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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17节(2 / 2)

“4月1日那天。”汪文斌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我老婆怀孕七个月了,我差不多有大半年没过过夫妻生活,实在熬不住了,就在网上找了个应召女,就是刚才那个人。我们在网上谈好了价钱,留了电话,我就去她那儿了。

“结果到那儿一看,我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她说话的声音太粗了,真人跟给我的照片比也壮实了不少。我留意了一下,你猜怎么着?嘿,这货竟然有喉结!”汪文斌恼怒地说道,“一看我发现了,他倒也没瞒我,痛快承认自己就是男的。

“你猜他怎么说?这小子还振振有词地说男的怎么了?男的更懂得男人要什么。说完上来就扒我裤子。我操,你说这他妈的恶心不恶心!”汪文斌嫌恶地干呕了几下,“法官大人啊,我承认我有嫖娼的意图,但对方是个男的,我们也没真做那事,我一看是男的,赶紧走吧,我可不干那恶心事。我这顶多算是嫖娼未遂吧?是,我走的时候,一来气把他手机拿走了,可他对我造成伤害在先,我这就是索取点赔偿,这不是什么大罪过吧?咱国家法律也没规定跟男人干这事犯法,咋就把我拘留了,还给我整法庭上来了?”

听到这儿,我愣了一下,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张静,不仅对我们有意隐瞒了汪文斌的真实经历,对汪文斌,她也刻意隐瞒了一些事情。

“汪文斌,我问你,你和付大伟——就是你嫖娼的对象之间,”法官犹豫了一下,大概也在思考着怎么措辞,“在当天有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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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汪文斌痛快地承认道,“你想啊,一个大男人装女人出来卖,这事搁你身上你不来气?我当时就揍了他一顿,要不是怕吃人命官司,我当时非打死他!”

“辩护人,你还有问题吗?”审判长问,我摇了摇头,审判长又向公诉人示意道,“请公诉人提问。”

“这位证人,你都殴打了被害人的哪些地方?”公诉人问。

“那我哪记得,反正就是肚子、胸口吧。”汪文斌说。

“在你离开的时候,被害人是否已经死亡?”公诉人问。

“没啊。”汪文斌说,“我走的时候,他就躺在床上,喘气有点费劲。”

“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公诉人有些垂头丧气地说道。

“不是,到底出了什么事啊?”汪文斌不解地问道。

“证人,很遗憾,你的愿望实现了。在你对被害人付大伟实施殴打后的几个小时,付大伟因心脏病发作猝死。目前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心脏病发作的诱因和你对他的殴打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审判长说。

“啊?不是……我……我没想杀人啊!”汪文斌脸色死灰,颤抖着说道。

“请将证人带离法庭。”审判长说,“请公诉方发表最后意见。”

“审判长,我方没有意见。”公诉人站起身,“我方刚刚从庭外获得了重要证据,显示被害人付大伟身上的伤痕都是由刚才的证人汪文斌造成的。非常感谢辩护律师对本案的深入调查,使得本案能够真相大白,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的产生。鉴于本案在审理期间案件事实、证据发生新变化,我方现依法对陈明杰过失致人死亡部分提出撤诉申请,对陈明杰入室盗窃部分希望法庭依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进行裁判。”

公诉人说得很有礼貌,但我和老罗却听出了一点咬牙切齿的味道。

“辩护人,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撤诉要求,你方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

“我们没有意见。”我和老罗对视了一眼,微笑着说道。

“现在宣布休庭半小时。”审判长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协商了一下起身说道。

半小时后,法庭重新开庭,审判长直接宣读了判决书:“陈明杰入室盗窃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因公诉方提出撤诉申请,本合议庭经审查后认为,理由充分,同意撤诉。

“本法庭本次审理案由为陈明杰入室盗窃及过失致人死亡,现公诉人对陈明杰过失致人死亡撤诉。关于陈明杰入户盗窃一案,经本法庭审理查明,陈明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辩护人提出,陈明杰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了警方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对于此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称陈明杰是偷窃癖患者,应判定其患有心理疾病,应减轻处罚,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陈明杰多次作案,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不符合缓刑的标准,对辩护人提出的缓刑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明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款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违法所得责令退赔。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对汪文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不在本次审理的范围之内,公诉方可另案起诉。退庭。”

这个案子就这样戏剧性地结束了,甚至我和老罗都还没弄明白,怎么就突然出现了一个汪文斌,还成了本案的凶手?

我和老罗一走出法庭,就看到张静鬼鬼祟祟地夹在人群里,试图躲过我们俩。

“这小丫头片子。”老罗撸起袖子,钻进人群,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张静拎了出来,“你也太坑人了,这事不早打招呼,要不是老简反应快,差点儿让你整蒙圈了!”

“这就是对某些人故意想气走我的报复!”张静哼了一声说。

“静啊,你到底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我问,这可是刚刚在法庭上就一直困扰着我的问题。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一起行动的时候,她除了找到能够证明付大伟是“站街女”的证据外,并没有其他重要的发现。

“简单啊,我不是说我弄到付大伟的qq了吗?”张静说。

我猛然想起,她的确这样说过,但是那之后,除了让我们申请新的证人出庭外,她再没传递过任何消息。

那天回去之后,张静就让网监的同事破解了密码,查了这个qq的聊天记录。在最近联系人里,她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号的主人就是出庭作证的汪文斌。

张静拨通了电话,告知了对方自己的身份。她原本以为汪文斌会否认,没想到,他开口就说:“我知道你们为啥找我,我哪知道那是个男人啊!”

就因为这一句话,张静迅速向上汇报,本已解散的专案组再次集结,将汪文斌抓捕归案。

归案后,汪文斌主动交代,自己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并在临走时拿走了付大伟的电话。

不过,在张静的策划下,警方并没有告知汪文斌付大伟已经死亡的事实。

“这样在法庭上出其不意,他才没时间想怎么撒谎嘛。”对此,张静倒是满不在乎,“而且,你们没看公诉人当时那张脸,真是爽死老娘了!”

“你还是第一个把坑人说得这么义正词严的。”老罗竖起了大拇指,“汪文斌碰到你,真是倒了血霉了。不过这个案子啊,倒是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张静好奇地问道。

“嫖娼需谨慎。”老罗一本正经地说道。

“信不信老娘打断你的第三条腿?!”张静剽悍地说道。

“要我说,男人啊,还是老老实实的好。”我说,“不记得哪个大神说过这么一句话,不幸的婚姻往往伴随着一方的出轨,而忠实却又是婚姻的所有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

“看看小明哥这觉悟,小骡子,你好好学着点!”张静不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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