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背摔得五脏六腑都错位了,大虎骂骂咧咧的说道:“老子都忘了自己是个人了。”
“吃别人不能吃的苦,才能干别人不能干的事,没有白白的便宜可捡。”郑玉成交待了两句,就也跟着摔了起来。
除了这三十二个人,原本还有人想留下,却刑期满了必须离开。郑玉成在他们走的时候给布置了几项训练任务,如果能完成,就准许他们先去皇家1号报道,如果不能,就直接断了联系就好。
…………
华夏西北草原之中,牧民男主人刚用糌粑沾了一口老干妈,就听到门口来了客人。
来人是一个西装革履的年青人,看打扮不像是旅游的,便觉得有些奇怪。
穿着西装的年青人也不说话,坐到桌边就拿起了糌粑吃了起来,看来他也是赶了不少的路,有些饿了。
喝了口奶茶之后,年青人就从兜里掏出了几个狼牙,放在了饭桌上。
牧民男主人盯着狼牙看了一会儿,嘴角就开始抽搐起来,用很撇脚的华夏普通话问道:“你是来抓我的?这狼不是我打死的,我只是怕浪费,才剜下来卖掉。”
“不抓你,就是想听你说说那个小伙子的故事,他是怎么打死这狼的?”年青人道。
“不抓我?”
“不抓你。”
牧民端起奶茶喝了一口,“那我就放心了。这狼牙是头狼的,其实那小伙子杀了好几匹狼,用刀子杀死的就只有三只,其余的是他用拳头打死的,厉害。”
见牧民不住的伸出大拇指,年青人点着头,眉头却皱的很紧,他明白牧民不爱说假话,也听得出来绝对不是假话。
一个人用拳脚杀死几匹狼?那是电影里的情节,虽然年青人见多识广,眼界很宽,但他还是被牧民的话惊到了。
“比马跑得还快?”即便听着像真话,年青人也不愿相信了。
牧民越说越起劲,“你不相信很正常,我自己都不信,他一口气吃掉一整只羊腿,还喝了半锅羊杂汤,不信等我媳妇回来,你问她好了。”
年青人苦笑着摇头,牧民形容的那就不是个人,要说是一只豹子或是老虎或许有可能。但是他就是来听故事的,即便不信,也还是打算坐等着牧民的老婆赶集回来。
牧民不愿说话,他因为年青人不相信他而有些生气,急等着年青人再问一遍他媳妇。
牧民的媳妇不会普通话,所以年青人用了草原上的方言。
牧民很惊讶,牧民的媳妇更惊讶,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内地的客人会说他们的语言。
“小伙子吃了我们一只烤羊腿,又喝了半锅羊杂汤,就把狼引来了,他还帮我们杀了头狼,是我男人送他去了县城。”
年青人没有多说什么,起身便走了。
牧民没有因为年青人的不礼貌而不高兴,除了丢在桌上的狼牙之外,他们不被抓去坐牢就是年青人给他们最大的礼物。
“媳妇,以后再有人问,就什么都不能说了,咱们要学着说谎话,真话越来越少人愿意相信了。”
牧民媳妇很认同的点点头。
“严老,您信吗?”
国安局的某间办公室内,严老听完了秘书的陈述,闭目沉思起来。
秘书不说话,身体依旧挺直,像一根笔直的梁柱,杵在原地。
“有些事咱们只是捕风捉影,所以有些话我也不敢说出来,但是时间会给咱们答案。你去忙吧,任务就此终止,之后的事我会和白依依单线联系。”
秘书愣了一下,旋即就明白了,立正敬礼之后就离开了严老的办公室。
此次调查西北,大致能确定郑玉成是叛变了集团,独自跨越华夏的边境进入了西北,然后沿着已经被调查清楚的路线,到了金陵。
严老在心里是确信郑玉成叛了集团的,因为那个叫集团的国际佣兵团组织严老很熟悉,前些年的时候还因为基因科学家的事情与他们交涉过,只是最后弄得不甚愉快罢了。
熟悉他们,所以也熟悉他们的套路,华夏太大了,人口也多如过江之鲫,如果想在华夏安插一个他们组织里的特工很容易,他们也没有必要冒着那种风险,让一个人就那么明晃晃的进入华夏边境。
所以说,严老初步断定,那个小子是集团叛兵,既然如此,反间他成为华夏的一柄利刃,就必须尽快提上日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