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把这些骨头捡出,用蓝衫把它们包好,走下平台。幽静的小路边上,矮小的灌木开着漂亮的小花朵,在清晨的露水下显得格外娇艳。凌云路过时,顺手摘上一大把。
走完小路,沿着小溪一直走,快到小树林的边上,凌云才停了下来。
“就在这里吧,这里风景优美,人迹罕至,确实非常适合水葬。”凌云自言自语道。
凌云蹲下身子,默默地先往溪水里撒上一些鲜花,打开包袱,取出一块骨头,用手一握,变成细细的金粉,随手一撒,随风飘落在水面上。有些金粉立即被清彻的溪水冲走,有些则沉在浅浅的溪底,在光滑的鹅卵石面上,翻滚着,渐行渐远。
凌云机械地重复做着动作,心里渐渐有些伤感,想说些应景的话,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可是肚子里没多少墨水,动了动嘴皮,什么也说不出。毕竟十几天前,他们还是你死我活的对立者,如果当时被傅老鬼夺舍成功,他就将彻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突然一首诗闯进凌云的脑海,不由自主地轻声念道:“轻轻的我来了,正如你轻轻的走了;我轻轻的挥手,作别你的骨灰。”
有了开头,压抑了很久的凌云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自说自话:“老傅呀,你说你怎么这么的倒霉呀,生前肯定做了不少坏事吧,老天爷派我来惩罚你了,结束你罪恶的一生。不过,你死后还能漫游在风景如此优美的天地间”
一切尘埃落定,所有事情都暂时告一段落。凌云有了目前唯一的目标,就是拼命地修炼,吸收天地间的灵气,把自己的修为尽快提高一层,争取早些打开储物戒。
最初的新鲜劲早就过去了,剩下的只有无尽的孤独和不屈的信念。如果这时有谁对凌云说,修真是件多么的美好的事呀,想要从地球和他对换一下,那他一定会哭着喊着,就这样赤身**地奔向美好新生活。
光阴如流水般无情逝去,转眼间,四季轮换,一年时间就这样飞快地溜走了。
小水塘前,凌云正在幽暗的帘洞里,对着平静的水面,搔首弄姿,臭美地打量着自己。这时,凌云头发已经很长了,乱蓬蓬,加上一小撮胡子,剑眉星目,配上白晰晶莹的皮肤。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那就是酷毙了,完全可以惊起一滩鸥鹭。
凌云心念一动,体内的灵力往皮肤表层渗去,整个人发出蒙蒙毫光,像一只巨大的莹火虫。
“修真并不是一无是处哈,起码让人变得更酷些。”凌云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