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子,正是九天玄女。
九天玄女,原本应该与蔚蓝大陆同寿的天神一族唯一的遗留,当初人魔之战唯一能够站在勇者身边和魔王对抗的绝世强者,勇者孤身入魔族之后彻底消失,据说化为蔚蓝大陆守护灵的神秘女神。
何书在见到九天玄女之后,身体居然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
天神乃是天地生养,生而具有伟力,翻江倒海无所不能。而九天玄女,就是最强大的女神之一。在远古时期,人族还处于蒙昧之中,有天神下凡启蒙人族智慧。但是有了智慧的人族,却开始受囿于战争和疾病。在那之后,是九天玄女下凡教授人族的伟大领袖修行的办法,并且赋予了他们更高一层的智慧,结束了战争,打败了病魔。
这位女神,在后来又与勇者一同拯救了人族,可以说是和人族关系最为亲近的女神了。
没人知道的是,这位女神即使在神族,也算得上威名赫赫。何书,也就是驳兽,原本身为西王母的坐骑,在神界也难逢敌手,就是传说中的烛九阴,驳兽交手的时候也能不落下风。可是在神界的时候,驳兽却不止一次的被九天玄女按在地上摩擦。
罗西南感觉自己的身体周边出现了一层蒙蒙白雾,这些白雾析去的时候,却形成了一层薄膜,像个气泡一样将罗西南包裹起来。
罗西南这才反应过来,那些白雾根本不是什么雾气,毕竟连神族不能违背质量守恒的原则虚空造物。那些雾气,分明就是凝结成了物质的元气。只有变成物质之后,元气才能变得如此平静。
勇者昔日的著作《元气十问》中,对元气有着如下的论述:“元气与物质一样,依附于空间之上,也是对空间的一种抽象表达。元气的本质是能量,而能量的本质是物质运动与转换的量度,我们甚至可以假设能量是物质在更高维度表现出来的一种属性。故而,元气是一种高级的能量,是能量处在“物质”和“能量”之间的一种状态,也是上天赐予我们的,解开更高维度秘密的宝贵钥匙。”
所谓的“剑气”,“刀芒”,“冲击波”,其实都不是实质性的能量。比如燃着的火焰,我们感受到的热量是热辐射,而火焰的本体并不是所谓的“火”,而是空气和反应物产生剧烈反应时候散发的光芒,“火焰”本身是无形的。
“剑气”,“刀芒”,“冲击波”这些东西,也不过是通过空气对魂力引动元气这个过程中散发的光或热进行复杂的折射才能让人以肉眼识别。他们能够造成的攻击,其实是来源于赋予介质的动能,或者是热辐射之类的。
可是九天玄女居然让元气打破了这个界限,直接将元气转化成了物质,罗西南突然觉得有些紧张。来自地球,粗浅的通过网络碎片化阅读知道了相对论中很浅显一部分原理的罗西南,自然知道那个传奇公式e=mc2。
能量和物质之间,是可以进行转换的。
刚才罗西南身边的那些水雾有多重,罗西南不知道,但是要是真的按照这个公式计算的话,炸翻几个地球估计问题不大吧……
虽然罗西南知道,玄女创造这个气泡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这个世界的规则未必和地球相同,元气的属性也和普通的能量不一样……
但是为什么罗西南还是有种处在几万发核弹的包围之中的错觉啊喂!
玄女并不知道罗西南心中的翻江倒海,而是淡淡的看着何书说道:“道友,我记得你以前最讨厌的就是人族了,现在却甘愿附身在人族身上,为什么?”
何书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已经变成了金色,金色眼睛非但没有玛丽苏小说中那样光鲜亮丽时尚无比,反倒给人一种极度冷酷的感觉。
何书说道:“我很欣赏这具身体的主人,你知道为什么么?你保护的这个小子,他一定考虑过,当初我是如何和这个身体的主人认识的吧。我猜,他们肯定认为当时何书的叔父欠下赌债,做了大恶,然后被我杀死了,取食了他的心脏。之后,被我拯救与水火之中的何书,心甘情愿的成为了我在人间的行走者吧。”
罗西南怔住了,他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透过气泡看到罗西南表情的何书脸上出现了一丝嘲讽:“人类果然是可悲的生物,你们太自卑了,也太无耻了。”
罗西南听到何书的话,反正现在有九天玄女在边上护佑,罗西南也就毫无心理压力的甩给何书一个中指。
看到罗西南的手势,五千年前经常见勇者用这个手势的九天玄女,居然掩住嘴巴轻笑了起来。何书愣了下,也竖起了一根手指,然后自己看了半天,却没弄明白这手势有什么玄妙之处能让玄女发笑。
何书继续说道:“因为我在你们的心目中是个凶兽,所以你们就会认为这些事是我做的么。你从未想过,这事有没有可能是何书本人做的。脆弱的你们始终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你们是最擅长维护自己种族名誉的无耻种族,因为有一个恶,你们会下意识的忽略另一种恶存在的可能。这种思考方式上的单一性,并不是你们本身思维的缺陷,而是你们所谓的无聊人格,愚蠢的道德导致的。”
“让我告诉你吧,何书的那个叔父,其实是在何书小时候,被何书亲手杀死的。何书虽然是个孩子,却拥有让伟大的神都青睐的高贵品格。他隐忍,他残忍,他冷静。我知道他内心有一团火焰,从他父亲的死讯传回来的那天开始燃烧。他是个无力的孩子,所以他只能忍受他远方亲戚日复一日的打骂,眼睁睁的看着属于自己的财富不断的流失。”
“他发誓要夺回来这一切,所以,他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锻炼身体,观察他叔父的生活习性。最后在一个恰当的时机,亲手杀死那个人,将他开膛破肚,再制造他杀的假象。我从来都觉得人类是愚蠢可笑又丑陋的,可是那天我见到空无一人的街巷上,那个孩子从怀里掏出来亲人的心脏,袖口和领口下藏着血污,走到我藏匿的枯井旁,天真的笑着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神族拥有的美貌,强健的体魄,有时候确实不如人类某一瞬间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