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前。
那时候他沉迷写作,励志成为出色的作家,但是身在经商之家,这样的想法过去幼稚,也过于自私。
魏可轻是十六岁出国的,去了英国,学习工商管理。十六岁的年纪是个什么样子?魏可轻现在还记得——举目无亲吧,除此之外,是怨恨。
人一生中最热血的那几年,他都用来悲伤,哪里有什么心思交朋友,所以魏可轻没有朋友。他更加热爱写作,用文字表达他见过的一切,他的心情,他的祈祷。
十年转眼而过,魏可轻已经不再执着于过去。
大概是因为眼下的日子,他很喜欢,就是平静。他已经很有能力,不需要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他干着自己想干的事,用他引以为傲的文字赚了钱,赚了名声,赚了自己向往的生活,这是多少人所羡艳的。
往事随风大概就是这样。
如果不去回想,这些往事会同夏日早晨的白雾,太阳出来之时,识趣地散去。至于明日会不会再回来,看天气,谁知道明天会不会是第一片枯叶飘落的日子,就像谁也不知道一觉醒来,雨已经停了,太阳又出来了,什么也没有改变。
隔壁是香积书店。魏可轻的卧室在二楼,他磨磨蹭蹭爬起床,拉开窗帘,让大片大片的阳光倾泻进来。
站在窗边,可以看到书店门口的伞棚下三三两两坐了人,大多是年轻人,面前放了咖啡或别的什么饮品,微风吹起书页,又被温柔的手压住。
对,一切都同往常一样。
只是下了雨,雨一定很疾,打落了阳台上一朵花期将近的水仙。魏可轻从不留恋过去了的事物。既然往事随风,既然如鱼得水,他有什么好难过的?他习惯性地将落花扔在垃圾桶里,下楼。
他突然发现还有一件事不寻常,宿醉后头隐隐作痛,他记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也不想去书店。
魏可轻口渴得很,去厨房喝水,路过餐厅,发现桌上的早餐,以为是小洁做的,便吃掉,又回去继续睡觉。
回到温暖的被窝里后,魏可轻却又突然清醒过来:
他怎么会喝醉!
此时此刻,他不是应该在市郊的房子里写稿子?
小洁不会做早餐,何况她从来没有咖啡店的钥匙!
魏可轻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的,光着脚冲到一楼,地板上原来有泥脚印。
魏可轻记起昨晚,他是多么淡定的蹲在云婷面前,拍了拍她的脚踝,促使她抬起一只脚,他便轻易脱下了那只束缚她右脚的高跟鞋,然后是左脚……
天空飘着细雨,路面又湿又脏。
他只是领着她到了这里,先是书店,闯了祸以后回到这里,她踩脏他的地板。魏可轻不再搭理她,倒在沙发上就睡得不省人事。
至于后面发生的事,他自然敢打包票没有出格的。
魏可轻有些绝望的半躺在沙发上,手触到整齐叠放的薄被,他似乎确实记起了一切,像是有一阵电流窜过大脑,头愈发的疼了。
他昨天一定是把智商喝成了负数,才会连一辆出租车都不晓得坐,还有那个姑娘,简直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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