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医院外拉来了一具尸体,说是尸体,其实已经分不清哪是哪了。
昨天,有人路过了小思诺家,发现了院里的半个头和满地的血,便冲到里面查看。之后,大家开始连夜寻找,一路延着血迹发现了野外被扯得七零八落的碎尸后,几个人好不容易把他拼了起来。还好,没被狼叼走。
雷沙起身后,看了看那尸体,皱眉道:“各位!我治活人不治死人,但我生平对自己有个规矩,如果在哪里有我治不了的人,我就消失,说明我无能呀。现在,战乱已经平定了,亡灵也很少来了,大家也都有了我的疗伤葯配方。我治不了这个兄弟,所以,我必须走了,希望我的医术足够高明时,还有机会与你们见面吧。。”
众人纷纷挽留,可都无济于事。雷沙早就打定了要走的主意。至于去哪里,他也不知道。想他一个小兽人,有了本领后却不能回本族生活,在人类中生存,又必须的遵守些大智慧,大道理。为了让英雄的兄弟们有用武之地,好不容易创的国也拱手送人了。过些个佣兵的日子,倒也自在,最少,不用管太多的烦心事,只要自己完成任务就好了。
要不是吸血之王的任务,估计他们现在仍然在做佣兵呢。不过那任务之后,估计教庭一定会发新的任务的,做为‘正义’一方,人类一定会集合起来对雷沙他们进行围捕。
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上,本来是个好藏身处,可惜呀,团员加索尔的爱情,让他们必须换个地方生活。不然,不知道还要死多少知道真相的人。
“嘎嘎!”天空中盘旋飞行着一排食腐鸟,一片野地中到处是荒草和动物的尸骨。
在这种乱世当中,唯一没有战斗的地方,就是这种生迹已绝的野地。然而,在这里,却要和天斗,跟自然斗,吃草的被吃肉的吃,吃完了,吃肉的再互相吃。都吃光之后,由于吃肉的不能吃草,又不敢到其它有战争的地方去,就只能饿死在这。
只有会飞的吃尸体的鸟,才会偶尔来看看,有没有新一轮的野兽被饿死了。
突然间出现在荒野中的七个人,吸引了所有食腐鸟的目光。
雷沙真力一运,伸指连弹,飞得最低的三只黑鸟被打爆了头。
“嘿,没想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还能吃到野味儿。好了,今天就吃这个将就吧,看前面的路,估计今天也走不出这块地了。”雷沙捡起那三个倒霉的鸟对大家说着。
罗格也来了兴致“呀!”一声暴喝,罗格用紫色悲鸣挥出了一条三米长的剑气。剑气像冲击波一样将五十米高处聚团的一大群鸟都打落了下来。
大家捡着满地的鸟,罗格才说道:“你就打三只,够谁吃的?望了还有头猪呢吗?”
雷沙扫了一眼,然后说道:“是哦,我忘了还有头猪,和两个比猪还能吃的人。。”
罗格一瞪眼“你说谁呢?我是你二哥,再说我就揍你。。”
雷沙一吐舌头“我是说老大呢,还有加索尔,你不觉得他们都很能吃吗?当然,老二你吃得很少,这点不得不承认。。”
罗格气得脸色发紫“好,我承认我能吃,别跟我兜圈子了。不过我也能打,今天打下的鸟,我自己吃,你打下的你们吃,哼!”说是这么说,可到了晚上,雷沙还是笑嘻嘻地把罗格的鸟全都烤了,分给大家吃。
这大片的野地,连续走了三天,才看到有人走的道路。
雷沙高兴地跳到路上,看了看旁边的标识。
“太好了,我们现在已经在圣达西纳的北关附近了。再向北走就是兽人的砍封国了。”雷沙很是兴奋。
“兽人的国家,你高什么兴呀,应该向南方走,再过不远,就是北关亚述亲王的地界了。尼斯城可是最大的通商内陆城市哦。”肖可儿开始介绍起来。
“啊?有这么回事?”雷沙自认很博学,但他却不知道有这么个大城。
肖可儿很肯定的点着头“我记得小时候,师父经常带我来玩。这里是唯一可以买到高级魔法石的地方。”说着,肖可儿限入了无限的憧憬中。
正在这时,远处来了一队人。
骑着高头大马的,是一排五十多个的骑兵。最前方一个重骑兵手中拿着大旗,上面绣的大大的狮鹫像,正是亚述亲王家的象征。
而他们身边被一长串铁连锁在一起的,却是些皮肤粗糙,青面獠牙的兽人。从身高不足一米三的鼠人,到身高超过三米的象人,各式各样的都有,足足有一百多个。再仔细看了看,他们都是些没有印记的平常百姓。相对于一般的人类,可能壮很多,但对付手拿长矛利剑的官兵,却也不是对手。
雷沙看到了就生气了,他走到了大路中间,坐在了地上。
队伍行到了他的身前,停了下来。
拿大旗的重骑兵右臂上用黄色打头战衔的标记,应该是个高级武士。看来他就是这里的头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