男人明显松了一口气,从石板上站起来,走到刚才公鸡下蛋的地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鸡蛋。看着他小心翼翼把鸡蛋收起来,宋伶一时语塞,对于这户贫困到肉眼可见的农户来说,可能这些鸡蛋就是最稳定也最可观的收入。

瘦到干瘪的公鸡也拼了命的下蛋,就像连饭都吃不起的家庭还要拼命生女儿来传宗接代,这大概就是这个世界的现状,和她原先的世界看似相反,然而实质上没什么两样,全都充斥着歧视与压迫。

炉子上的药被冲上来的水汽掀翻了盖子,宋伶捏住黑乎乎的破抹布把盖子按了回去,她无力评判一块烂抹布是否整洁得体,这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只要用力一搓,这块不知用了多少年的破抹布就会散成一堆碎絮。

“您,没被烫到吧?”系着旧围裙的走了男人过来,她这才发现男人的个子比她想象的要高很多,起码得有一米八,比她这具身体要高大半个头。

他明显很怕她,但话语中的关怀不像是假的,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除了担忧和恐惧,他的眼神中还有一丝……欣慰?这感觉就像,你今年二十好几了,你不过是洗了个碗,结果妈妈夸你长大了,还奖励了你一根巧克力雪糕。

“嗯,我没事。”

说出话来,宋伶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很是稚嫩,看着细胳膊细腿的,看来不仅仅是营养不良,还有年纪不大,身体未发育成熟的缘故。古人结婚确实都比较早,可能十五六岁就为人父母了,虽然叫自己妻主的男人年纪大了点,但自己这幅身体,顶多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

自己原本世界的古代有童养媳等郎媳等陋习,那么想必这里也差不多,看他害怕得身体都在抖,总不可能嫁给这穷得响叮当的少女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吧?

当然,也不排除这种情况,这世上不乏为爱犯傻的付出型人格,相信爱能战胜一切困难,却不知过度奉献的爱会抹杀个性,沦为俘虏,即便遭遇不测,也深陷泥潭寸步难行。

“这里面是给我喝的药吗?”

“是,妻主大人。”

“哦,那你一会儿端进来。我的头有点晕,先回去休息一会儿。”

可惜,本该要喝这药的人已经死了,那个让他又惧又忧的少女,多半是永远也回不来了。

被人面兽心的变态前夫囚禁后掐死,自己的家人没有选择报警,未能将凶手绳之以法,带着愤怨死去。想到这里,宋伶觉得很烦,头也痛起来,分明是很久之前的记忆,但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不甘。

怎么可能会甘心?她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而前夫逍遥法外,继续做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对死者来说,难道在乎他是否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命抵一命,这才公平。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灵魂会被传送到这里,她对占用别人的身子和夫郎不感兴趣,如果可以的话,她更想回原来的世界,亲手杀了那个人,只有这样,才能抵消他轻易夺走他人生命的罪孽。

死者的魂魄只剩下一团执念,由怨恨构成与支撑的魂体,即便是重新进入了人的塑壳,也不可能和之前一模一样。由灵魂深处升起的恶劣情绪很快占据了宋伶的大脑,为避免伤及无辜,也为了避免太快露馅,宋伶决定避开少女的夫郎,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待会儿。

而另一边,穿着破旧布衣的男人看着眼前被重新盖好的药罐发愣。他七岁时被母亲卖入宋家做等妻郎,一直等到十一岁时妻主才出生,婆公把迟迟生不出女儿的罪孽归咎于他,他时常被婆公磋磨,又无母家依仗,早已没了脾性,只知顺从忍让。

后来妻主出生,照顾妻主的任务就落到了他的头上,那时他经常背着妻主去河边洗衣服,同村人遇见了都笑他又当爹来又当郎,还有顽劣小童编了歌来笑他不知羞耻。

好不容易等到妻主长大,以为总算不用被磋磨,谁知小妻主嫌他年纪老身体硬,一边狠狠索取一边骂他老货,还时不时打他来出气,说他是不下蛋的老公鸡,因为年纪太大恐怕连孩子都生不出来。

大病过后,一直以来顽劣任性的妻主好像长大了,没有不由分说压着他索取,也没有哭闹着嫌药苦,甚至还动手捡了盖子,放在以前,就算是油壶倒在她面前,她也绝对不会动手扶一下。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好是坏。

男人叫宋伶起来喝药,眼睁睁盯着她喝完,才放心收回了碗。粗陶的大碗被磕了好几个口子,碗底黑乎乎的抛光印证了它的年代久远,把破碗交给男人,宋伶躺在充斥着潮湿霉味的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整个屋里这么一套床单被褥,旧到都快散架了,换洗就别想了,以现在的家庭情况,买新的更是不可能。她索性一股脑抽了床垫,打算连同被子一起放到太阳底下晾晒一番,好歹今晚能睡得稍微舒服些。

瘦成皮包骨头的男人背着半人高的巨大竹篓正准备出门,看见宋伶抱着一堆东西出来,把脸都埋住了,佝偻着腰背小跑过来,接过她手上的东西。

宋伶也没跟他客气,主要是这幅身体大病初愈,实在使不上力气,再加上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她拿得确实有些吃力。

“帮我把这些晒起来吧,去去霉味。”

男人顺从应下,抱着被子晒到院中的麻绳上,这条麻绳绑在两棵枣树中间,应该是专门用来晾衣服的。男人个子高,手脚也利落,即便背篓还没来得及放下,则很快铺平晾好了被子和床单。

刚才掀开床单时,宋伶发现,床下面不是用的床垫,而是一层同样发了霉的稻草,看起来很久都没有更换过。从刚才起她就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味道非常难闻,头发也又油又馊,活生生打了缕,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也难怪人会生病。

“对了,你这是干嘛去?”那个竹篓能装好几个他,她实在想不到,他要背着这样的竹篓去做什么。

男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他们家的山和田地早就被妻主卖了,现在又不是农忙季节,他没法帮人插秧收谷赚钱,只好四处捡些塑料瓶,碰上下乡收废品的,还能卖点钱。

之前妻主看不惯他去翻垃圾,说他给自己丢人,有次在路上碰见他捡塑料瓶,直接当着村里人的面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又疼又涨,好几天都不能见人。

男人能做的工作本来就不多,他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除了缺人时有人肯招他在田地里干点泥滚腿的农活,其他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想要多看他一眼。

见男人不想答,宋伶也就无意追问,她本来也只是好奇,他这么瘦的身体,真的背得动这么一大篓东西吗?还是说,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破竹篓……可恶,这么穷的家庭,为什么还能娶得起老公啊。

宋伶无意间皱起的眉头对柔顺的男人来说却是一道催命符,他绝望的跪在地上,颤颤巍巍说出自己是去捡塑料瓶,然后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辱骂或是拳脚。

他七岁入门,从小婆公就教导他要爱敬妻主,他也遵从了教导,无条件满足小妻主的一切愿望。那个时候她只有五岁,而自己已经十六,正是生女育儿的大好年华,他被小妻主当马骑,用扫帚抽打屁股,抽得身前淫根硬了起来,鼓鼓囊囊立在裆部。

公公见了把小妻主拉起来,然后狠狠抽了他一巴掌,直接抽出血来,“不要脸的东西,你可知你的妻主才五岁,就这么饥渴淫贱急不可耐?”

“不是的,奴只是……”

话音未落,公公的巴掌又落了下来,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他怎么可能会饥渴到那种程度,对五岁的女童也有感觉,只是身下从没被别人触碰过,又正是育女的好年纪,所以才会只是被抽打屁股,那东西就不知廉耻地硬了起来。

“你急什么呢?你是小伶的夫郎,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过是多等两年,再忍忍吧,乖。”

打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偏偏他就吃这一套,他离家早,早就把婆公当成自己的亲娘亲爹看待,虽然他们总是会打他,不给他饭吃,但他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

不珍惜又能怎样呢?这里就是他的家,除了这个家,他没地方可去。就像公公说的,妻主终归会长大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妻主应该也不会亏待他。他不奢求那么多,也不怕辛苦,只要以后能够和妻主一起努力,好好经营他们的小家就好了。

然而,他哪里知道,小妻主根本没拿他当夫郎看待。一直到成婚的那一天,她还认为他是他们宋家的一个下人,就算是成婚后,有了她的孩子,甚至有了女儿,他仍然也只是个生出了女儿的下人。

曾经幻想过的那些甜蜜未来,幻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能够吃得饱饭,穿得了暖和的鞋子,这一切瞬间被击碎,成为泡影,她甚至不愿意和他办婚礼,在婚期前强要了他,最后匆匆拜堂成婚,连喜服都没穿。

“一个下人,年纪又这么老,要不是我娘非让我娶你,我才懒得理你。想办婚宴,你配吗?”

等了十几年,从少年郎等成黄脸公,等来的就是这种结果,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如死灰。他那么努力,那么听话,为了这个家鞠躬尽瘁,但最终还是没能拥有一个属于他的家,他仍然只是一个下人而已。

后来的故事吗?离开了母父的庇佑,顽劣任性的少女很快败光了家产,逼迫无条件顺从自己的夫郎拿钱供她挥霍,她消耗完了母父留下的家产,消耗完了男人对她十几年如一日的爱,也消耗完了自己年轻而健康的身体,于今日午后一命归西。

取而代之的,是异世界的一抹执念,二者唯一相同的是,她们的名字都叫宋伶。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带点新的稻草回来铺床。”

怀疑自己听错了,男人抬起头来,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您说,要和奴一起去?”

“嗯,反正被子晒了,没地方可睡,不如跟你一起出去好了。你自己一个人,也不安全。”

他无言。过去他都是一个人去邻村甚至隔壁乡镇去帮忙干农活,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她从来也没说过什么不安全,只会伸手找他要当天的工钱。

不知道她又在打什么算盘,不过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值得算计的东西,钱已经全都给她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剩了,所以他才不得不冒着被打的风险去捡废品。

见男人还是愣着,宋伶干脆蹲下来,与他保持着不会让他害怕的安全距离“走吧走吧,带我一起,其实我捡破烂技术还不错,不会给你丢脸的。”

“您……好吧。”

男人侧过了脸,不去看她为达成目的而刻意睁大来撒娇卖萌的眼睛。

和宋伶最开始想的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所谓的古代,男人说要去捡废品回收,说明这里至少已经发展到近现代的程度。这也不怪她误会,实在是他们家里连一点现代化影子的都没有,身上穿的也都是自己做的衣服。

他佝偻着腰背着大竹篓走在前面,宋伶偶尔放进去一个塑料瓶,总会得到男人欣慰的眼神。她现在确定了,他看她的这种眼神就是欣慰,说实话她感觉有点怪怪的,毕竟她并不是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而他的情绪却全是对原来的少女发送的。

宋伶过去只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拾荒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现今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全程她只负责偶尔捡一两个瓶子,剩下的工作,从捡取、背送再到回收,全由男人来完成。他很熟悉这套流程,想必已经干过不少次。

看着宋伶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等待,小小的一只,看着既乖巧又老实,然而在破旧灰衣下,他的身上全是看似这位乖巧少女随意踢打肆虐的痕迹。男人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把老板递过来的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收叠整齐,双手奉上,递到宋伶面前。

不可否认的是,有女性在身边确实安心了不少,即便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女。以往他出门时总难免遭到路人的嗤嘲,老板收废品时也故意压价,甚至有一次他不过是梳了头洗了脸,就差点在接钱时被摸了手。

今天没有刺耳的嘲讽,老板也没有压价。因为担心宋伶的身体,他想要早点回去,竹篓没有装满,却比平时还要多了两块钱。

老板用打量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大概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咧开一口黄牙,和宋伶搭话:“小妹,好孝顺喏,和爹爹一起出来捡瓶子,累不累呀?”

男人听完脸都白了,本就佝偻的背弯得更低。他本就比妻主大了十一岁,因长久的操劳更是显老,会被误会也是在所难免,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了。

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岁才能领证结婚,可是在他们这种交通不便的山村,十三四岁就嫁人生娃的男孩儿比比皆是,若是被卖做童养夫的,月事又来得早,十一二岁就会被洗刷调教好学着侍奉妻主。

童养夫和他这样的等妻郎一样,都是被自己的家庭舍弃的存在,有的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妻家,有的则是交由人牙子转手。被人牙子调教过的男孩儿性情柔顺,而直接由母父之手卖掉的则更加干净,更受买主的喜爱。

他就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宋家的,因为手脚勤快性情温顺,婆公对他很是满意,欢欢喜喜交了钱,母亲也欢欢喜喜接了钱,一把把他推到公公的面前。只有父亲临走时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在接触到他的目光后又闪躲地避了过去。

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大家都很高兴,所以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进门那天,公公还帮他换下了露了脚趾的破布鞋,连夜给他改了一双合适的棉鞋。

公公把他抱在怀里,说以后他就是宋家的女婿,等到以后妻主出生了,他陪着妻主长大,感情一定很好,到时再多生几个大胖闺女,给他们二老抱抱。

可是,一年又一年,公公始终没能怀上孩子,婆公对他的态度也渐渐变得不耐烦起来。他们按着他每天给送子娘娘磕头,让他去洗全家人的衣服,还打发他去除草浇水。

他不怕累,也不怕苦,只想要和婆公一样的温馨家庭。他和婆婆公公一样,日夜期盼着小宋伶的到来。

一腔痴情错付,满腹热忱落幕,他的爱随同他对幸福的期望一同死去。到如今,明日吃食都成问题,活着便好,哪里还敢奢望更多。

“孝顺?”

从今天早上起一直心平气和的宋伶突然语气急促起来,男人下意识缩了缩脑袋。被误会是他这种人的女儿,她一定是要发火了,只要她生气,就会不分场合对自己动手,来维护那几分可怜的大女子尊严。

气血上涌的宋伶看着身旁佝偻瑟缩的男人,愣了一下,安抚着顺了顺他的背,小声道:“别怕,我不打你。”

男人干瘦的手指死死握住胸前的竹篓背绳,她是他的妻主,除了相信她,他没有任何办法。这次她没有骗他,察觉到男人的颤抖,她拿开了试图安抚他的手,微笑着回复老板:“他是我的夫郎。”

她把钱揣进兜里,回头握住男人粗糙的大手“走吧,我们回家。”

这是男人幻想了无数次的温馨场景,在他还是个少年时,他羡慕地看着恩爱的年轻妻夫,妄想着能靠柔顺和勤劳来博取女人的怜惜和赞赏。若是他再年轻个十岁,或许还会相信自己会被温柔以待,可是现在,他临近三十人老珠黄,都是要做爷爷的年纪了。

他似乎有什么话想说,然而最终只是一言不发顺着她的牵引,跟着她离开,看得出他很紧张,他身体僵硬,低垂着脑袋,行动轨迹几乎是同手同脚。

想来想去,大概原因也只有今天他们赚到了钱,而且比平时他给她的要多几块,她又可以去小卖部买烟了。

要是妻主反应过来问他平时少的钱去哪了,恐怕她就不会对他这么和善了,可是他哪里敢藏私,分明是老板看他一个男人回回独自来卖废品,又一副叫花子打扮,故意欺压于他。

回去的路上路过小卖部,宋伶果然又拐了进去,看着永远也长不大的妻主任性离去的背影,男人轻轻叹了口气,乖乖站在原处等待。

不同于以往总是买些古怪的零食或是烟酒,这次她拿了一包散称的谷物和一袋盐,还有两个咸鸭蛋。她的身形瘦小,面颊凹陷,肤色蜡黄,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好饿,我们快回去煮饭吃。”

他接过东西,放进身后清洗好的背篓里,跟着宋伶往回程方向赶。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身后的男人悄悄抹了抹眼泪,虽然有些晚,但是妻主好像真的长大了。

铺好新的干稻草,晾晒好散发着霉味的床单被褥,少女宋伶与她名义上的夫郎共进了晚餐,两碗煮得粘稠厚实的杂粮粥和两只咸鸭蛋——这些东西,花光了他们今天赚到的所有进账。这本就是一本不足以支撑两个人正常饮食的微薄收入。

至于这个家庭过去究竟是如何度日的,想也能想到,无非就是拼命压榨这个性格温柔的男人。温柔与付出应该被珍重,而不是有恃无恐,肆意挥霍,若得不到应有的回复,不是温柔被消耗,便是生命被消耗。

煮粥时顺便用柴火余热烧了热水,今天出了不少的汗,宋伶洗完澡,换上衣柜里唯一一套换洗衣物后,顺手给男人也打了水,催促他也赶紧去洗一洗。

瘦弱的少女坐在换了新垫料的木板床上,这床还是婆公生前留下的,特意差木匠打来给他们的独生女成婚用,她一直是一个被无条件宠爱着的孩子,如果不是母父意外过世,她应该还能再任性而快乐很久。

或许过去的她也是给过他一两次恩惠的,在他饿到双脚发虚时丢过来一只馒头,或是在他发烧时从抽屉里随意掏出一板感冒药。他对这份恩惠感激涕零,私自把等她长大,与成婚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强要他不久,婆公意外过世,她便把一切罪责都推到他的头上,因为他是不祥之人,所以才会刚入门不久便克死婆公。

怎么会这样,难道真的是因为他不祥吗?公公迟迟生不出女儿,婆公意外过世,好像都是因为他,第一次是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家,第二次则是因为他真正成为了她的男人。

于婚礼筹备期就狠狠剥开他的衣服,强行侵占了他苦守多年贞洁之身的少女,现下安安静静坐在床板上。因为床脚打得较高,她坐在床上时脚够不到地面,两脚悬空前后打摆,和幼时他背她去河边戏水时一般悠哉。

她笑着把水泼到他的身上,弄湿了衣物,湿衣紧贴着身体,展现出胯间巨硕耻物的轮廓来。或许真像公公说的那样,他就是个淫贱的骚蹄子,明明还是处子之身,却有着和熟夫一样的性器,只好穿上宽松的裤子来遮掩一二。

最令人伤心的是,她在扒开他的裤子之后,狠狠捏了一把他的性器,她当时只说了两个字:“荡夫。”

随后就是一个结实的巴掌,“是不是自己偷偷玩过?”

“不是的……奴一直,”

她已经认定了他是个守不住处子之身,喜欢玩弄自己的荡夫,手腕上的守宫砂,只不过能证明他的淫根没被别的女人吸含过罢了。

男人的初夜是一场苦痛的羞辱与凌虐,他甚至没能完整说出早已准备好了的那句话。他一直在等她长大,等待着献出干净的身体,与她行天地之礼,拜母父之恩,合妻夫之欢,成为她名正言顺的夫郎。

“我说,水已经接好了,你也去洗洗呗。”

眼见着说了三遍他都没反应,宋伶犯起了愁。虽然他温柔又可怜,但是他不爱洗澡哎,这个家里就这么一张床,他又不洗澡……

余光瞟到男人微红的眼,宋伶呼吸一滞,她自认已经语气很温和了,怎么还是把人说哭了。唉,算了,不洗就不洗吧,他开心就好,她的睡眠体验不重要,反正床单和被子也都是脏的,床伴洗不洗澡也差不到哪里去,她一点都不会在意。分明是在意到不行吧

“给我……吗?”

他这幅难以置信的模样,和家里的小妹妹还真是有点像。叔父和叔母生了孩子没时间养,每年给她爸妈一笔钱,让宋椒借住在她家里。这孩子从小就呆呆的,一副软软糯糯任揉捏的模样,总让人担心她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叔父叔母甚少关心宋椒的事情,自己的父母更是一言难尽,宋椒不爱说话也没有什么朋友,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阴影里,像一只沮丧的小老鼠。宋伶第一次给她带小挂坠时,她脸上的表情就是这样,连说的话都和男人一模一样。

“嗯,对,就是特意给你准备的,”为了让他乖乖去洗澡,宋伶摊开手掌,给男人看自己手指上的压痕:“你看,都压红了。”

男人的脸又红又白,红的是妻主特意为自己准备了热水,白的是想到她毫不温柔的欢爱方式,一言不合就拳打脚踢,还喜欢抽打他的囊袋和阳根,每每折腾得他又疼又惧,苦不堪言。

男人乖乖前往偏房擦洗,里里外外擦净后,裹着清洗完未干的破旧灰衣,回到了床前。

伤痕累累的躯体和红肿破损的性器表明男人正遭受无尽的暴力与虐待,畏惧的眼神和熟练的脱衣动作则表明了他在家中可悲的地位。他是家里的下人,一个供妻主随时取乐的下人,只要她有需要,他就要拉开裤子,张开大腿,任由她玩弄取用。

自从成为她的人,他的所有内裤就都被扔掉了,只是为了一拉开裤子就能伺候妻主。他的性器可以很快挺立起来,被含住吸纳吞吐完,他的产穴也会是湿湿的,但是妻主从来都不管他的产穴,也不让他自己碰那个地方。

那是排污血和生孩子的地方,女人一般都不爱碰,只有在男人快生孩子时才会用手指玉势等帮忙扩张,以确保男人能顺利诞下胎儿。

一般男子十六七岁就产下头胎,产穴自然也被开拓,而他今年二十七岁,还没怀上孩子,产穴仍然紧闭,他只知道这里可以排污血和生娃娃,连里面具体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

看着男人干瘦佝偻的身体和身下发育良好的硕大性器这是可以说的吗,宋伶没忍住叹了口气,然后吹灭蜡烛,把人拉到床边,为他盖上了被子。

他老老实实躺平,光着身子躺在晒过的被褥里,一动也不敢动。

“睡吧,今天太累了。明天衣服干透了再出门,你可不要也生病了。”

她真的累坏了,交代好重要的事,说完没多久就睡着了。男人伸出手,小心翼翼帮她掖好被角,倦意袭来,他也闭上了眼睛。希望妻主明天醒来后不要变回去,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打骂他,也不要总是不顾自己身体做出一些任性过头的事情。

他已经不再是满脑子粉红泡泡,憧憬不切实际所谓浪漫的少年,他不奢求婚礼喜宴,也不贪图锦衣玉食,只要妻主不再自暴自弃,他就会一直陪着她努力活下去。

虽然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三间婆公留下的瓦房。但是只要妻主不再挥霍无度,也不要总是把他打得爬不起来,他多去找些谋生的活计,往后的日子总不会太难过的。

粘稠的杂粮粥暖融融的,被子也有阳光的味道,小妻主侧躺在他的身边,睡颜恬静,大概是做了个好梦。时值夏末,她的手指却是一片冰凉,他小心翼翼包住她的手,隔着床单用粗糙大手捂热她的手掌。

“妻主,妻主……”

他反反复复念着这两个字,虽然声音很轻,但还是扰醒了宋伶的美梦。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癫,分明白天看着挺温顺胆小的,怎么晚上这么主动,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又是脱衣服又是偷偷握她的手,还自己美滋滋搁那念叨。

她抬起手想拨开他的手掌,男人却下意识缩起了脖子,宋伶愣住,悬空的手转变既定方向,改为摸他的脑袋:“没人和你抢,赶紧睡觉。”

“嗯,我睡。”

宋伶沉默,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男人还是没有要睡的意思,她低声问:“还有什么要说事吗?”

男人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开了口:“妻主,马上就到秋收了,我会好好干活,多赚点钱回来给你,你能不能……一直像今天这样?”

“好,好。”宋伶困死了,她只想睡觉。

“嗯,我一定会……”

宋伶不想听男人的承诺,又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乖~”

那边没有声音了,宋伶收回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答应了些什么,她只知道她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睡觉了。

夏末秋至,正是早稻丰收之时。

这些日子男人总是一大早就出门,临走前还煮好足够宋伶吃一整天的菜粥,然后在红日西沉后踏月而归,按照承诺的那样带回帮人收谷割稻赚的钱来。不多,每天也就二三十块钱,但对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相对可观的收入。

这是个类似华国近现代时期的时代,科学以及机械发展并不很先进,只有村里富户家里有电灯,至于自行车这种代步工具,整个村子只有村长家的独生女有一辆,还是几年前娶正夫时添置的。

宋伶被迫在家安分养病时,曾看过村长家女儿赵贤才骑着自行车从他们家门口路过一次。赵贤才流氓一般对着破败不堪的木门吹了声口哨,瞧见从门口出来的是宋伶后,吐了口唾沫,道了声晦气,蹬上她那辆风光的脚踏车一溜烟润了。

这世界对于男性的轻视与偏见,正是过去的宋伶所能感同身受的。妻主无能,而夫郎贤淑清秀,这样的男人,正是所谓风流浪女所喜爱欺辱的对象。

然而对于宋伶来说,拖着这幅虚弱不堪的身体,能做的最有用的事情就是好好修养,就算现在冲出去和村长女儿大吵一架,也只是平白添乱而已。

锅里热着掺了白米的杂粮菜粥,男人在里面加了蔬菜和肉丁,又往里面卧了个洗净的鸡蛋,不仅易于消化还能补充营养,周到妥帖让人挑不出错来。只可惜,他是个足够合格的夫郎,而他的妻主却是个不懂得珍惜的小混蛋。

令人郁闷的是,她现在被困在这个小混蛋风吹就倒的身体里,好像和它严丝合缝融为一体了。果然,比起代替另一个人渣活在这世上,她还是更想回去亲手杀了那个活活掐死她还伪造成她自缢身亡的刽子手。

她不过是一抹残魂,残存世间游荡十载,眼睁睁看着凶手逍遥快活,还娶了新的妻子;看着父母对她的死默而视之,他们美滋滋拿着那个人给的补偿金,从头到尾甚至没有想过要去报警;看着年幼的小妹妹有了备受宠爱的弟弟,在名为家的边缘再次孤身一人。

这些年发生了太多好或不好的事情,而宋伶只能痛苦又绝望地看着这一切,好与不好,都与她这抹早该消散的残魂无关。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看见宋椒考上了很好的大学,那曾是她梦想中的学府,后来因为一堆乌七八糟的事情搅乱了她的高中生活,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

反正女孩子都是要嫁人的,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区别,况且他们已经收了男方给的彩礼钱并且用来还之前欠下的赌债了。有了这笔钱,他们一家就再也不必提心吊胆躲躲藏藏,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你一直是个孝顺的孩子,相信也不会不顾爸妈的性命吧,要是不还清这笔钱的话,我们就……小宋椒也会被连累的,只有你能救我们了,阿伶!”

于是,二十三岁的宋伶放弃了准备已久的成人高考,成为了年轻的美丽的新娘。

“阿伶,你是懂事的孩子,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这会让我们很为难。”

“男人嘛,难免气盛,别去触他的霉头就好,你爸年轻的时候也打我,现在不也一样什么都听我的。”

“阿伶,你最心疼爸妈了不是吗?爸妈年纪大了,赚不来钱,和他离婚,我们上哪去还掉这笔彩礼钱?”

……

宋伶坐在门廊下的台阶上发呆,雨打湿了一半头发,她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下起雨来了,院子里的被子还没收,已经淅淅沥沥开始滴水,看来今晚是没得睡了。

从田里匆匆赶回的男人一把扯住宋伶冰凉的手,拉住她把她往屋里带,湿透的被子挂在绳上,湿透的病人满脸泪光。

秋雨透凉,秋之时已至,婆公离去那天也是这样的凉寒秋雨,把未长大的少女浇了满身的雨光。没去管湿得不成样的被子,他弯下腰来帮她擦掉脸上的雨水与泪花。

“妻主,我会一直照顾你的。”

泪眼朦胧之中,这个从没被疼爱和怜惜过的瘦弱男人轻轻抱住了她的脖子。

骗人,如果知道了她根本不是原来的宋伶,他才不会照顾她,他等待和期待的也只是那个任性的少女而已,说到底,她也只是借了这小混蛋的威风罢了。

“秋时,不会骗妻主。”

宋伶不是个擅长在别人面前放声大哭的人,也不擅长依偎在别人的怀里,她与很多人都相谈甚欢,除了那只分不清依恋与爱的小老鼠,没有人走近过她的心,也没有人试图打开这样的一颗心。

宋椒的年龄小,脾气却很倔。孤独的小老鼠溜进宋伶的新房,问为什么她不能和姐姐永远在一起,她会成长为比那个男人更好更优秀的大人。

有那么一瞬间,宋伶差点被一个小学生的话打动了,比起和陌生的男人喜结良缘,当然还是继续陪小妹妹玩过家家更能让人接受。

可是,她的小妹妹应该要有光明的未来,不陷于泥潭,不深晓腌臜,她会遇见一个满心满眼都只是她的爱人,陪她走完接下来的人生旅途。纯粹的人值得纯粹的爱,这是她对宋椒的美好祝愿。

残忍的凶手逍遥自在,不在乎他的人美滋滋生了二胎,而唯一记得她的小妹妹为她伤怀,迟迟走不出阴影,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结局。

她只是一抹残魂,无力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任何改变的能力,仅靠着对凶手的恨意残存世间,得以不散。

因恨而生的残魂居然在漂泊十载后安定异世,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这对宋伶来说不是幸运,而是莫大的折磨。

湿透的被子大概是要彻底报废了,挂在院子里的麻绳上哗哗滴水。吸饱水后可观的份量压低了晾衣绳,接口处绷着一根细细的弦,风吹雨打,摇摇欲坠。

秋时只看了它一眼,就端着热水盆进了房间。宋伶已经按照他的嘱咐换下湿透的衣服,她抱着膝盖曲身窝在掉漆的墙角,是又瘦又小的一团,尖细的下巴枕在同样堪堪欲折的细瘦手腕上,仿佛下一秒就要像院子里的绳子一样被压断。

大概是要与他不安的心绪相右,“蹦”的一声,院子里的晾衣绳断了,沉重的被子也“通”的摔在地上,突如其来的巨响惊动了鸡圈里的公鸡们,它们扑腾扑腾扇动飞不高的翅膀,咯咯哒哒惊叫起来。

秋时的心猛的一跳,没空去管受惊的公鸡,把水盆放下,快步走到床前,弯下腰向她伸出手来“妻主,到床边来好吗?我给您擦擦头发。”

她动了动,用手臂撑着挪到了床边,她未着鞋袜,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有一双细弱小脚赤裸着,空悬在高高的木板床上。

她乖乖凑过来让他帮忙擦头发,面上不显,时不时晃动的双脚却暴露了她的心情。比起他的妻主,她更像是他的女儿,并且是一个孝顺体贴的好女儿。

他说不上来这是什么感受,帮她准备菜粥,给她擦头发,心里都又甜又涩,仿佛回到了妻主刚出生那几年。只是看着小小的妻主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冲他笑,他就一点也不累了,即便干着繁琐的家务,承担着繁重的劳动,他也感觉到未来充满希望。

那时候的宋伶也像她一样乖,他喂她米糊,她用软软的手指勾着他的衣角;他背着她去河边洗衣服,她眨巴着大眼睛看他,然后在结束后用小手绢给他擦汗。

“阿伶喜欢秋时哥哥,长大后,哥哥要做阿伶的新郎~”

“好。”

大抵小孩子都多变,在后来的某一天,她不再愿意依偎在他的怀里,还和村里的顽劣孩童一起笑话他,说他是不知羞的老公狗。

“妻主,您小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给您擦头发。”

宋伶偏头看他,见他笑得一脸温柔,也不好破坏氛围,说出她根本不是那个人的话来。她小的时候有没有人给她擦头发,她记不清了,只记得欠了赌债的父亲带着她们母女二人东奔西跑,在她十三岁之前,他们一直过着不安定的生活。

宋伶闭上了眼睛,放软了僵硬疲惫的身子,她用和他一样轻柔的声音回复他:“嗯,那就再次麻烦你了。”

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寒暄,却仿佛穿越了漫长时空蹒跚而来,听得秋时鼻头一酸,几欲要在小妻主面前掉出眼泪来。但他早已不是十多岁的少年,而是年近三十的老男人,这个年纪的男人,若是再不稳重自持,未免太不知趣。

“好了,”秋时收起毛巾,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苦口婆心劝慰道:“妻主身子弱,还是避免受凉为好。”

“嗯,我听你的。”她乖乖点头。

她的衣服还是夏装,薄薄的一层贴在身上,就算没有这场雨,一直穿着这样的衣服,迟早也会受风寒侵蚀。秋时忧虑着宋伶的衣物单薄,却根本想也没想自己就这么一件补丁灰衣,连换洗的衣物都没有。

因为没有被子,总不能让他洗完澡后就这么赤身裸体过一夜,所以只好暂时先穿宋伶的衣服。她的衣服也很旧了,只靠着个男人赚钱,又挥霍无度,不太可能过得体面。

这些天她也看见了,秋时每天早出晚归,没有一刻清闲的时候,拿到的钱却只是女工的三分之二。即便这样,他也不敢有丝毫懈怠,他还有个病弱的妻主要养,若是妻主没了,他的生活只会更加艰难。

秋时贤惠能干,模样也好看,要是好好保养一番,绝对是个温柔大美人,也就是原主不当回事,这个村子里多的是女人对他虎视眈眈。收废品的老板就算了,年纪一大把,眼神猥琐,家里还有个凶悍的正夫;赵贤才愚孝,拿不住事,也没几分本事在身上,全靠母父帮衬……

宋伶越想越烦闷,深觉秋时果真如小宋椒一般令她忧心。

眼看着宋伶翻来覆去,有好几次有差点滚到自己的怀里来,秋时紧张不已,喉结微动心跳如鼓。宋伶的身量娇小,胸部也如未发育的女童一般平坦,每每被这样的一具身体压着,他的心里都有一股浓浓的负罪感。

现在穿着她的衣服,尽管他已经单薄到不能再薄,可是宋伶也没几两肉,她的裙子穿在他身上又短又小,裙子下面是他没穿内裤的私处,他紧紧夹着腿,害怕单薄的裙子挡不住硕大的性器,让蠢蠢欲动的欲望污了她的眼睛。

难道他真的是个无耻的荡夫吗?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等待着那个会甜甜地叫他“秋时哥哥”的女孩,她把唯一的红糖馒头分他一半,她蹭他的胸口撒娇,说很羡慕赵贤才说过的大马,于是他提议自己当马给她骑,让她也体验一下。

于是,她坐在他的身上用扫帚轻轻抽打他的屁股,欢快的叫着“驾驾”。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在小女孩充满童趣的游戏中,他泥泞湿润一塌糊涂。如果不是公公一把把宋伶抱起来,捂住了她的眼睛,用脚狠狠踢了他不知羞耻的屁股几下,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她面前露出怎样的丑态来。

那一年他十六岁,和她现在的年纪一样。他年轻,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了彩色的期待,朦胧的黄,浪漫的粉,还有炽烈的红,他发誓要给妻主绣一件最繁复华丽的婚服,而他以同样炽烈的朱红色陪衬,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

他在日复一日的辱骂和暴力中失去了所有因她而起的色彩,他认为自己失去了对期待的能力,可是他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曾有那样一颗火热跳动着的心脏。只要他还活着,又怎么能阻止心脏的跳动呢。

左思右想得出结论的宋伶贴近了内心苦苦挣扎着的男人,把小小的手放在他的脑袋上,像把他当做了某种需要安抚的小动物。

“秋时,我们一起努力活下去吧。我不会像以前一样伤害你,我发誓。”

讨厌誓言与承诺的宋伶做出了自己的承诺。她不是讨厌承诺,只是讨厌会被背弃的承诺,有些话,只需要说一遍,却要做无数遍,才能证明它的重量。

“嗯,妻主,您是秋时的妻主,我相信您。”

“真是个傻男人。”

听到略显稚嫩的沙哑声音,宋伶才发现自己竟然把心里的吐槽说了出来,微寒的雨夜平白多了几分暧昧的气氛。她不是真的十六岁女孩,意识到这话的不合时宜,她摸头的手愣住了。

传说,亡者的灵魂依赖生人的记忆而存在,当世上最后一个挂念自己的人也忘了自己,亡者的灵魂就会消失。凶手蒙上遮羞布,有了新的妻子,父母也有了新的孩子,甚至因为她的死,他们对后来者加宽容,矛盾更少,家庭生活更加和睦。

唯一记得她的人,只有宋椒。她在原本世界的消失,想必就是因为被所有人遗忘了,小老鼠终于忘记了她,有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生活,她很替她开心。她是早已死去的亡者,不该过分强烈地活在生人的记忆里,这样只会为生者带来无尽的痛苦。

她也应该结束被仇恨牵制的日日夜夜,开始新的生活。

宋伶顿住的手改为用力按了上去,狠狠地撸了撸男人因为营养不良而干枯毛躁的头发。

“妻主说秋时傻,那就是傻。”虽然他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傻,他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仅此而已。

不想破坏难得的温馨氛围,也不想要贴近自己取暖的宋伶发现身下的异样,他辛苦地夹着腿,于黑夜里无声吞咽,喉结滚动,手指紧握,幸福而痛苦的享受着陌生又熟悉的温存。

他想要说些什么,又想起她讨厌轻飘飘的承诺,也讨厌他提到小时候的事情。他的世界从来都是围绕着宋伶一个人,除了这些,他找不到任何有趣的事情可以说。所以他选择沉默,并在心里许下对她的承诺。

就算再辛苦也没关系,就算他是男人而宋伶才是女人也无所谓,他一辈子养着她,照顾她,保护她,绝对不会让她从自己身边溜走。不会像断掉的绳子,也不会像破烂不堪沾满雨水的棉被。

“秋时,我带你去买件新的衣服吧。”

“我弄脏您的衣服,您生气了吗?我会,洗干净。”

“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男人的身上脏,不能穿女人的衣服,会弄脏它们,应该要给妻主买新的衣服才对,现在买不了好看的,妻主,我会拿钱过来,你不要生气……”

她贴近他,几乎是完全窝在他的怀里面,他的骨头很硬,一点也不软和,不过倒是很温暖。

她轻嗅着他的身体,没注意到刚才鼻子贴的地方正好是胸口,她很耐心的告诉他:“你的身上没有奇怪的味道,你刚刚洗过澡,你的身体很干净,不会弄脏衣服,也不需要拿钱来为我买新衣服。你听见了吗,秋时?”

“嗯……”

男人的声音夹了几分隐忍与哽咽,宋伶抱紧了他,拍打着他的后背:“你是干净的,你不脏。”

不,会弄脏的,再这样贴近下去,往他的胸口吹气,迟早,会弄脏的。对不起,妻主大人。

这两天都是阴雨天,没办法收割,秋时也难得得了清闲,正好能趁着这个时机去县城给他买件新的衣服。

秋时早早起来,煮了适合病人食用的清淡白粥。又给鸡圈里的公鸡们准备了和好的米糠,他喂食时,公鸡们咯咯哒哒凑过来,其中有一只胆大的直接把脑袋贴到了秋时的手背上。

这些公鸡和它们的饲养人很亲近,秋时用手背碰了碰公鸡鲜艳的翎羽。它们也算是这个家的大功臣了,他们经济窘迫,全靠公鸡们下蛋给妻主补充营养,她蜡黄的小脸终于有了点气色。

鸡蛋不用拿出去卖的话,不久就可以存够满满一篮子,到时候就可以腌咸蛋。他腌鸡蛋的水平一向很好,能把盐分和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金黄流油的蛋黄和不咸不淡的蛋白,是佐粥的良配。

不知道到时候妻主会不会和小时候一样,趁着婆公不注意,把不爱吃的咸蛋白都挑到他的碗里来,眨巴着眼示意他不要声张,然后在看到他点头后露出得逞的笑来。他当然不会声张,他愿意解决妻主不爱吃的东西,但是如果他主动挑过来的话,就不能看到妻主可爱的小动作了。

一起吃了早饭,秋时有些忐忑地跟着妻主出门了。说实话,自从来到宋家,他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乡镇,或者隔壁乡镇的隔壁,一般都是过去那边捡废品或者给人干活。

那个时候,婆公带着小小的妻主去县城赶集,他负责留在家里看家,准备好一家人的午饭。那时候宋伶还很黏他,她每次都会偷偷给他带一份小礼物,有时是小巧好用的发绳,有时是甜甜的糖果,如果什么都带不回来,她就会亲他一下,软软地叫他一声秋时哥哥。

少年秋时拢起袖口,藏起被锅沿烫伤的手指,半蹲下来与她平视,用完好的那只手摸她的脑袋,微笑着回应她:“嗯,小伶真乖。”

他的小伶真的很乖,她踮起脚尖抓住他的手指,轻轻地给他吹被烫红的手指,他蹲下来看她,她眼泪汪汪地向他承诺:“爹爹说你要看家,不和我们一起去,秋时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带着你去。”

“小伶,我留在家里等着就好,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小伶回家。”

宋伶小小的身影走在前面,十年过去了,那个说要长得比他还高来保护他的女孩,至今也没能实现她的期待,反倒是他自己长得瘦长单薄不讨喜,比很多女性都要高。

她长大了,她兑现了她的诺言,带他一齐去县城,给他买新的衣服,好好对待他。只是她早已忘记,这里才是她的家,而枕边之人,正是苦苦等待了她十年的等妻郎。

她喜欢吃微苦的杏叶菜,端坐时喜欢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方,牵手时喜欢用小指勾人,睡觉时喜欢把腿放在他的腿上,还总是喜欢摸小动物的脑袋,也喜欢让他蹲下来摸他的脑袋。

最重要的是,她让他重新升起了难耐的欲望,并且被压制无法反抗的顺从,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渴望。

就在去年,这具身体即将成年的时候,他被强占了身子,失去了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他该早点想到的,如果是他的小伶,一定不会做出那种事,而且就算她真的那么做了,他也会满怀欣喜地承受,而不去恶心到想吐。

他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认错了。不知道经历了什么,她好像改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但有一点他可以确认,眼前的人就是宋伶,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秋时,那件蓝色的看起来很适合你,要去试试吗?”

秋时抓住了准备要进门去的宋伶,冲着她摇了摇头,指着旁边的一家裁缝店。成衣的价格比较高,而且成衣店的男款并不多,像妻主刚才值的那一件其实是女款,他们这边的男人,一般都是买布料自己回去做。

“妻主,这块嫩黄色的布料,很好看。”

这块布料价格合适,手感柔软,最重要的是它的颜色嫩黄带绿,仿若雨后春芽,正适合小伶这样的年轻女孩,在帮工回来之后连夜赶工,应该天就可以给妻主穿上厚实的新裙子了。

“你喜欢这样的吗?”

“嗯,我喜欢。”

宋玲思索。思索过后,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深感愧疚,她是觉得深蓝色成熟稳重,更适合秋时的气质,但是喜欢不才是最重要的吗。

“买!”

宋伶豪气挥手,引来众人侧目。打包时听见旁人议论说她是个宠夫的小姐儿,做她的男人如何幸福之类,宋伶羞愧难当,感觉脸都要丢尽了。这些钱都是秋时赚的,她只是负责管钱,怎么功劳都成了她的了。

看秋时,他红着脸微笑看她,明显是也听见了那些声音。拜托,你争争气啊,不要就这么认同了好吗。

小妻夫买完布料,打算到弹棉花的地方添置一床新被子,谁料必经之路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怕被人群冲散,宋伶只好拉着秋时的手往里挤。宋伶个子小,秋时单薄纤瘦,没一会儿就挤到了内圈,往里一看,竟是一场快要散场的家庭伦理剧——

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衣服被撕掉一半,袒露着半只比之女人毫不逊色的雪白乳房,露出的半只乳房顶部覆盖着大片深沉的乳晕,一颗饱涨肥润的深色乳头紧接着地面,乳孔不知廉耻地开合着,洇湿了干燥的石板路。

他的肚子上盖着松软的赘肉,带着裂纹的肚皮还略有些不真诚的鼓胀,这分明是个刚生产不久,尚处于哺乳期的男人。看他乳房的大小,至少抚育了三个孩子,不过除掉花白的头发,他看起来顶多四十出头。

宋伶自然不知道这些,不过周围的看客议论纷纷,再不懂也该懂了。尚未从看到男人会泌乳的乳房的震惊中缓过来,就看到秋时发白的脸色,想必是借由男人的遭遇联想到了自己,再看她时,眼中的笑意竟化为一片凄苦。

花白头发的大奶男人跪趴在地上,试图靠往前爬行来阻止自己的另一半衣服不被一旁高大壮硕的女人撕掉,这样的反抗得到了负面的效果,反而使得自己最后一丝尊严也被扯开,两只印满指印的雪乳在日光下打了几个颤,晃悠悠滴出两股淅淅沥沥的奶汁来。

周围的看客或是嘲讽讥笑,或是幸灾乐祸,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施以援手,比起得罪男人壮硕的妻主,他们更乐意白看一场噱头十足的白日淫戏。

秋时的手指开始打颤,他看看地上可怜的男人,又看看娇弱的妻主,最终选择捂住了她的眼睛:“小孩子看不得这些,妻主,我们回去吧。”

秋时被原主打的时候不也是这样,他的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伤痕,小指还曾经骨折过,有些不正常的弯曲。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想要站出来帮助那个男人,但是他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保护身边的人。

男人是女人的附属品,与物品没什么两样,可以随意买卖赠予,除非出了人命,否则官府也不会管别人的家务事。在绝对的力量之下,一个男人的分量还是太轻了。

宋伶握紧了秋时的手,用小指轻轻勾着他无法完全弯曲的小指,随后,她松开手,上前一步,高声问道:“请问,他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让您这样生气?”

健壮女人寻声而来,看见宋伶之后,没忍住嗤笑了一声:“我当是什么人敢来当出头鸟,原来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我看你的夫郎年纪也不小,估计是好这口,怎么,看上这老男人了?”

女人摇晃着男人的乳房,挤出一股乳白色的奶汁来,地上的男人挣扎着,却又硬生生挨了一巴掌,脸都被扇肿了,一行清泪流到肿胀的脸颊上,绝望的眼注视着宋伶,又垂下眸去落泪。

“你……”宋伶强忍着胸腔涌上来的不适和想打架的冲动,紧紧攥住了邦邦硬的小拳头。

“你也别急,今天我就把他卖到窑子里,你要是感兴趣,拿两个钱嫖会不会。对了,小丫头,你成年了吗?”

此言一出,惹得众人哈哈大笑。不明白,到底有什么好笑的,这一点也不好笑。

“你要是不想去嫖,我直接卖给你也行,不过这男人可生不出女儿来,只会生一堆没用的儿子,这都是第三个了。”

说完,女人又朝地上的男人胯下狠狠踢了一脚,踢的男人直接又流出两行清泪来,扇肿的脸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面目,像一只漏了水掺了青红色素的白皮馒头,惨烈而难堪。

“你要买,两万块,一分不能少。”

一个生过孩子身材走样变形的老男人还收两万块,摆明了就是不想卖给宋伶,何况宋伶现在的情况,两百块钱都得掰成八半花,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贵的男人。

眼看着男人被拖走,宋伶回到了秋时身边,沮丧的垂下头,什么也不想说。秋时摸了摸她的脑袋,也什么都没说,他知道,妻主已经很努力了,如果她真想要那个男人,大不了他以后赚够了钱他们再去把他赎来好了。宋伶:?不,我不想要

仅仅一个月的调教就让莫一尘接受了自己已经是个婊子的事实,不同于过去在家里洗衣做饭忙的不可开交,在这里只需要老老实实岔开大腿服侍客人就好。

只可惜,像他这样年老色衰又生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要招揽到客人必须要使尽浑身解数,他亲手缝制了许多件引人遐思的衣物。用完全不透明的黑布裹住其他部位,而胸口则用半透明的白纱包住,胸口两抹深色半遮半露隐在绿白两色丝线绣成的茉莉花下。

不同于大多数浮萍无依的男人,作为莫家的长子,莫一尘出生起就被母上大人赋予了家族姓氏。母上大人独宠父亲一人,父亲因为生他难产丧失生育能力,总共就得了莫一尘这么一个孩子。

母上大人教养时不避讳所谓男不习文,琴棋书画尽数相教,父亲也将一手精巧绣艺传授与他。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感叹莫家公子知书达礼,谈吐不俗,只可以是个男儿身,若是生为女子,将来必定大有作为。

身为男儿,即便学富五车识文通礼,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嫁个优质女青年,然后闲居后宅,为妻主打理后院云云。

母上大人与政斗之中被波及,成了替罪羊,为官无愧为臣尽忠的母上大人被扣上判官罪处死,父亲也受屈辱死于男狱中。

当时还未成年的莫一尘逃得一死,却亲眼目睹了母上大人的枪决现场,随后他被曾经拒绝过的对家之女强占为侍,玩腻后便扔给了自己的保镖。

莫一尘被捆在小房间里日夜操干,怀上了保镖的儿子,他本来想要随母父而去,却又不忍幼子无人照料,于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做了保镖的夫郎。

他今年三十八岁,总共给保镖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十八岁,前两年嫁了个憨厚老实的妻主,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二儿子在六年前走丢,至今音讯全无;三儿子刚刚出生,尚处在哺乳期,还没有完全断奶。

曾经优雅清高的莫家小公子,此时袒胸露乳岔开大腿躺在摇摇晃晃地木板床上,浪叫着夸赞身上陌生女人的技术高超,把他的淫贱肉根吸的欲仙欲死,欲罢不能。

“啊恩……客人,轻一点吸,奴的乳头很敏感,会很痛的。”

“再说一遍是什么?”女人揪扯着莫一尘的奶头,话语中已经有了些怒意。

“骚奶头,是淫奴的大骚奶头,啊~”

随着老男人的一声浪叫,乳孔中喷出两股奶汁,他满脸通红,双眼发自,张着嘴痴笑,清亮的口水从嘴角流出,他早就忘掉了过去的那个坚信男人不比女人差的莫家小公子,彻底屈服于命运,沦为了欲望的奴隶。

又是新的一天,莫一尘穿着透肉的黑丝,站在破旧木门面前朝路人搔首弄姿。玫红色的短衫把本就硕大的胸脯挤成挺立厚实的一团,哺乳期男人的乳房不同于天生完美的女性躯体,雪白巨乳瘫在男性的胸膛上,有种畸形而病态的美,让人升腾起最原始的欲望。

这条狭窄而阴暗的长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破门,每一扇门里面都住着一个或是几个和他一样的婊子,甚至有几扇门里还有为了钱甘愿侍奉同性的女人,不过这些女人都自视高于男人一等,一向不屑于与他们搭话。

相对的,女妓的价格更高,成色也更优质,环肥燕瘦,各有千秋,一般都是达官贵人为寻求刺激所用,寻常人家是点不起的。

只有女人才能算作是人,所以女妓是雇佣制,大多数都是自愿前来。她们挣得钱更多,生活更自由,用来打扮和保养的花费自然也就更多,要是女妓看上某个客人,他们这些男人是万万争不过的。

前方不远处有位误入花巷的小姑娘好像遇到了麻烦,她不幸被314号房的女妓看上了,现在她正与314号展开斗争,费力把自己的手从314号波澜起伏的酥胸上挪开。

“不,这位女士,我想您是搞错了,我正在找我的夫郎,但是我迷路了……”

“呵呵,臭男人有什么意思,”314号的宗旨就是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肥羊,她拉住宋伶的手不放,试图强行把她拖进自己的房间:“你的话,我可以不收费哦。要知道,姐姐我可是很贵的。”

宋伶显然是不愿意的,她并不是来这里寻欢作乐,亦或是发泄情绪,但因为找人而误入花街,这种话听来实在不很可信。

“不,姐姐,您还是——”宋伶紧紧抓住门框,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从脑子里略过,她稳住身形,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美艳的314号:“抱歉,我对女人实在没兴趣。”

314号抱拳盯着宋伶的脸,拨了拨风情万种的大波浪,突然笑出声来:“什么啊,小妹妹,怎么不早说,害得人家白白激动这么久。”

314号只是在按照自己的性癖寻求刺激,可不是想要强奸一个忠杰烈女,可惜了,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这个正直可爱的小妹妹恐怕是没机会与她一同品尝了。

当然了,那些玩具都没有她这个人好玩,她可是只给客人玩弄胸部的,但是如果宋伶愿意的话,她或许愿意给她看看自己最畸形也最痛恨的部位,至于这个或许有几层成功率,谁知道呢。

314号是一位双性人,314是她的代号,也是她的名字,因为方便,她一直作为女性生活,然而她真正喜欢的是女人,并且淫根的欲望也比发育不完整的阴穴更为旺盛。

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在其他客人面前脱下过裤子,但她自己早就用小玩具玩了无数遍。作为女人,她对男人没有任何兴趣和性趣;作为男人,他有着柔软丰润的乳房。

这与隔壁房间那个哺乳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不同,它是天生的柔美与秀丽,有着和成熟女性一样完美的弧线与形态,抛去下半身看,她完完全全就可以是一个真正的的女性。

或许是314号太过招摇,宋伶完全没有注意到莫一尘的存在,他于她而言只是和夫郎在集市遇到的可怜老男人,现在更是下贱的老婊子。他甚至没有314号的美丽和自信,敢于表达妓子卑微的爱意宋伶:他?卑微?你确定?,也敢于承受失败。

或许他曾经也有这样的勇气,不过事到如今,他只是一个为了生存叉开腿服侍各式客人的婊子而已。

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宋伶是唯一站出来试图为他伸张正义的人,虽然她并没有成功,但是她不畏惧那个魁梧凶悍的女人,这首先就是绝大多数人做不到,也不愿去做的。

于是,在宋伶走到他的面前时,他鼓起勇气,拉住了嫩黄色长裙的袖口:“您好,您还记得我吗?之前,见过的。”

宋伶抬头看了看他的脸,差点没能认出来眼前这个脸上妆容很精彩的男人,他是一个月前在街上遇到的那个被妻主撕掉衣服的人,他果然被卖到了这里,成为了花街的一员。

“对不起,我什么都没能帮到你。你还……”

宋伶想问他还好吗,但又觉得很是冒犯,于是硬生生停住了。在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好,但看他的气色,好像比当时还好了一些。

“嗯,我还好,你不用自责。可惜我还要,还要工作,不能带您去找回去的路,顺着这个方向一直往右转就可以出去了。”

他穿着玫红色的短裙,两团因哺乳而发育的乳房半露在外面,头发好像比之前白得更多了,银色发丝从五五分成变为占据大半。也是,在这种没有自由被强行消费肉体的地方,就算能够吃饱穿暖,也绝对不会开心。

“谢谢。”

“不用客气,您路上小心。”

他的大儿子年纪比她还要大,让他怎么能说出那种话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来找他,他可以免费给她,这样的话,314号可以自豪的说出来,但他不行。

根据莫一尘的指引,宋伶成功找到了出口。这条巷子又窄又长,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廉价脂粉味儿。莫一尘来到这里不过月余,也融入了这里,染上乱七八糟的妆容,穿上性感暴露的衣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一旦黄色成为可供盈利的产业,那就必然有胁迫和悲剧的发生,能够无成本的利用他人身体盈利牟取暴利,就必然会有投机取巧之奸人铤而走险,不断刷新道德下限。

身处其中,宋伶毫无旖旎之心,只觉恐慌与悲哀。恐慌大概是被试图拉自己进门的314号吓的,而悲哀则是由看到莫一尘开始,直至走完最后一条巷子结束。

她还记得之前看到他的模样,他拼命护着胸前的春光,羞耻到哗哗落泪,而现在,他大方的展示着这一切,因为曾经的羞耻之处成了他如今赖以生存的道具。

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314号,女妓的噱头注定了她较高的,傲人的双峰为她增添了妩媚与吸引力,明艳动人的脸则是她最有力的武器——她是这条街区当之无愧的女花魁。

想到314号富有女人味的身体,再看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部,宋伶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虽然在这边已经算是成年女性,是能够领结婚证的年纪,而原主更是在十四五岁时就强行侵占了秋时,可是无论是发育情况还是个头,都和成熟女性毫无关系。

这也是每每她和秋时同行,都会被认成父女同游的绝大部分原因秋时:不,妻主,不用诋毁自己来为我开解,是我太老了qaq。

他每次都不会辩解,只默默站在她身边微笑,他似乎根本听不见这些诋毁他的话,灼热的眼神里面只注视她一个人。

他真的很爱那个小混蛋,以至于自己有好几次差点被他的眼神感染,要彻底融入角色,与他同享这场有关角色扮演的双人小游戏。

借尸还魂不是她所愿,她并不想做谁的替身,她试图与秋时诉说自己并非原来的芯子,让他别再痴心错付,可每每接触到他因她而欣喜的视线,她就说不出会让他失望甚至绝望的话来。

不知不觉间换了妻主,还和孤魂野鬼同床共枕,如果他知道了这些事情,一定会自责无助到要疯掉的。因为他的一生,全部在为了这个人而活,如果不做这个人的夫郎,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又还能去哪里。

瘦高的黄衣男人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被人流挤得东倒西歪,但他并没有要挪动的意思,望妻石一般朝人群中张望,固执的守在原地。

预料中与他并不相称的嫩黄色却意外贴合,包裹严实裁剪简单的长裤长袖,与她身上这件黄色长裙是同一块布料所制成。这样显眼的颜色果然有好处,不光她迅速找到了高高瘦瘦的秋时,秋时也成功捕获了她的位置,尽量不和女性贴近,快步走到她的面前,隔着袖口的布料握住了她的手。

秋时闻到了宋伶身上刺鼻的脂粉与廉价香水味,她的脸上还沾着一道细长的红痕,像是粘上了口脂之类的东西。他掏出手帕给她擦汗,带掉她脸上的红痕,迅速折起手帕,装到上衣的口袋里。

“妻主。”

“嗯?”

秋时握紧了她的手,见她没有反感的意思,放心将掌心贴了过去。

她确实不抗拒秋时恰到好处的贴近,拨开恼人的衣袖,回握住了他的手掌。

他似乎有些诧异,偷偷地瞄了她一眼,随即苦涩又窃喜。这样浓又这样杂的艳香,也只有花街的男人会用,她的身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脸上的红晕未散,手指也微微发烫。

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身体去做过这种事情,他哀求着她不要再做这样不乖的坏孩子,就是在那一天,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

那个人说,花街的男人会软软的扑上来,还会各种各样的姿势,叫的又柔媚好听,比他这副僵硬单薄又老态驼背的身子不知道要好了多少倍。他在繁重的劳作中抬不起头来,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软和滑嫩。

男人果然不该多管闲事,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没能等到小伶回来。

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子,试探性问道:“秋时,要不买副手套吧?”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或是磨得发红,但是他很容易多想,对自己又苛刻,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

果不其然,他的脸色发白起来,相握的手也想退出去。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粗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

或许不仅限于此,他伤痕累累的肌肤,干枯分叉的头发,总是布满疲惫的脸,还有那双一接触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筋凸现的脚。

“好吧,你就当是,我想牵你的手时更舒服,才这样做的吧。”

“嗯,买。妻主,我戴。”

就算嫌弃他不愿意碰他的身体也没关系,本来就是他没能守住清白,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只是拉手,他就已经很开心了,如果因为手太粗糙连这个也没有了的话,他也还是会难受的。

以前他不懂事,被当马骑都能提起情欲,现在他真正明白了公公教给他的那些礼义廉耻。一个合格的夫郎应该懂得克制,如果妻主不想要他,那他就不该动情,若说从前是被公公教导着要忍耐,现在就是他心甘情愿的忍耐。

“秋时,你要吃糖葫芦吗?”

“妻主,我不喜欢吃,你要吃吗?”他摇摇头。

“那你喜欢吃什么?”

“我喜欢喝杂粮米粥,妻主。”他没有说谎,那是她回来后他们一起吃的第一餐饭。

“秋时,你戴这个发带好不好,我想看。”

“好。”可是他戴这样的颜色,真的不会太扮嫩吗?算了,妻主喜欢看就好,而且也不贵。

“秋时,我们一起买一对这个手链吧,虽然好像看起来不太结实的样子。”

“……好。”

本该戴在手腕上的那只链子,被他小心翼翼收进了衣袖内兜里,然后被宋伶一把扯出来,强行戴在了他的手上。

“不许摘下来哦。”

“嗯。”

看着相握手上相似的手链,秋时的脸倏得红起来。乡下男人的感情含蓄委婉,几欲承受不住这份过于明显的珍爱,可恨他未曾识文断字,更不识诗书礼义,笨拙得过分,说不出任何甜蜜话来回馈于她。

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干粗笨活和简单的家务,只会脱掉衣服僵硬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根本配不上做小伶的夫郎。做下人,就做下人吧,他会努力赚钱,让小伶过上更好的生活。

近日秋雨绵绵,山上冒了不少蘑菇。说起这个,冲国人的dna动了,宋伶兴致勃勃拎着篮子去附近山头采蘑菇。路遇邻家姐妹三人,交涉一番后,便与她们同行。

三姐妹姓珍,早早的没了爹,只靠母亲珍兰独自抚养姐妹三人。珍兰常年不在家中,一般都是大姐绣珠操持家中事务,带着两个妹妹,绣珠今年不过十岁,却一副少年老成之态。

就比如今天,珍绣珠看着她一个人拎着篮子往山上走,扶额叫住了她:“喂,蠢女人,你的贴身保姆呢,难道是被你揍的爬不起来了,怎么让你上山去?”

宋伶本想感叹这小姑娘和娇娇小时候一样可爱,突然又觉得不可爱了,长得又软又萌的女孩子上来就叫出一句“蠢女人”,任谁也不能接受。

“他不是什么保姆,是我夫郎。我想去采点蘑菇,这边的蘑菇是可以摘的吗?”

珍绣珠翻了个白眼,语气却好了不少:“蠢女人,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吧,免得摘了什么毒蘑菇,把你的保姆毒死。”

宋伶本想再为秋时辩解一句,后来自己乐了,大概是穿进了少女的身体里,又受到秋时无微不至的爱护,思想竟也变得幼稚起来,还和个十岁的小丫头争论上了。

“我确实不太认识,就麻烦你们了。”

“那就跟上来吧,可别自己走太慢说我们不等你。喂,蠢女人,不许摸我的头!”

宋伶噗嗤一笑,接着收回手,老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太可爱了,没忍住。”

“哼╯︿╰”

除了珍绣珠能言善辩一些,其他两个妹妹一个寡言,一个怯生,一路上基本没什么交流,只有绣珠一直在和宋伶吵吵闹闹。为了防止露馅,又一直在家里养病,宋伶自来到这里也没和村里人有过多接触。

不过珍家姐妹倒是见过几回,迎面撞上,打过几次招呼,虽然每次她们都不理她qaq。说实话,今天绣珠过来和她搭话,她还挺吃惊的,大概真是怕可怜的秋时被她给毒死了吧。

因为珍家三姐妹都是小孩子,宋伶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她们只打算在附近采摘,大概是起的比较早的缘故,宋伶带来的小竹篮很快就装满了。

这个小竹篮是秋时做的,她眼睁睁看着秋时把一整根的竹子变成又细又薄的竹条,又眼睁睁看着他把竹条编成竹篮的形状。

秋时说,宋伶的母亲原本是村里的木匠,他从小就看着婆婆摆弄,之前他也总学不会这些,后来长辈去世,家中境遇实在艰难,他就试着回忆起那些步骤,自己做了出来。虽然手艺不如婆婆精巧,但好歹能够充充样子。

秋时说得委婉,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木匠是女人该干的事情,但凡有手艺的,从来都是传女不传男,即便秋时是这个家的女婿,也没有资格学习宋母的手艺,能够继承衣钵的,应该只有宋伶才对。

可惜宋伶从小就对木工不感兴趣,比起木工,她更喜欢跟着他一起去田间地头,听他讲番茄和豆角的故事。宋母给她布置的木工作业,也都是秋时在替她做。

身为女子的宋伶拥有拒绝传承的权利,而身为男子的秋时却连为家里添置家具,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她怪自己偷偷学了宋母的手艺。

好在宋伶并没有怪他,甚至还抬手摸他的脑袋夸奖了他,秋时护住自己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头发,略带歉意地看着自己的小妻主。

“我做错了事情,您应该惩罚我才对,怎么能这样……奖励我呢?”

成熟又纯良的秋时是一张未曾开发过的白纸,他对夫妻之事的理解就是被压在床上夹得很痛,然后就可以变大肚子生出宝宝。至于宝宝的性别,就要看男人有没有努力生出女孩,生不出女孩,就是没用的男人,就像在街上被撕破衣服的那个男人一样。

他觉得这是有问题的,又说不上问题在哪里,可是从来都是这样,所有人都这样说,所有人都这样做,他不可避免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

好想给妻主生个女儿,有了女儿之后,妻主应该就不会想要抛弃他了。然而看着宋伶,他说不出任何一句关于情色邀约的话来,他是个男人,怎么能要求妻主来……

这样的话,就像是妻主在伺候他一样,不,怎么可以这样。

“那我应该怎么惩罚你呢?”

和预想的不一样,她似乎真的在认真思考起来,该怎么惩罚这个总是无意间说出撩拨人的话的男人呢,这是个好问题。

“您可以用家法。”说完他还真从柜子里找出一把长戒尺来,双手递过来要让她用。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打你,我自己不也会痛吗。”歌:你就欺负秋时不懂物理!

秋时沉思,默默收回了戒尺。他之前都是被打的那个,所以并不知道打人也会痛,但是小伶肯定不会骗他,所以他决定一会儿自己打自己一巴掌试试看。

那……在床上的时候他很痛,妻主,也会痛吗?因为这种事情都是默认男人吃亏,根本没有人想过女人会不会痛,所以他也不太清楚。

然而对秋时这些无辜又大胆的的想法,宋伶毫不知情,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夫郎,是不该有这样对妻主大不敬的想法的,他是公公亲自教养的童养夫,若是做出有损男德的事情,无疑是在框框打长辈的脸。

为了妻主的幸福,为了这个家的和谐与稳定,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做出违背内心的选择。进退两难之时,他个人的想法是最不重要的。

满载而归的宋伶一行收拾完准备回家,正巧遇上一大队运送石料的队伍,为首的是个高大的中年女人,驱使着牛车向前行进。

现代交通仍未普及的年代,牲畜马匹仍是交通主力,所以驱使牛车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除了为首拉人的是用牛车以外,后面清一色都是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男奴。

有些人衣服都破的只剩几根布条,露出大片因常年日晒而呈深色的皮肤,裸露的皮肤也大都伤痕累累,有些随意用破布包了,有些则大敞着,简直是不忍直视。绣珠用手捂住了小妹妹贞臻的眼睛,宋伶则有样学样,捂住了老二稚和的眼睛。

稚和没被采石场男奴们的惨状吓到,反而被宋伶吓了一跳。看得出她似乎并不擅长应付别人的亲近,最初浑身僵硬,缓了一会儿才适应过来。所幸,她只是不习惯,而不是不喜欢,不然稚和要是被自己弄哭,宋伶保不齐又得被绣珠数落好半天。

一些废弃的石料直接被霸道的倒进山谷中,跟随着烟尘碎石一同滚落遗弃的,还有一个从几天前起就开始发烧的聋哑男奴。宋伶本想和随意倾倒垃圾的领头人理论一番,在看到随意被丢下山谷中的男奴后,选择了沉默。

这里就只有她和三个最大只有十岁的小女孩,而且看他们对人命毫不在乎的态度来看,这一行人必非善类,至少不是她们这种普通农户能够招惹的起的。

眼看着队伍走远了,宋伶让珍家三姐妹在上面等着,自己摸下山谷查看。被随意的丢下山谷,碎石堆里男奴满身血污,破衣烂衫遮不住的身体被磕得青青紫紫。

就在宋伶以为他估计已经凶多吉少时,听到了男人痛苦的呻吟,短促而忸怩,更像是出于身体本能的哀嚎,而并非求助信号。因为他在痛呼过后,便是长久的沉默,唯有急促痛苦的呼吸声,让她能确定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宋伶试着托了托他身上伤口最轻的右肩,然而这具小身板的力量实在不够,反而让男人的情况更加糟糕,发出了又一声短促的痛呼。

当机立断,宋伶把压在他身上的碎石挪开,用一旁的草叶树枝为几乎赤裸的男人稍做遮掩,最后留下外套盖住他的身体,顺着原路爬出了山谷。

他的伤势很糟糕,强行拖运出去风险很大,只能先留他在这原地修养,及时消毒并处理伤口,才可能有回转的余地。

至于这个男人该不该救,救了对她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男女授受不亲是否不该亲密接触,这些问题宋伶根本连想都没想,性命攸关之时,讲什么礼义廉耻君子可为不可为,都是在放屁。

生命是最为可贵的东西,没有人有权利肆意的剥夺与抹杀,她只知道,现在有一个濒死之人躺在她的面前,她有能力救他,那么她就不会见死不救。

愚蠢也好,莽撞也罢,宋伶就是这样一个一腔热忱的人,只要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宋伶去镇上的诊所买伤药时,毫不意外的得到了云大夫奖励的大扫帚把一根。

出生医药世家的云逢春自小受家庭熏陶,秉承着医者仁心的准则,生平最看不惯欺凌弱小恃权谋凶之辈,也是为数不多愿意放下身为女子的高傲,纡尊降贵为低贱的男性看诊的大夫之一。

可惜人家大夫愿意放下身段,男子的妻主却并不一定能同意,也只有富庶些的家庭心疼儿子,偶尔会请云逢春上门,隔着布帘看诊。

说起宋伶,云逢春可太熟了。

她是好友宋梧的女儿,宋梧死后不到一年,宋伶就挥霍完了家产,家有俊俏贤夫却弃如敝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简直是女人中的败类。也就是现在年纪还小,只是个小混混,要是再过个两年,非得变成永乐县的大毒瘤不可。

“云大夫棍下留人,有个伤员想请你去看看。”

云逢春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出诊费。”

没想到宋伶还真交了出来,云逢春愣住,数了数票子,不多不少,刚好四十块,整整齐齐码好叠放,估计又是她那夫郎挣来的血汗钱。本来想劝退她,但是她给的实在太多了,不过,宋伶这丫头会拿四十块钱给她那童养夫看病吗?别不是哪个野男人吧?

事实证明,还真是个野男人。身形健硕手脚修长,目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的身上盖着女人的外套,这外套对他来说过于短小,只遮住了小腹到大腿根的关键部位,麦色的结实胸膛则用野草和树叶稍微遮了遮,盖不住一袭春光。

无心旖旎,云逢春迅速给地上的男人消毒上楼并包扎上药,整整用完了一卷纱布,成功把男人裹成了粽子。

“这里地势险要,上坡困难,在他伤势稍佳之前,不要轻易挪动他,这点你做的不错。”

云逢春背着医药箱心情复杂的离开了。好友的女儿总算是有了几分女人该有的样子,可是不是对家里的童养夫,而是对这样一个健壮高大肤色略黑的男人,所以不符合主流审美的审美,才是宋伶的审美吗?

当晚,忙碌了一整天的秋时跟着宋伶一起来看了这个男人。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打量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随即笑着摸了摸宋伶的脑袋。

妻主的想法很天真很可爱,她想救了这个男人让他自己独立生活,可是这个男人身上有奴纹,如果被发现,只会被当成逃奴抓起来受刑,受尽屈辱与折磨而死。

听妻主所说,运送的队伍已经走远了,肯定也不会想起这个已经被遗弃的男奴,唯一能救他的办法,就是留下他,或者给男人找一个不嫌弃他的主人,那估计会很难找,因为喜好这一款的女人实在不算多。

连着给男奴灌了两天的粥吊命,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睁开眼睛,有了清醒的意识。这个大块头意外的乖巧温顺,乖乖张开嘴被投喂,在宋伶给他换药时,更是乖到令人心疼。

估计是怕自己发出什么怪声音,大块头咬牙强忍着纱布撕扯伤口的疼痛,在看到宋伶的嘴一直在动之后,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然后摇了摇头,接着被痛出了生理性泪水,一声不吭的任她摆弄,甚至在靠近大腿根部时,柔顺地张开了腿,露出身下毫无遮掩的硕大淫根和宽厚穴口来。

又聋又哑的男人是采石场公用的泄欲工具,监工们最喜欢玩弄这副怎么玩都玩不坏的健壮身躯,经常指派男人前后夹击操弄他的身体。有时候是两根几把同时进入前后双穴,有时候是前面被监工夹吸后面被男人捣弄。

他会叫,而且他一张嘴叫就会被打,用鞭子抽打肥奶,或者用指甲掐弄卵蛋,最后他们干脆用东西堵住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所以,他推测自己的声音应该很难听。

男人们被他的小洞吸惯了,淫欲得不到满足,就会把他压在身下捣弄。某次半夜被监工发现,发骚压他的男人被监工拉去做了性奴,用铁链牵着在地上爬,赤身裸体陪监工四处转,不过倒是再也不用干活了。

他不知道这个娇小的女性是谁,只知道他应该是被她救了下来,她是新来的监工吗?他也被监工看上了,只需要带上铁链爬着陪她,以后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的干活了吗?

男人并不清楚,他从记事起就生活在采石场,每天见到的人除了监工就是和他一样的奴隶,女性是监工,是主人,要听主人的话,男性是奴隶,要干活,要张开腿给主人玩,不听话就要挨打。

这就是他对这个世界全部的认知。

男人的奶头上穿着乳钉,鼻子上也有为穿鼻环预留的孔洞,监工们喜欢用链子穿过他的鼻环,牵着他的鼻子让他在地上爬,然后他摇晃着麦色的肥翘屁股,等待着同性的插入。

他看见那些人张嘴在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说什么。骚乳牛,死哑巴,屁股又大又肥勾引女人,就应该被打开花……

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只知道鞭子打在屁股上很痛,鼻环扯得鼻子快要掉了,乳头被硬硬的乳钉压得好难受。他的嘴巴被堵住,叫不出声音,湿热的口水顺着嘴角往外流,低落到痒痛的乳头上。

他想起有个监工很宠爱她的小奴隶,每次叫他的时候,上下嘴唇都会碰两下。在宋伶摸到他敏感宽厚的胸膛上时,男人上下嘴唇碰了两下,发出了像没上润滑的老旧齿轮一般的声音:“邦邦。”

“邦邦?”宋伶用食指点了点男人的浮夸胸肌。

他羞涩点头,脸还有点红。

“邦邦。”宋伶又点了点他的脸。

邦邦用力点了两下头,殊不知被他叫错的粘腻爱称“宝宝”,已经沦为了他的名字。

宋伶和秋时一起用树枝给邦邦搭了个简易的小屋,又给他拿了被子来,大概未来的半个月内,他还要继续躺在这里,然后才能转移阵地到别处去。

家里又多了个这么大块头的男人,秋时发愁挣钱的事,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宋伶在后面叫了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低下头微笑着回话:“妻主,有什么吩咐吗?”

不得不说,秋时生得着实温婉俊秀,他低下头时,柔软的鬓发微垂,水光粼粼的圆杏眼弯成一道恰到好处的半勾月,纤巧精致的薄唇轻启,举手投足间尽是引人癫狂化身月下狼人的贤夫气质。

而他本人对自己的魅力似乎毫不知情,在其他女人频繁骚扰调戏之时,小心翼翼包裹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永远挑选古板老气的颜色和款式,生怕是自己穿着孟浪才引来狂蜂浪蝶。

“秋时,你在想什么?”

“恩,我在想要怎么才能多赚点钱,”他说完这话就自己愧疚起来,用仍旧粗糙的手小心翼翼握住了宋伶的手:“虽然您已经不会打我了,但是我不想这么没用,不能给妻主更好的生活。”

宋伶并没有特意纠正他的用词,身为男性的秋时有着和别人不太一样的目标,比起待在家里洗衣做饭,似乎做出些不得了的成就会让他更加有获得感。

尽管这世道对他来讲并不轻松,他还是做了这样勇敢的决定。所以,她不会不识趣的和他讲“这种事情应该是我来做才对,秋时只要被我保护就好了”,这种话绝对不可以和秋时说,说完他大概率会以为自己是被讨厌和嫌弃了。

“我都没有怪你,你怎么可以怪你自己呢?”宋伶指了指山谷上方的歪脖子树:“好了,快到了,我脚好像崴了,你先上去,然后拉我上去吧。”

他扶着歪脖子树爬上去,然后伸手把宋伶抱了上去,脱掉鞋子帮她揉脚踝,揉到差不多又伸出了手,示意宋伶坐到自己怀里来。

“秋时,你看起来很期待的样子。”宋伶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喉结。

“……”秋时别过脸,却是欲盖弥彰,露出红了一角的耳朵尖,这个男人全是上下就只有一个地方是硬的,所以嘴当然软的,他被戳过的喉结不安分滚动起来,老老实实回了话:“是。”

他本来可以解释一下,比如避重就轻,说因为太担心妻主的身体才会这样,但有一点他不可否认,也不想否认。他,确实很期待。

把娇小可爱的妻主一路抱回家,接受别人惊异的视线,他想让别人知道,也想让自己知道,妻主和他亲密无间,他不是即将被抛弃的男人,仍旧可以继续留在她的身边。

“既然你这么诚实,好,那就拜托你啦~”

宋伶伸出了双臂,秋时悄悄吸了口气,俯下身来轻轻揽住她,一手下移至肩背,一手继续下移至腿窝,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她果然很轻,反正比他去做帮工时挑的稻谷薪柴要轻多了。确实是这样的,这具身体压上来的时候,他基本都没什么被碾压的感觉。

秋时制止自己再去回忆过去的不堪经历,小心翼翼把小妻主抱在怀里,就像小时候那样。临走时,秋时分了个眼神给山谷下已经坐起身来,正痴痴张望的健壮男人。

他的身体还真是结实,伤成那个样子,竟然恢复得这么快,今天秋时给他上药的时候,发现伤口都开始结痂了,怕是要不了半个月,最多一周,他就能自己爬上山谷来。

然而此时此刻,秋时并不想破坏难得的温馨氛围,他不在意这个邦邦究竟是真傻还是装傻,只要没有伤害妻主的想法,就是邦邦和妻主两个人的事情,他作为没有名分的,卑鄙地用她已经遗忘的过去死皮赖脸留在她身边的下人,自然不能多说什么。

秋时低下头,轻轻贴了贴妻主的额头,接着抬起头来继续往前走。都走出好远了,他还没发现自己究竟干了什么,恐怕已经下意识将现实与梦境弄混,以为刚才只是众多幻想中的一段。

宋伶并不排斥他的行为,就是有点惊讶。秋时今天怎么会这么主动?他已经不害怕了吗?还是说……他在吃邦邦的醋?

宋伶抬手,秋时下意识缩了缩脑袋,随后愣住,大概是终于想起来刚才自己做了些什么,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认命一般闭上眼睛,还把脸往前伸了伸。

看到他这副样子,宋伶皱起了眉头,把手继续往前伸,轻轻揪了揪他的脸。他睁开眼睛,腾出手来,宋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他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声音清脆又响亮。

力的作用的相互的,妻主果然没有骗他,扇巴掌的手心也是一样火辣辣的痛。

漂亮的脸色突然多了一道触目惊心的巴掌印,宋伶被吓了一跳,她从秋时的怀里挣脱,抬起了他那只和脸一样肿胀的手掌。

“秋时,不要这样做。”

不同于那个男人试图用这种方法达成什么目的,秋时的动作太快,又毫无征兆,根本没有给她留下反应的时间。他只是单纯的以为她想要扇他巴掌,但是因为怕疼下不了手,所以就自己动手了。

她捧起他的脸,踮起脚尖往肿胀的脸颊吹了吹:“刚才不是要打你。还是说,你不喜欢被我摸脸吗?”

怎么会不喜欢呢?不光是脸想要被摸,胸前小小的乳粒也硬涨如石,渴望被抚摸被揉搓,直至软一滩烂泥。

邦邦的胸肌宽阔而厚实,乳头也不似处子般小巧,怕是已经做过父亲了。他第一回见妻主给邦邦擦药时,邦邦的肥大乳头硬邦邦的,肿得像是一颗杏核,宽厚的胸膛也泛着粉,好像下一秒就要喷出奶水一般。

邦邦是个不懂掩饰情欲的人,他黏糊糊眼巴巴注视着宋伶,被随便碰到什么地方都会羞到脸红耳赤。他比谁都清楚那个时候邦邦在想些什么,因为他也是一样的痛苦而难耐。

此刻被温柔注视,刻意压制的情感与欲望一发不可收拾。他咬着牙,生怕下一秒自己说出什么淫秽不堪的话来。

想要,他想要。那个本来应该用来流污血和产女的地方,此时又湿又黏,好像让妻主把手伸进去,或者塞点什么东西进去,狠狠捣一捣产穴的瘙痒难耐。

明明没经历过几次情事,却这么想要,从十多岁起,他怀里抱着小小的妻主,就很想要。他不该是宋家的童养夫,而该是个天生的淫物,要被投到下等妓所里日夜受虐赎罪。

“喜欢。”他无法对她撒谎,老老实实答了话。

宋伶又戳了戳他的喉结,眨了下眼然后问他:“这样也喜欢吗?”

“喜欢。”

宋伶得寸进尺,顺着衣襟把手伸进衣服里,摸了摸他的小衣:“这样呢?”

“喜欢。”

宋伶把手收了回去,秋时有些失落的看着她抽出去的手。大概是发现他的身体实在没什么看头,所以不感兴趣。也是,他既不健壮也不性感,没有结实的肌肉,也没有软嫩的胸脯和肉感的大腿,和一具包了皮的骷髅架子没什么两样。

他甚至都不用穿内衣,因为过分平坦的胸膛和小颗的乳粒,根本没有凸点的可能性,只是因为宋伶得知别的男人好像都有穿,所以就给他也买了。

还有一件事,他根本不敢告诉任何人。长久的操劳加之营养不良休息不足等原因,他已经停经两年了,一开始没怎么当回事,也没有那个条件和时间去修养这副没用的身体,后来就整整停经了两年,直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这样的身体,连污事都不来了,自然也无法受孕,生不出孩子的男人,根本算不上是男人了。所以,无论是刚生完孩子的哺乳期人夫,还是高大健壮到超出正常审美的聋哑奴隶,只要她喜欢,他都会竭尽所能,为他们铺出一条坦途来。

可是,此时此刻,面对小妻主试探性的进犯,他毫无招架之力,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让她选择别人的话来。

不,他不可以这么自私,他不仅是宋家的女婿,也是婆公亲自教养的半个儿子,尽管宋家的列祖列宗并不会认一个外来的男人,但是他早已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了。

“我对邦邦没有男女之情,对别人也没有,你可以放心。就像之前说好的那样,他伤好了就可以自己离开了。”

“妻主,我已经两年没来污事了。”

“你……怎么不早说,身体的事情都不是小事的。”就是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夫科医生,要是没有她只能按照自己过去的生活经验来给秋时调养了。

“妻主,您可能不太明白。我很可能根本怀不上孩子。”

“那就不要了,我们两个人过一辈子。”

秋时摸了摸宋伶的脑袋,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他的作用就是本来给宋家传宗接代,现在他的身体没用了,只剩下一具塑壳还能勉强赚点钱给她,她要和一个年纪大她十多岁的石男过一辈子,还说让他放心,他怎么可能放心呢。

孩子?

她结婚三年,未能有孕,那个男人就经常拿孩子说事,连爸妈也劝她赶紧去医院看看病。可是,她的身体很健康,她根本没有生病,为什么要说让她去看病?

“我不想要孩子。”

“妻主,你还小,不懂这些。我的年纪……现在还干得动重活,可是等到以后我老了,干不动了,谁来照顾你呢?”

“不管,你老了我就照顾你。而且,十一岁而已,怎么就老了,一点也不老。”

宋伶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像个小孩子,甚至都开始耍无赖起来了。虽然这样不太地道,但是逗弄秋时这种木讷死板的男人,实在是很有趣。

在自己没意识到的时候,她靠在秋时单薄的肩膀上笑了起来,像一位真正无忧无虑的少女。当笑声震动胸腔,连带着男人似鼓的心跳声,经由肋骨传入耳膜,她才意识到自己是在笑,而且笑得很欢实。

笑容扔挂在脸上,有些错愕地抬起头,她看见秋时有些狼狈地把她往上托了托,而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笑容温柔又克制,不过仍旧能看出比平时灿烂了几分。

“妻主……”

被啃了脖子的男人垂下头来,盯着宋伶的发顶,脸颊热的发烫。他只不过是发自内心为妻主真挚的笑容而高兴,却从未想过自己这般神态有多诱人,才会惹得宋伶忍不住突然袭击。

被这样挑逗,男人的身下早已硬得发胀,湿窄的产穴也抑制不住地淌出些许淫水来。温县一带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有正夫和侧夫才有资格穿底裤,小侍和伺候家主的下人是必须脱下裤子就能被家主享用的。

解决家主的需要,为家主生女育儿,这就是他们最大的价值。

妻主也给他买了底裤,为了防止因着装浪荡被其他女人觊觎,平时出门他都会穿上,但是今天一整天都在陪妻主,所以他就没有穿,只套了条裤子就跟着她来给邦邦搭小窝。

也许……她会想要他,也说不定,虽然可能性不大。

“妻主,您想……就在这里吗?”

宋伶的手一路下滑,滑到裤腰附近,纤细的腰肢下某物蠢蠢欲动,因为没有底裤的遮挡,所以只要她再往下轻轻一划,就能溜进有些宽松的裤腰,抓住他的命门。

那个人也这么干过,在打了他一顿之后,直接把他拖进路边的草丛里,让他的屁股对着山间小路,而她自己隐藏在草丛深处,粗暴地夹住他的淫根,抽打着他伤痕累累的臀部,强迫他发出难堪的声音来。

那时刚好有调皮的女孩子从路边经过,伸手拍了一把他的屁股,骂了一句“婊子”,然后笑哈哈走开了……

“如果妻主想要在这里的话,奴……”他不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抖。

“不,秋时,”她抱住他的背,他的身体也在抖,虽然不知道是回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经历,但她不希望他再继续回想,她柔声道:“我不会那样对你,回家,我们先回家。”

“回家,我们回家。”他机械地复述道。

善解人意的小伶并不想在外面地草丛里要了他,把他的屁股对着马路,给陌生的孩子拍打,她从他怀里跳下来,一点也没有崴了脚的样子。

看见秋时诧异地盯着自己看,宋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说我忘记从你身上下来了,你会信吗?”

不等他违心点头,她自己接了下句:“好吧,其实我只是想在你怀里多赖一会儿。”

难得坦诚的宋伶飞速拴上门栓拉上窗帘,再回头,男人已经把自己脱的精光,站在原地垂头等候着吩咐。可他的身体分明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身下淫根硬得怕人,大腿间还淌着些许粘稠晶莹的不明液体。

她靠近他,他不知所措地把双手背在身后,像一台专供发泄的器具,安静等候着主人的使用。

之前给他擦药时就已经见过了,他那根东西粉粉的,两只卵蛋也鼓胀可爱,再往后去,便是隐在胯下的产穴,现下整片私处更是光洁无毛,大概是自己剃了去。嗯,她明明记得之前他的下身有黑乎乎的一团草丛。

只是她没想到,他的东西还挺大一只,明明身体看起来和摸起来都纤细又瘦弱,她都怕把人给压塌了。

女人大都喜欢娇小柔嫩的身子,像他这样分明没经历过几次情事,却顶着硕大性器的男人,就是天生的淫物。而且这种尺寸很难轻易纳入,只有情场老手才可能会喜欢,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

于此同时,宋伶也在沉思,至于思考的内容粗暴又简单。她是真没想到,秋时会有这么可观的尺寸。

“妻主……”

见她迟迟没有动作,秋时垂着头,简直快要哭出来。再这样欺负他下去,怕是真的会哭,宋伶自认为不是个白壁无暇的好人,甚至在这种被期待和渴望的目光中,升起了一股想要让他狠狠哭出来的邪恶欲念。

他比自己高了不少,体重却轻飘飘的,轻而易举抱起他的时候,宋伶大吃了一惊,而怀中的男人则更加惊慌失措,委委屈屈缩成一团,窝在小妻主并不结实的怀里。

直到被抱着安安稳稳放到床上,秋时都还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太久太久了,他已经太久没体验过被这样呵护的日子,不,与其说是从来没有过。

她,显然是早就把他们的承诺,他们的家忘得一干二净。当年的小女孩单纯而懦弱,她给了他一个遥遥无期的承诺,无论他受到怎样的委屈,她只会让他等,等她长大,等她真正娶他的那一天。

秋时闭上眼睛,顺从地曲起双腿,将所有的淫靡与不堪尽数展露。他等到她长大,等到她回来,却再也等不到她娶自己了——婚前就被破身的脏男人,根本没有入门为夫的资格。

双手撑在男人单薄的胸前,顺着阴阳调和之序慢慢坐下去,想象之中的刺痛并未传来,只有一股油然而生的满足以及愈发上头的侵占欲。

这就是女强男弱的世界现状,女人被设定为天生的侵略者与主导者,而男人只能在痛苦的快感中沉沦,沦为欲望的奴隶,沦为女人的奴隶。这让宋伶感到兴奋,她似乎体会到了过去从未体会到的快乐,仿佛她生来便该行据人上,享受身下人只零破碎的哀吟。

俯身去看,在她身下,纤弱细瘦的男人双眼噙泪,咬牙强忍着什么,喉结四下滚动,仿佛下一秒就要忍疼不住,发出破碎的呜咽。

在开始之前,他想了很多,比如她是否会因为过于青涩而不得门路,他又该如何忍着羞手把手教导,再比如她是否会如那人一般暴虐,要把他鞭打至遍体鳞伤再倾身压下,故意碾踹他的伤处来助兴。

少女紧致而有力的阴道包裹着他的硕大淫根,除了最初构造法则给予的剧烈刺痛,往后他皆是云里雾里,沉醉于她所赐予的欢愉之中。

随着她的动作起起伏伏,他的身体也随之浮浮沉沉,就在此刻,无论是只垫了稻草的硬板床,还是洗到发白烂边的粗布床单,通通都变得温柔软和起来。

当然,它们实际上并没有变软和,反而粗沙到几欲磨烂他的皮肤,压塌他的脊背。他想的是,虽然他不够柔软厚实,但是有他垫在下面,她应该会舒服很多。

他不想扫兴,也没有机会扫兴,被少女起伏收纳的淫根越磨越痒,越渴望着被她的圣地抚摸磨弄。剃了毛的阳根粉嫩光洁。

女人花心在所难免,身为人夫不该善妒,那么多在自己身上下点小心思就显得尤为重要。常得宠的熟夫基本都有定时清理毛发的习惯,没有了恼人的阻碍,进出时更加顺畅丝滑,更能博得妻主的怜爱,这还是已故的公公教给他的技巧。

年轻的身体冲撞着,撞击着他刮毛时被划出细小伤痕,撞击着性感肥厚的卵囊,也撞击着他湿漉漉的产穴入口。前面被妻主爱抚,下面淌着水,后面的菊穴竟然也蠢蠢欲动,不甘示弱地随着脚趾一同一张一合一收一缩。

他终于被允许在妻主的阴穴之中射精,还没瘫软下来,那根不知羞耻的东西又承接了混合甘霖的精液,重新硬涨起来,尽数把温热湿滑的混合液吸进空荡荡的孕宫之中。

明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他还是下意识抚上自己的小腹,仿佛那里已经孕育了一个新鲜的生命。

看得出秋时真的很想要孩子,远未尽兴食髓知味但理智尚存的宋伶握住了男人枯瘦的手指,与他一同抚摸着他吸了孕液微微鼓起的小腹。

“才一次就这么鼓了吗?”宋伶疑惑嘀咕。

她不知道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他突然就全身发烫了起来,羞得头都抬不起来。妻主果然是小傻瓜,什么都不知道,女人的身体很难得到满足,赐下的甘霖数量固定并且稀少,而男人则会随着时间积蓄精液,储存在精囊里,时时等待着孕育的机会。

他是因为太久都没……所以才一次就射了那么多,把子宫填的满满的,全都是他的和妻主的混合起来的东西。

女人可以控制是否降下甘霖,而男人大多时候无法自控,刚才要是妻主再晚说一点,他可能就要提前把东西射出来了。到那时候,就算是再温和的女人,在男人和自己第一次做就犯了这种错,也会在心里留个大疙瘩,从此冷落疏远,连理都不理他了。

妻主方才降下了甘霖,就说明她并不介意自己怀上她的孩子,并且心里也是有那么一点想要一个他们的宝宝的。可是一个停经两年的废物男人,得到了这样的恩赐,却根本没办法给出她想要的回应。

“秋时,你的小象又硬起来了。”

“小……小象?”

“对啊,长长的,粗粗的,和象鼻子一样。”

秋时整个人被钉在原地,脸红的像煮熟的虾子,她却像是开启了什么不得了的开关,趁热打铁继续逗他:“秋时又轻又瘦,小秋象还是挺争气的嘛!”

“妻主……”

“秋时?秋时!”

脸皮薄的秋时被逗的太狠,心跳的太快,直接晕倒过去了。

邦邦的身体恢复的比想象中要快很多,仅仅一周时间,他身上那些狰狞的伤口就开始结痂,现在已经可以挪动了。

宋伶决定立刻把他从这个鬼地方搬出去,虽然搭了简易的窝棚,也给他带了被子,但是邦邦赤裸的身体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蚊虫叮咬,肿出一大块一大块的红包。

可怜他自己连挪动身体都难以做到,连日躺着动弹不得,后背和臀部被压出了一块块硬的疙瘩,和身上的蚊虫印记混在一起,分不清哪是哪。

他不会说话,每次看着宋伶和秋时归来又离去,他都只能咬着唇眼巴巴地望,像一只被主家遗弃在荒郊野岭的大型犬。要是有一天他们回来的晚一些,他就会认为是自己被彻底遗弃了,毕竟没有监工会愿意要一个不能照顾她的男奴当做宠物。

邦邦的这些情绪没有人能知道,也注定无法得到安抚,所以在被秋时背起来的那一刻,他下意识确定这个瘦弱的男人不会被他给压塌,接着恢复意识后的第一反应是他不能再继续待在这里,要被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邦邦万念俱灰,差点从秋时背上跌落下来,好在宋伶眼疾手快托了他一把,才避免了两人同时摔跤的风险。于是邦邦不再乱动,抓紧秋时的衣襟,安静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因为天生失聪,又无人教导,加之平日里接触的除了繁重的劳作便是乱作一团的淫秽之事,邦邦领悟事物较常人迟钝不少。但这些日子以来,他也看得出来,宋伶对使用和玩弄他残破的身体并不感兴趣。

在几近绝望的忧惧中,邦邦老远看到了宋伶家的三间瓦房。在他的认知里,只有监工们才能住的上这样的房子,而且还是一个人住三间,看来她应该是个地位很高的监工吧。

宋家现下仅剩三间瓦房还完好无损,一间作为卧室,中间是客厅和饭厅,另一间则堆放着木柴农具等杂物。邦邦暂时被安置在堆放杂物的侧卧,用柴火暂时拼成简陋的木板床,再加上厚厚的干草和单薄的被褥,就构成了这个卑贱男奴来之不易的安身之所。

然而这对邦邦来说,确实莫大的恩赐。

采石场的男奴们鲜少能有自己的空间,他们挤在一处阴暗的矿洞里,蛇虫鼠疫不可避免,常年衣不蔽体,冬日全靠相拥取暖。

不光是监工们会随意揪起一个顺眼的男奴就地索取,寂寞寒冷的男奴之间也会互戳互捣。邦邦身体强健性格温顺,又不会说话,自然成了众人欺压的对象。尽管他身强力壮人高马大,也抵不住四五个男人同时按住自己,把和他一样的东西戳到每个月都会流血的那个地方,也是他眼睁睁看着未成形的孩子滑出的地方。

自然出生率女少而男多,女性可以拥有至少两个以上的夫侍,而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苦力场,更是淫欲泛滥的天堂。

整个采石场的男奴都是监工们的所有物,她们虽然必须对上级点头哈腰,但对从属于苦力场的卑贱男奴,却可以肆意妄为。无论是无缘无故的鞭打泄愤,还是光天化日随地操压,都是完全正常的行为。

在此之前,他从没见过这样温柔又可爱的女性。他看见宋伶跳到漂亮纤细的男人背上,用手轻轻梳着男人的长发。

邦邦很羡慕,但并不敢痴心妄想。过去也有女人扯自己的头发,不过是因为他前一天太累所以睡过头了,监工把他从地上扯起来,揪着他的头发用拳头砸他的脸,揪扯他肥大的乳头,接着用脚踹他敏感脆弱的肉根。

他记不清其他细节了,只记得好痛好痛。

躺在柴房里,没有了蚊虫和风雨,邦邦的心终于难得安定下来,迷迷糊糊中,他做了一场似真似假的梦:

此时正是春夏交接农忙之时,家家户户忙着耕田插秧,好为接下来一年的口粮与生计做打算,自然,宋伶家也不例外。

作为宋家的奴隶,充当耕田劳力的任务自然落到了身强力壮的邦邦身上。家中无闲钱,孩子又多,自然没有能力给身为奴夫的邦邦做衣服,他赤身裸体将所有脆弱部位暴露在日光之下,而用作生育媒介的淫根被特制的木笼锁了起来。

没办法,家里的孩子实在太多了,他不能再继续生下去,不然就养活不起了,所以妻主把他的大棍子锁了起来,以督促他少思淫欲,多干点活儿,好补贴家用。

胸前被交叉着拴上粗砺的麻绳,正好把两团宽厚而弹实的大奶子夹在麻绳之中,因不停哺乳而愈发鲜红的硕大乳头紧紧镶嵌在肿胀的胸口之上,而这两团糜烂不堪的大奶头又被两只小奶嘴死死吸住。

奶嘴里已经被雪白的乳汁填充大半,随着男奴拉动犁耙起起伏伏的身躯,奶嘴里为数不多的空白也被摇出粘稠的气泡。此情此景,看得田埂上妻主怀里的宝宝哇哇大哭起来——他已经干了有好一会儿了,可怜的宝宝已经饿哭了。

他没办法讲话,只能一边向前拱动身子拉动缰绳耕田,一边对着妻主怀里的宝宝安抚性地傻笑。推犁的正夫大人以为他是想偷懒,顺手抄起搭在犁具上的鞭子,往他肥大的麦色屁股上打了一鞭,打得正紧紧发力的臀肉微微颤动。

妻主嫌他粗手笨脚,所以情事时总爱抽打他的屁股,直打到又红又肿才算完,而他的身体也在这种抽打之中有了特殊的反应,每每被鞭子抽打臀部,生过五六个孩子的大松穴就会不可自控地淌出水来。

故被正夫大人抽打臀部,产穴里淅淅沥沥淌出水来,每抽打一下淫水就多淌几股,附着在健壮结实的大腿根上,看上去就像失禁一般。

没用的小奶牛这才得了空闲,手脚并用爬上田埂,保持着熟练的跪姿趴在妻主和宝宝面前。尽管这些年来一直都辛勤劳作坚持锻炼,都已经三十多岁了,身上的肌肉依旧漂亮紧实,可是哺乳过五六个孩子的乳房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受重力的影响,再加上没忘往胸前使力,被宝宝们吮吸拉扯的乳头软软地垂跌下来,吸附紧实的奶嘴自然也随之垂坠,不要脸的摇来晃去,引诱着早已饥饿难耐的宝宝。

妻主扶着他们的第六个宝宝,让宝宝保持虚站的姿势仰头去够摇晃的奶嘴。为了让宝宝吃得更省力,邦邦微微抬起上半身,迫不及待的把蓄满乳汁的奶嘴送到宝宝的嘴里。

宋伶把宝宝交到邦邦怀里,他小心翼翼用粗糙的手掌扶住宝宝的后背,跪坐在田埂上,让宝宝套了袜子的软软的脚掌站在自己紧实肥厚的大腿上,学着正夫大人平时的样子,轻轻拍打着宝宝的后背。

不过小家伙似乎并不领情,他只顾着吮吸奴父丰厚的乳汁,把邦邦的奶根吸得又酸又痛。

好不容易喂饱了宝宝,又哄他在摇篮里睡着,妻主也拱进了他的怀里,拔掉碍事的奶嘴,羽毛一般用舌尖挑逗着他仍在滴奶的乳头。

正夫大人也累了一整天,为了抚慰劳累的正夫大人,妻主邀请正夫大人一同享用小奶牛的乳汁。邦邦的左右乳房都被霸占,不同的是妻主啃咬着他的肥乳,而正夫大人只是象征性的隔着奶嘴吸小奶牛的奶水。

嫁给妻主的这十多年以来,邦邦一共给她生了六个宝宝,庆幸的是,每一个都像她,并没有长得和他一样高大可怕,也没有和他一样又聋又哑,连妻主的声音都听不见。

小奶牛四脚朝天被吸着愈来愈松越来越大的奶子,心里却觉得幸福极了。像他这样的奴隶,能够有肯疼他的妻主,有健康的宝宝,这就是他一生最奢侈也最美好的追求。

情动之中,邦邦身下的木笼被解开了,那根东西不知羞耻地钻进妻主的阴道,贪婪的吮吸着妻主降下的甘霖。他喜欢怀孕的感觉,尤其喜欢他大着肚子被妻主享用,她会怜惜地抱住他的孕肚,然后一次次冲撞俯压,狠狠榨干他精囊内所有的存货。

他喜欢大着肚子给孩子们和主人们喂奶的生活,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淫贱的张开大腿和奶子求操的骚奶牛。

“哞~哞~”

这是他为数不多会说的话之一,被吸奶就能爽到射精的骚奶牛,就应该一边哞哞哞,一边耕着田滴着奶,一辈子都穿不上衣服,成为妻主和正夫大人家里的牲畜才对。

这里的文字及语言体系与原本的世界并不相通,语言技巧大概是附带在这副身体上的,宋伶刚来时就能与秋时无障碍交流,然而关于文字,她倒真是一窍不通。

文字对于农户家庭来说是很奢侈的内容,也许原先木匠娘还在时能够勉强支撑原主读书,但是以原主那副不许正义的性子,想必也不会选择读书认字这种枯燥乏味的事情。

据秋时所述,原主先前为了凑花酒钱,将家里的田地低价抵押给了一位同族的长辈,那位长辈曾偷偷承时,若是有朝一日宋伶改邪归正,她愿意让他们用原价赎回土地。

“妻主,您是想赎回家里的田地吗?”

“不,还不急。”

虽然她这样说,两人心里都明白,哪里是不急,分明就是因为他们钱不够,再加上宋伶的身子还不能断药,根本没有能力赎回当初被低价卖出的土地。

“妻主还小,不要想这么多,”秋时大着胆子摸了摸宋伶的脑袋,弯下腰冲她微笑:“挣钱养家,本来就是大人的事。”

“我是十六,不是六岁,已经是大人了。”

律法规定女子十六岁即可娶夫,这也只是针对娶正夫而言的,就算是在大城市里,女子十六岁前纳侍入门的也比比皆是,更遑论这种理教不太讲究的小山城。

只是这世俗总是对女子要宽容些。女胎本就难得,又只有女子能入仕,甚至绝大多数职业也都只能由女子来做,故家中长辈兄弟皆会对女子偏溺。

“你再这样溺爱纵容我,我怕是永远也不会长大了。”

旁人总将秋时错认为她的父亲,不光是因为他年纪稍长,保养又不当,恐怕他护崽子一般的行径神态,也是造成误会的原因之一。

秋时闻言竟是沉默了,当初日子艰难,他总期盼着妻主能早些长大,将她的诺言一一兑现,然而如今她真的长大了,一夜之间脱离了娇纵与幼稚,还把他……要了,他竟有些怅然若失。

在少女与女人的界限之间,略显青涩莽撞又温柔的爱抚,还有那些略带羞耻的调情话,让这副寂寞许久的身体欲罢不能,明明都晕过去了,可醒来后还是缠着她的手像个荡夫一般发出请求。这样不够,他还想要,而她也满足了他的乞求。

“秋时,”

宋伶抬手戳了戳他平坦的胸膛,誓要拉他回神,没料到食髓知味的人夫身体太过敏感,竟是直接被戳得他缩了身子。眼瞅着宋伶眼神越来越愧疚,他主动凑了上来,又把她的手挨着自己的胸口,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与礼教张冲有些羞耻,他偏过半边脸,微垂着脑袋不敢看她。

此情此景,宋伶愈发觉得原主太不是个东西,对着这么漂亮温柔的夫郎百般嫌弃,甚至还用手头本就不富裕的钱出去打野食。那天她误入花粉巷子,男人们使尽手段招揽着她这个看起来就很好忽悠的傻肥羊,有几个还是这具身体的老熟人,直接叫出了“伶姐姐”这种称呼。

她特意观察了一番,那几个叫出她名字的粉巷相公,无一不是清秀小正太类型,还擦着厚厚的劣质脂粉,这令实在是宋伶一阵恶寒。这种品味,在现代是要被抓到橘子里去的。

所以,尽管宋伶对他们没什么恶意,还是按照莫一尘的指引飞速跑出了那条充斥着脂粉与香水气味还有男人部分裸露的身体部位的花粉巷。

先是在大街上被妻主脱光衣服羞辱然后卖进那种地方的莫一尘,又是被监工随意抛在山谷里伤痕累累的邦邦,她的身边还有一个承受了多年虐待与家暴的秋时。时至今日,她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一个根本不把男人当人看待的世界,而她所能做到的事情,很有限。

既然如此,作为被世界优待的女性,她才更应该行力之所能及,守护好身边的人才对。听秋时说那位姨母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她决定厚着脸皮去试一试,看能不能分期付款赎回田地,虽然可能会被轰出来。

“妻主,现在是白天,您想……”

“不,我不想。”

宋伶火速收回手,现在还是大白天,而且舒适刚从山上捡柴回来,还没有吃过午饭,真又像上次那样擦枪走火就太不是东西了。

“嗯……”秋时看了看自己沾了松针打满补丁的粗布衣服,终究也没说什么。其实他刚才想说的是,如果妻主想要的话,他可以立刻去洗澡换身衣服,或者她喜欢,就这这套衣服,扒掉裤子就是他的淫根和产穴。穿着衣服玩,也是可以的。

他已经二十七岁了,寻常男人像他这般岁数孩子都生好几个了,而他连欢爱的次数都稀少,并且屈辱远胜与欢愉,好不容易被年轻有力的少女索要了这副不要脸的身子,正是欲望强盛的时候。

然而妻主说不想要,他也就不敢再求。男人本就该是被动承受的一方,除非妻主要求,否则在别的时候,又怎么能够总是觍着脸索求呢?上次,他就已经犯过一次了。

秋时悄悄夹了夹胯下那眼水汪汪的产穴,如今这处既不能孕育,也不能产污事,只有愈发淫荡下贱的淫水,源源不绝从这处小穴淌出。生不了孩子的男人,也配得到妻主的爱抚吗?所以,他不敢要,也不能要。

“秋时,我要出门一趟散散心,哎不用陪,今天中午不回来了,你就在家等着我吧。”

看着宋伶拿了钱出门了,秋时垂下头来,纤细的身躯摇摇欲坠,似乎下一秒就要倒下来。但他究竟还是没有倒,收了晾衣绳上的布条,端着水盆进了柴房。

区区下人没有权利干涉主人的行踪,至于她推开了他,却又拿着这么多钱出远门,究竟是不是去了那种地方,答案似乎显而易见。他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甚至连孩子都生不出来,他都知道的。

邦邦温顺地躺在床上,瞧见秋时进来,坐在了他的简易木板床前,乖乖地抬起胳膊方便秋时给他擦身换药。

今天似乎与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邦邦还是明显感觉到了秋时的情绪很低落,也总是走神,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挑逗着自己奶头上的乳孔,手握擦身的毛巾,迟迟不往下挪。

邦邦想起自己的梦,顺从地张开大腿,任由走神的秋时用毛巾摩擦自己的乳头,有一下扯得重了,直扯得胸前未发力的软肉随着拉长的乳粒在空中变形。他知道自己的声音似乎很难听,所以咬着牙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邦邦自以为没有发出声音,实际上他扭动身躯的动作扯动了盖在下身的被子。这动静终是惊醒了失态的秋时,看着仅是被男人擦身就意乱情迷的邦邦,秋时终是不忍,抬起被乳肉烫热的毛巾,飞速给这副已经烂透的身体做了简单的清洁。

也许是因为身材格外高大健壮,邦邦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比常人大上一圈,当然也包括难以启齿的私密之处。巨硕的淫物并没有完全硬起来,就已经颇具规模,大概除了流连风月的老手,没有女人会喜欢这种狰狞恐怖的东西。

也许是被玩弄得多了,也许是生育过孩子,又或者二者皆有,邦邦的产口微张,每次擦身时也都是湿漉漉黏糊糊的,加之长久不得动弹空气不流通,胯下那处总散发着糜烂的腥臊味,和月信污血以及男人生产后流的恶露味道差不多。

秋时是见过男人生产时的样子的。公公生产时婆婆不在家,来不及请稳公,是公公指挥着十一岁的秋时帮忙接的生。他看见公公的大肚子一动一动的,羊水混着血水从产口淌出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接住了一个湿漉漉皱巴巴的女婴。

女婴降临人世的着陆点是他的手掌,这么小的一只躺在他的掌心里,就和巴掌差不多大,肚子上还连着长长的脐带。他按照公公的指示用热水烫过的剪刀剪断脐带,把柔软无骨的小婴儿包起来。

他有些难以置信,这个和小猫儿一样的小东西,就是他未来的妻主吗?他将来也要和这个小家伙成为伴侣,怀上她的宝宝,躺在床上像公公一样满头大汗哭叫连连地生出他们的孩子,这就是每个男人必经的命数。

秋时擦完最后一处,搓洗拧干了沾满味道的毛巾,最后扫视了一眼这副已经生过孩子的男人的赤裸裸的躯体,为他结结实实盖好了被子,除了脑袋之外,不露出一丁点肉体。

男人的身体本就淫贱,到了一定的年纪,尚是贞子都淫欲丛生,故大户人家的公子很多都要求从八岁起配带贞操锁,就是为了防止忍不住自己动手,为将来的妻主留下绝对的贞洁。

在尝过女人爱抚之后,男人的淫性就更加难以收敛,碰上夫侍众多妻主不能兼顾的,后院兄弟间互相抚慰的例子比比皆是,夫侍之间互用道具,是心照不宣的事情。

当然也有擦枪走火互出真感情的,传闻三百多年前,县令家中夫侍众多,其中二男互生爱慕,竟还真刀真枪上阵实操,把妻主都丢在了一边。事情败露后,本县就有了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若女子有夫侍二人及以上,除特殊要求外,二人皆需配带贞操锁,唯有妻主应允,方可摘锁承欢。

男人天生长着一副离不开女人的淫贱身子,千百年来被女人拘禁家中,身份地位好比家具,唯一的作用就是为家里生个女儿传宗接代。莫说进学堂读书做官,就连街上的店铺,也没几间是为男子而开,男人想买点男儿家月信时用的东西,都得央求妻主百般讨好,还得遮遮掩掩,生怕让他人发现这等脏污丑事。

偏生又要让男人以淫为耻,以贞为荣,一边承受着淫欲的折磨,一边羞耻着向妻主求欢,每每被折磨得又痛又痒,还要跪谢妻主大恩,以图博得怜爱。

秋时便是此等环境造出的优质家具,然而大抵是因为宋伶的特立独行和放纵,除了恭良淑简让,这个男人心中竟也升起一些多余的不该有的情绪来。

温顺的家具,尽责的下人,以双手迎接了她的新生的人……现在看来,他一遍遍回想那些她根本不记得的所谓过去,只是因为自己害怕而已,害怕失去了这些身份的他什么也不是,也没有任何继续待在她身边的理由。最重要的是,他始终无法舍弃“宋伶夫郎”这个身份,这是他的责任,也是束缚他的链条。

可是,这对她来讲,太不公平了。

要说宋伶拿着钱去了哪里,自然是去了这位同宗族的姨母家中。她已经向消息灵通的珍家三姐妹打听过了,姨母买下土地后并无精力种植,也是租给了另外一户种粮大户,如今他们的钱或许不够赎回土地,但是向姨母租下下一年的田地使用权,还是勉强足够的。

也不知道珍绣珠在哪里听到的传言,说是这位姨母脾气暴躁,且与宋伶关系不和,于是小丫头抬了抬自己高傲的下巴,揪住了宋伶与其他农人相比细嫩光滑了不少的爪子:“为了避免你这蠢女人被打死,还是我带你去吧。”

绣珠是个很尽责的姐姐,父亲早逝母亲不问家事,两个妹妹都是她在带,才十岁出头的丫头手上就有一层薄薄的茧子,让人没由来的心疼。

“喂,女人,谁让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了?”绣珠抬起头,用并不符合她名字意境的激烈语调对宋伶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然而她顶着一张幼女脸说出的霸总语录,实在是让宋伶无法按她所想五体投地肃然起敬。于是,宋伶像往常一样,仗着身高优势把手按到了绣珠的脑袋上,狠狠揉了一把。

“没人告诉你不可以摸女人的头吗,我可是顶天立地的大女子……”

或许这世界对女人本就是宽容而优待的,分明原主之前吃喝嫖赌懒惰邋遢,对待夫郎也是非打即骂,更是败光了宋木匠留下的田地家产,是个实打实的败家女。

然而鉴于她这些日子都老老实实在家养病,没有出去作妖,也没有和之前的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还给她那可怜的童养夫也做了新衣服,总算是有了个人样。所以在宋伶找到同族姨母时,姨母并未像宋伶想象中一般直接赶她出门,反而还给她们找了椅子坐下聊。

这位同族姨母是宋木匠的堂姐,木匠娘生前与姨母很是亲近,对待这个可怜又可气的堂侄女,姨母心中自然也是五味杂陈,有对她失去母父的怜惜,有对她不听管教的无奈,更多的则是对她行事不端的埋怨。

近来听了许多关于堂侄女的传闻,今日方得与她一见,又看她打扮清爽利落,眉眼间也少了原先的猥琐,端的是落落大方,姨母虽面上依旧严肃,心里却是欣慰的。

她这堂侄女无事不登三宝殿,猜到宋伶是为抵押给她的田地一事前来。

姨母在心中做了打算,想着若是宋伶真浪子回头,那也算是喜事一桩,堂姐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了,那她不妨就做这个好人,把田契交给宋伶,好歹让她妻夫二人能有个出路。

宋伶的打算是从姨母这里租下原先的田地,今年稻谷已经收成,现在正是租地的好时机。事情比她想象的更好解决,看到宋伶带来的租金,姨母爽快地答应了堂侄女的请求,心中对传言更是确信无疑——看来宋伶真的改过自新,有了些大人样了。

宋伶回来得比预计要早,正是饭点,秋时却不在家中,想必是又接了什么活儿,给她这败家女赚嫖资去了。

她可是注意到了,她拿着钱出门的时候,秋时刚捡完柴火回来,身上穿的是那件打满补丁的旧衣服,他用骨节粗大的手指捏着带了毛絮的破旧衣角,和以往一样微笑着目送她出门,但是笑得比哭还难看。

这实在是她的自尊心作祟,本想着等事成之后再告诉他,不然要是真被姨母用扫把打出来,又要被秋时安慰,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就像是细小的丈夫耀武扬威和新婚妻子炫耀了自己的技术,结果在结束之后被温柔的妻子安慰道:“没关系,小小的也很可爱。”

宋伶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努力配合演出还要费尽心机顾及她颜面的秋时老婆实在是太可怜了。不对,为什么性转的她不能是188黑皮体育生,而要是这种头上长草的苦主设定啊。

他那副表情,估计是以为她要和原主一样去找粉巷小正太快活去了,毕竟女人嘛,都是这样的,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虽然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有过案底的女人不值得信任。完美代入自己世界对男性的认知,她觉得秋时会这么误会她也不是不能理解。

宋伶也是在临死前不久才知道,那个男人在和她结婚初期和前女友纠缠不清,还数次发生关系,至于她如何得知这件事,还是那男人的前女友亲自来告诉她的。

女方是他的亲表妹,因为未出三服,双方父母并不同意他们的结合,多次勒令二人分手,女方父母更是要把女方带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一笔数额不低的彩礼钱,就可以买断宋伶与家人的联系,成为这对狗男女掩人耳目的最佳道具。

最为可笑的是,这个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不定的男人背弃了与表妹的誓言,最终选择了温软可欺的宋伶,原因是身为家庭主妇并且文化水平不高的宋伶更让男人有获得感,使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于是,玩地下情但惨遭抛弃的表妹找上了宋伶,要求她离开那个空有其表的男人。这成为了压死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宋伶终于鼓起勇气,提出了要和他离婚。

在发觉威逼利诱都不能使宋伶像之前一样听话时,那个男人选择了囚禁宋伶,并在被激怒后活活掐死了自己美丽而温柔的金丝雀。

她是乖女儿,好姐姐,好妻子,却像一朵短命的玫瑰花,于荆棘而生,被蛮横地从树上摘下,又被不识花之人揉碎撕烂,甚至来不及凋零成泥,就早早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如今身份对调,她成了那个可以随意支配他人的买家,而秋时是一笔卖身钱买来的童养夫,他比过去的自己还要弱势而且被动,甚至连笼子里的金丝雀都做不了,还得辛苦赚钱养活她。

这些日子里,她不过是偶尔收拾一下房间,在他晚归时做了几顿饭,他就语无伦次手足无措,说不出责备她的话,每每最后只能干巴巴重复那么几句话。无非就是什么女子远庖厨,这些都是男人该干的活儿之类。

秋时不在家,饭还是要吃的,先去柴房看了看邦邦,瞧见他正在睡梦之中睡得踏实,便去煮了些粥,打算一会儿给他端过来一碗,再给辛苦挣钱还总怕被嫌弃的可爱秋时也留一碗。

宋伶端粥过来时,邦邦仍然没有醒过来,闭着眼睛微微张着嘴,嘴角还有可疑的水痕,凑近去听,邦邦哼哼唧唧的,时不时发出一声粗重的喘息,还从鼻子里哼出羞人的媚叫。这模样,活像被下了烈性媚药一般。

邦邦一直都很乖,像一只沉默而温顺的大狗狗。他听不见声音,却可以发声,然而无论是上药还是擦身,他从来都咬着牙一声不吭,如今竟然这般情绪激动,这让宋伶有些诧异。

凑近去摸他的额头,不见发烫,却是冷汗岑岑,摸上去也一片冰凉,再看他皱着眉头左右挣扎,分明就是做了极可怕的噩梦。冷不丁手被湿凉的脸贴住,梦中的男人似乎寻得了什么依靠一般,拱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掌。

男奴的手掌厚实粗大,皮肤也被日光晒成健康的麦色,然而这样的大块头却有一张格外细滑的脸,贴住她的手掌蹭着,就像什么湿滑柔软的东西在舔她的掌心。

她不知道的是,在遮羞的被子之下,许久没被女人操弄过的淫贱身躯早已饥渴难耐。男奴的全身上下都是淫荡的证据,鼻环控和乳孔都能挂上金属的枷锁,甚至于那根尺寸惊人不知廉耻到了极点的淫根也曾被打上屌环。随便哪一处,都能作为牵引绳的端点,把这头高大健壮的小奶牛牢牢地控制在掌心之中。

邦邦的梦境进展到了白热化阶段,梦里妻主大人今天牵的是他的两个大奶头。两只乳头被一只大铁环穿在一起,聚拢挤在乳沟处,他的肚子已经有八个月大,两只哺乳过一堆幼崽的大奶子垂在大肚子上,随着奶牛的爬动一颤一颤。

妻主牵着他的两个奶头走在前面,他护着大肚子在地上爬,时不时吃几口地上的青草,又硬又涩的滋味在嘴里化开,而奶牛就是吃着这种东西,产出甘甜的乳汁,喂养着他生的一堆宝宝。

奶牛就应该一直大着肚子不停怀孕,给妻主生一窝又一窝的小崽子。

不知道他哪里做错了,大概是淫贱的奶头又把奶水都喷到了地上,妻主狠狠扇了他两个巴掌,还丢下了他的牵引绳,把绳头让给了村头的野狗。野狗跑得飞快,他只能大着肚子连滚带爬,两只大奶头快要被扯掉。

可是妻主仍然不满意,又扇了他两巴掌,说要把他卖回采石场,他托着大奶子又是挤奶又是磕头,眼泪也掉了下来,可是妻主大人仍然无动于衷。就算他生了一堆宝宝,可是她也仍然从来都没把他当做过是她的夫侍,他只是一头下贱又淫荡的脏奶牛而已。

在被抛弃的绝望之中,四十岁的小奶牛重新回到了采石场,他年纪大了干不动活,只能成为监工们的尿壶,每天张嘴承接尿液和其他代谢废物,最终在临死之前,又被赶来给他送行的妻主打了两巴掌。

邦邦委委屈屈醒过来,眼泪巴巴看着面前急出汗来的宋伶,一时之间,他竟然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张嘴含住了宋伶的手指,像梦里干过数百次的那样,用温热的唇舌伺候着妻主大人的纤细手指,又舔又吸,像一只恬不知耻的婊子公狗。

他记得,妻主大人就是用这根手指伸进他的产穴,把那早已被男奴们操松的小淫穴搅得春潮翻涌,噗嗤冒水,打湿一大片草地,而他总会在结束后像这样帮她清理手指。

“唔……嗯呣……”

不知道他在哪里学的这些东西,还是他本身就会,只是这些日子一直在压抑自己,他好像就是个天生的服侍人的好料子,光是吸手指,都舔出一副给她的手指口交,还被手指操的嘴巴喵喵叫的淫秽模样。

宋伶倒是很想收回手指,可是她才把手指往外抽了一点,邦邦的眼神就迅速暗淡下去,好像下一秒就要被抽干灵魂一样,她也只好由他去了。

收留邦邦确实是一时冲动,后来她才知道,采石场的奴隶都是被打了奴印的,除了在采石场干到死,根本没处可去。就算他是被丢弃而非逃跑,在外面也只会被算作逃奴,任何人都能随意处置他,当初她想的等他伤好了就放他走,给他自由,完全就是痴人说梦。

一个打了奴印的奴隶,无论去到哪里,哪里都不是他的归宿,是永远没有自由可言的。

所以,她和秋时商量过后,决定留下邦邦。不过秋时这人受三从四德思想荼毒得离谱,说什么这种事情其实不用和他商量,邦邦身世可怜,妻主如果收进门也要对人家好一点之类的完全就没有她想看到的那种秋时吃醋醋。

“可是,我只喜欢秋时,我不想……”

“妻主,既然捡了人家回来,就不该再抛弃他。”

回忆起秋时一脸看渣女的表情,宋伶就十分心塞。看见她是真不明白,秋时叹了口气,耐心给她解释了一遍:

“您想收而不用,然而这对我们男人来说,是莫大的羞辱。您既然捡了他回来,在他心里您就已经是他的妻主了,现在要是抛弃他,他根本就活不下去。”

回想起秋时的话,又看着邦邦吸完手指眼巴巴的模样,宋伶感觉更心塞了。当时秋时说邦邦把她当妻主她还不信,现在事实摆在眼前,她不得不信,不过让她这么快接受即便面临的一妻多夫的事实,她还是不太能接受。

看出宋伶的心不在焉,邦邦害怕极了,指了指自己鼻子上空荡荡的孔洞,示意宋伶可以像“往常”一样把他栓起来。他表现的讨好过于急切,让宋伶看了有些心酸,尤其是看见他指着鼻子上的孔洞冲自己讨好地笑,嘴里还发出“哞~哞~”的叫声。

她并不讨厌邦邦,也并不厌恶他方才的举动。如果她当时不救他,他只有死路一条,如果她现在不要他,他也无法在这个不公的世界上活太久。

她摸了摸邦邦的脑袋,却没有进行更亲密的举动。邦邦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在那个如同真实经历的梦境中,他和宋伶相处了很久,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多少知道点她的脾性,于是顺从地闭着眼睛,任由她抚摸自己的头发。

那个梦实在太过真实,痛与乐都仿佛真实发生过一样,而且从未在外界生活过的邦邦在那场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如何耕地如何做饭,又该如何在分娩的时候减少痛苦……

总之,当邦邦意识到自己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距离这一切仿佛已经过去了几十年,看着少女模样的宋伶,他若有所思。这个时候的妻主还很年轻,他也很年轻,还没有生过那么多孩子,也不是妻主大人和正夫大人的奶牛。

“妻……珠,妻竹……”

宋伶歪头,听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叫的是“妻主”,也许是他本来就会,也许是模仿秋时学会的,总之看他那副粘腻不舍的模样,应该是知道这个称呼的含义。

见宋伶只是歪头看他,并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邦邦心里害怕极了,梦的最后,宋伶就是用这种毫无波澜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把生了七八个孩子的他重新送进了采石场。

第一次仔仔细细看他,宋伶发现邦邦的眉眼很年轻,看着还不到二十岁,湿滑而棱角分明的脸贴着她的手心。这副深邃的眉眼里毫无傲气与自尊可言,满满的全是柔顺与讨好,如果他身后有尾巴,恐怕早就摇成了螺旋桨。

手掌逐渐下移,暴露在外的脖子连带着结实的斜方肌也是一片湿冷。不知道他到底出了多少汗,也不知道他做了怎样可怕的噩梦,以至于在梦醒后用湿漉漉的眼神紧紧贴着她不放,生怕下一秒就要被抛弃了一般。

双手按住邦邦僵硬的斜方肌,用力捏了两下,舒服得健壮小奶牛发出一声变调的娇吟,偏生他还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有多媚,在察觉到自己喉咙震动后含着泪死死咬住牙根,不让自己继续哼唧。

长久只能躺在床上,邦邦的肌肉早就僵硬不堪,如今被她故意使坏一般按压揉捏因久躺而疲损的斜方肌,对于这副敏感的身体来说,又舒服又痒痛,怎一个欲仙欲死。更何况,像他这样低贱的男奴,平时能被女人操弄泄欲都是一种恩赐,哪里又享受过按摩肩膀的待遇。

距离邦邦怀孕已经过去了很久,他的乳房里明明已经没有奶水了,可还是觉得自己胸口涨涨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奶头里溢出来一样。而在胯下,半硬不软的淫根后方,湿漉漉的产穴又涌出一阵湿热的液体来。

他意识到不对劲,抓着宋伶的小拇指想要她掀开被子,又是哼又是扭,才终于让她会了意,从大腿处掀开了被子。

猛然见了寒气,邦邦只感觉小腹抽痛,胯下也凉凉的,凉气则从微张的产穴口进入产道深处,激得小奶牛健硕的大腿夹了夹,正好把宋伶伸出去探查污血的手夹了起来。

妻主的小手弄上了他的粘液,手指则被他夹得正好抵在敏感的囊袋上,她抽出手的动作把两个卵蛋震得左右摇晃,小奶牛只得又重新夹起腿,看着可怜得紧。他看不见身下的情况,却也知道自己脏污的下体正在被自己尊敬的主人一览无余。

被看到这样肮脏的一幕,小奶牛随时有被抽烂骚穴的风险。

至于宋伶,她还是第一次看男人来大姨父,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他哪里伤口又裂开了。然而在看到邦邦羞涩的性器,以及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后,她才确定这是个什么情况。

震惊之余,宋伶迅速冷静,把身下被他弄脏的稻草扯掉,又用搭在一边的毛巾帮邦邦清理了下体,接着找来一块干布,抬起奶牛的结实大屁股,垫在了屁股的下方。

邦邦又想吸她沾满污血和月信味道的手指,被她狠狠拒绝了——其实也就是弹了个轻轻的脑瓜崩,一点都不疼,甚至都没怎么挨到他的额头,但好歹还是让他老实了。

她不知道的是,邦邦很清楚自己麻烦,他已经想好了在伤好之后努力干活回报她和秋时,多为这个家分担一些事务。奴隶的身体结实而耐用,无论是耕田还是砍柴挑水都很好用。

可惜他无法传达自己的意思,只能眼泪巴巴看着继续帮他按摩手臂和大腿的宋伶。她居然连恬不知耻的硬涨涨的脏奶子也帮他揉了按了,因经期而微微膨大的乳房被按得又软又烂,满满的全都是她身上的味道。

早上宋伶拿着钱出门,径直朝进城的方向去了,彼时秋时刚打完柴回来,穿着打满补丁的破旧衣裤,头发上还粘着松针,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体面的地方——他总是这样扫兴,留不住女人的心,他不怨她。

头一次,秋时在没有生病也没有经痛的情况下空下了半天的时间,并且胆大包天的没有向妻主报备,跑到自己常拾柴的山上来,坐在潺潺的溪水旁发呆。

他也是个男人,不是一块石头,在她说只想要秋时的时候,又怎么能够不心潮翻涌呢。在那个时候,他甚至还畅想了一下那样的未来。他不知道她究竟是谁,又是从哪里来,怎么会有这样大胆的想法,敢和一个比她大了将近一轮的、生不出孩子的男人度过漫长的一生。

他等那个女孩长大等了太久,最后等来的却是无尽的羞辱与打骂。如今这副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恐怕还能再撑个十几年,或许更少,白头偕老的承诺终究只是妄想罢了。

如若他真是山间的一块石头就好了,便不会有这么多烦恼,爱慕与依恋,嫉妒与妄想,通通都没有。什么都不想要,自然就不会痛苦,他在麻木承受虐待的那段日子里,就是把自己当成一块石头,才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光。

被抚摸,被拥抱,被亲吻,被手指抽插,也被温柔纳入,从春心初动的少年,到现在成熟到如同一滩熟过头的蜜酒,他终于品尝到了爱的滋味。和妻主给的比起来,过去得到的恩惠都更像是打一巴掌再随便给个酸涩的青枣。

虽然她总说自己好像越来越离不开秋时了,还动不动就往他身上扑,期待地看向他,喜欢被他摸脑袋,像只爱挂人的粘人猫咪。

可是,真正越来越没办法离开的是他才对,他是个没尝过什么甜味的男人,随便给一点好处就能让他死心塌地,不用给他这么多,他也可以为她忙前忙后,拼了命的去赚钱,给她买她想要的东西。

毫无疑问,她是喜欢邦邦的,只是她似乎不愿意承认也许是因为她过去生活的地方对一妻多夫的局限,也许是因为怕他伤心。邦邦更是对她一见倾心,再加上救命之恩的加持,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邦邦都会义无反顾护在她的前面。

邦邦年纪和她差不多,身材也很健壮,虽然在采石场被严重虐待,还曾经怀过孩子,但是他恢复的很快,看来他的身体很好,至少可以活很久。这样就够了。

秋时抚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明明身体纤细得过分,象征生育力的部位却都发育得当,那里是孕育婴儿的温床,也是包容孕液的容器。他喜欢在吸完之后用塞子堵住产穴口,让掺着妻主东西的孕液更长久的留在身体里,连要出门打柴时也不例外,就像她一直都在身边一样。

虽然妻主不喜欢,但是他是真的很喜欢孩子,一个融合了她和妻主骨血的孩子,他会尽他所能让妻主和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就算他再累再苦都没关系。他是幸福的,连被累到爬不起来时都是。

有时做工太累,他会偷偷地在家门口的柴堆旁休息一会儿再回家,他不想让她太担心。虽然她是个女人,但他总觉得她看到他那副样子会哭,埋在他的怀里哭,就好像是他生的小宝宝一样。

很可爱,甚至有点期待,可他不舍得。

“秋时——秋时——”

还以为是错觉,秋时起初并未应声,直到轻飘飘的一小团扑进他的怀里,猫一样的小姑娘咬着他的脖子低声呜咽,他才意识到眼前人的真的是他的小妻主。

秋时喉结滚动,有些滞涩地摸着她的头发。他本来就是在想那种事情,被她突然扑进怀里,又被少女柔软温热的唇舌挑逗敏感的脖子,自然心痒难耐,情难自禁,将她往怀里揉深了几分,又紧紧圈住她的后腰。她真像是山间精怪,不抱紧一点,下一秒可能就要逃走了。

“秋时,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我问村里人,问邦邦,可是他们都不知道,你到底去哪了?”她明显是慌了,重复问了好几遍同一个已经有答案的问题。还有,她说问邦邦,邦邦听不见也不会说,居然想着问他,她可真是急坏了。

“妻主,奴哪都没去,奴就在您身下压着。”

她这才发现自己把人压了这么久,翻身想下来,却被身下一向顺从的男人按住了手腕,她听见他说:“妻主,再躺一会儿吧,奴……想妻主。”

可能因为忙着找他四处奔走,她的身上热热的,隔着那件和他一起去做的鹅黄色衣裙,往微凉的手心儿和他冰冷的小腹持续潮涌着热气。好暖和,暖和到那个生不出孩子的废物子宫也终于温热起来,很舒服,比被孕液填满时的满足感只差了一点点。

“怎么突然说这个?是不是有谁欺负你了,秋时,告诉我吧,我知道一定不是你的错。”他从来不会这么直白坦率,结合他离家出走的异常举动,宋伶根本放不下心来。

“妻主,没有人欺负奴,只是……想,想你。”感觉到那根东西充血肿胀起来,抵住了妻主的大腿,他说得磕磕巴巴,因为强烈的羞耻感而面红耳赤起来。他果真是个不要脸的老男人,荒郊野岭,光天化日,这副没被浇灌过几回的饥渴身体就开始立尾求欢了。

他如此主动坦率的模样倒是引起了宋伶的注意,其实,秋时的味道真的很棒,但是她担心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所以并不经常和他履行妻夫日常。

“秋时哥哥,是我疏忽了,原来都已经憋成这样了吗?”

“奴……”被小姑娘看似无心的话羞得抬不起头来,他侧过头去不敢看她的脸,但是又怕她要走,他红着脸,腾出一只手拉开了自己的腰带,抓着她的小手往自己的裤子里伸:“妻主摸摸,里面什么都没穿。”

他的东西都透着裤子印出来了,她当然是知道他什么都没穿,但既然他这样说,她肯定不能扫兴的说她早知道了。那东西立起来的时候粗大壮硕,和他瘦弱纤细的身躯毫不搭配,它在她的手掌中不安分的跳动了两下,宋伶却使坏弹了弹硕大阴囊中无辜的卵蛋,弹得毫无准备的秋时痛呼了一声。

他没什么经验,床笫之事上也只知顺从,痛呼的声音听起来是真的很痛,吓得宋伶将手挪开了一些。这个微小的举动对正情动之中的男人伤害似乎很大,他握住了她的手腕,颤着嗓子哀求道:“妻主,别走。”

“不走,我不走。”她喜欢秋时,心疼他忍得辛苦,也就没再继续逗他,凑过去亲了亲他水汪汪的眼角,原本窝藏在眼眶中的泪水顺着她亲吻的方向滑落,略有些咸涩的眼泪冲破嘴唇,渗进了她的嘴里。

“妻主,”他有些着急,可无奈于被压在身上不好动弹,只好哑声道:“快吐出来,吃坏肚子怎么办?”

她不理他,继续亲他的嘴唇,轻易地撬开牙齿,把身下的人亲得眼神迷离,身下的东西顶着她的肚子,也愈发涨硬起来。是的,他闭嘴了,就像是妈妈不让孩子吃外卖,现在妈妈也一起吃了外卖,还觉得外卖很美味,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吃得面红耳赤呼吸急促,秋时此时的劝告软绵绵干巴巴:“下次,不要这样了。”

宋伶趴在他的胸口上,故作震惊:“不要亲亲了吗?”

“要……”他被堵的哑口无言,只能急急开口,生怕答的慢一点,她以后就真的不再亲他了。算了,只是眼泪而已,他以后控制一些不那么激动,不再乱哭了就是。

“妻主,奴来,侍奉您。”

他想要帮她一下,可这里的女性构造实在优势很大,大多时候可以免去不必要的舒缓,而她坐在秋时身上玩了这么久,也有些急了,就没听他的,而是掀开了裙子,解开里裤的系带,稳稳当当坐在了上面。

原本空荡的阴穴瞬间被填充得满满的,他的东西尺寸着实可观,稍微动一动都能惹得身下人痛得直皱眉。女性的阴穴具有很强的收缩和修复能力,除了没有经验的少女会因姿势不当感到不适,一般不会有什么负面感受,而男性的尺寸固定,尤其是像秋时这样尺寸惊人的,只能被动的承受着阴穴霸道的纳入与挤压。

疼痛伴随着被完全纳入的满足感,秋时轻轻地抱住了身前少女的腰身。她在他的身上起起伏伏,他也忍不住扭动着臀胯,配合着她的起伏。噗叽噗叽的水声夹在跃动的溪水声之声,显得毫不突兀,适时缓解了一些秋时于野外暴露身体的羞涩感。

少女只需要拉开裤子的系带,而他的裤子褪到小腿处,上衣也在情动之中被拉到胸口上方,他几乎是裸露着身子躺在溪水边,背靠着粗粝的石块,妻主起伏的动作使得石块一次次摩擦着他的背部和大腿,尤其是饱满挺翘的双臀,更是被磨得有些发红破皮。

可是为了不扫兴,他硬生生的忍住了。他……忍了很久,难得今天能被妻主使用,当然不能就这么草草结束了,久一点,再久一点,直到他把精液射进阴道,又贪婪的吸收着精液混合了她的甘霖的孕液,吸的子宫饱饱的,鼓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

太久没做了,孕液的数量惊人,他的小腹鼓鼓的,看起来就像已经怀孕三四个月一般。男人的精力在子宫装满孕液后就已经达到极限,可女人在此时往往才刚开始兴奋,看着为了他身体着想准备起身的宋伶,他有些愧疚地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妻主,就这样包着奴吧,奴觉得很舒服。”

是很舒服,但也不是完全舒服,吸完孕液的淫根敏感异常,正处于不应期,还继续被包裹着无异于持续性的强制高潮。他红着脸紧紧地抱着比他小了十一岁的女孩,而她确实还像个孩子,撒娇一般地吮吸着他平坦胸部上的小巧乳粒。

“妻主,嗯……啊,别咬,奴没有……没有奶水。”

她还是不死心,继续吸着他小小的乳房,吸得男人本就处于敏感期身体更加无措起来,他疲软下来的淫根仍然被温柔地包裹着,源源不断的刺激诱导他用双腿紧紧夹住她的大腿。白皙而平坦的胸部上布满粉色的吻痕,平时满脸正经的男人红着脸,微微张开嘴,克制地小口小口喘着气。

现在的他,好像是在为小妻主哺乳一般,被妻主温柔地抚摸着鼓鼓的小腹,秋时的心里软软的。如果他真的能够怀上妻主的孩子就好了,到时候他也能像邦邦一样产奶了。

胸口处湿湿的热热的,他差点以为是自己幻想成真真的产出奶水,却听见少女细弱又隐忍的呜咽,他这才反应过来,是她在哭。想到之前在夜里看到的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她那时像极了一只即将振翅飞走的蝴蝶,随时都会离他而去。他有些害怕,紧紧握住了她的手,似乎这样她就不会飞走,也不会离开他。

“秋时,我找了你一整天,他们都不知道你去哪了,我很担心你。”

原来是因为他才哭的,他更加不知所措了,只能一遍遍的说着对不起。难怪她今天横冲直撞,没有以往那么温柔,看来果然是自己惹她生气了。他只是没有想到,没想到他在她的心中居然有这样重要的地位,而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随时都可能会被抛弃的老男人。

“对不起,对不起,妻主,奴以后哪里都不去,一直待在妻主身边。”只要她还需要他。

“坏秋时,就知道骗人。”

“嗯,秋时坏,妻主好。”他笑着摸了摸她的脸,柔声哄着怀里的小孩儿。

中秋番外·女士您的外卖到了314

“好了宝宝们,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再次祝大家中秋快乐哦~”

314托了托紧身衬衣下沉重的h杯巨乳,冲着屏幕眨了眨眼,随即在观众恋恋不舍的弹幕中关掉了摄像头。

刚才直播的时候314号依据榜一大姐姐的要求往紧身衬衣里塞了按摩棒,现在乳沟之间的细嫩乳肉被粗砺的按摩棒磨的痒得不行,一解开紧身衬衣,两只白兔一般的丰润乳房就随之蹦了出来,受重力垂跌到肋骨下方的巨乳摇摇晃晃,打得紧实的腹部啪啪响。

314号打着乳环,这是她身上很重要的装饰品之一,有时她“忘记”穿bra,乳环就会和乳头一起贴着紧身衣透出来,这时候314号总是用芊芊玉手捂住春光乍泄,再偶尔“不小心”松开手让比脑袋还大的乳瓜弹出来,仅余面色绯红。

如你所见,314号十一位擦边主播,之所以说她是擦边而不是色情,大概就是她从来都只是以半遮半露引人遐思。但是,顶着那对大如西瓜的h杯爆乳,就算不穿紧身衣并且老老实实穿胸罩,恐怕也足够令人震撼了。

开放包容的社会使得314号更加坦然的面对自己的欲望,她也毫不避讳展露着自己的喜好——314号只喜欢女性,也只会接受女性发出的任务指示,这是所有铁粉都知道的事情。

然而,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314号波澜起伏的上半身搭配着怎样淫秽混乱的下体,与巨大的乳瓜一样引人注目的,是她胯下之物挺立起来时的傲人雄姿。

最近314号搬进了新家,隔壁的平胸小萝莉甚得她心,她掌握了小萝莉每天回家的时刻表,当然,一开始只是无意记住,后来当她意识到自己在注意着对门女孩的时候,就已经无可救药地沦为了偷窥邻居女孩的变态。

这个女孩子有个很恩爱的未婚夫,她每天早上都会送未婚夫出门,有时是拥抱,有时是亲吻,更多时候则是拉着手并伴随黏腻的眼神纠缠。

他们看起来是一对再普通不过的情侣,然而随时观察的持续推进,314号发现了许多不一样的东西。女孩的未婚夫在附近的电子厂上班,为了赚取日常花费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还要加夜班,女孩子则在a大读书,送完未婚夫就会背着书包坐公交车赶往a大。

a大的学生居然有一个在电子厂当流水线工人的未婚夫,并且感情还如此稳定而恩爱,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没有经历过风浪的感情在314眼里看来毫无说服力,果然,很快314发现有一位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经常开车送女孩回家,而可怜的未婚夫对此一无所知。

也不知女孩是迟钝还是手段高明,314对此持保留意见。那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每次送女孩回家,都会痴痴地站在楼下凝视她的背影,然后在她上楼后转身进车里,发动引擎走人。

这一切,都被家中常备望远镜的314尽收眼底。

经过侦查,314得到可靠消息,那个中年男人叫莫一尘,是a大的讲师,有房有车,没有老婆,只有一个十多岁的儿子。这个条件,名利双收,确实比她那个电子厂打工的未婚夫好多了。

314开始寻思自己的条件,随即噗嗤一乐,她除了一堆花不完的钱,好像什么都不是,也什么都没有。不过那又怎样,她美丽的灵魂,仍然比这些不知羞耻的地下恋情人高贵。

拥有高贵灵魂的h杯大美女,此时正穿着白丝水手服坐在电脑前直播,她按照榜一的要求岔开大腿,手掌则捂在胯下私密处,挡住随时可能会硬起来的淫欲和湿漉漉的女穴。

门铃响起,大概是314刚点没多久的外卖,她正打算穿上长外套,就看见榜一姐姐连刷了十艘火箭,条件是让她就这么穿着半透明的白丝水手服去给外卖员开门。

314号皱起眉来,她除了小透明时期为了流量出卖尊严,从来不接有男人出现的任务,正要回绝自己出钱把火箭退回去,就听到一声细弱甜美的呼唤:“请问,姐姐在家吗?”

直播间里的一众显然也听到了这个声音,弹幕狂刷小礼物,大家纷纷兴奋激动起来。

a:314,快上啊,外卖员是个小萝莉!!!

b:小萝莉!小萝莉!

c:对啊314,这不是你的最爱吗!!

……

“咳,”314满脸黑线,她的喜好表现得很明显吗,她以为自己已经很克制了啊,314正色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人家小姑娘是靠自己努力挣钱的本分人,你们不可以提太过分的要求。”

按照榜一富婆的要求,314穿着身上这件几乎被自己的爆涨乳肉撑透明的水手服,捂住过短的裙摆以免走光,给门外的“萝莉外卖员”开了门。

“您好,我是隔壁的住户,您一个人过中秋吗,我们给你送了自己做的月……”宋伶抬起头来,正对上一对饱满鼓胀的酥胸和靠在门边笑得邪魅阴沉的314,她迅速把托盘放到314手上,随即遮住眼睛往后退去:“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忙,总之月饼您收下吧,中秋快乐!”

嘭的一声,314的门被关住了,她飞速往后撤了两步,才避免自己被门撞到,月饼结结实实夹在胸下,稳稳当当一个没掉。

打开门发现是宋伶后,314就用身体遮住了她,所以直播间的人都没看见宋伶的脸,只知道是个可爱且跳脱的小萝莉。

314关掉直播屏幕,只剩声音:“对不起了各位,我想起今天是中秋节,就先下播,独自享用邻居小妹妹送来的月饼了。”

314换好为数不多的正常衣物,敲响了隔壁的门,莫一尘带着儿子坐在沙发上,未婚夫也在,而三人的目光都不可避免的注视着来开门的宋伶,甚至抽不出一丝眼神来看门口人到底的是谁。

“姐姐,你也要和我们一起过中秋吗?来吧,只有我们两个是女生,我们就坐一起吧。”

“嗯,我们都是女孩子哦。”

314夹细了声线,盖过低沉偏中性的嗓音,得意地看着对面三个一脸敌意的男人。看吧,今晚她才是胜利者,果然女孩子什么的最棒了。

314号夹紧了大腿,掩盖住胯下的异样,和三男一女的奇怪组合共同度过了难忘的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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