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特警端着步枪搜索到一处天台,发现了之前怀疑的目标,只是除了一把狙击步枪之外,人已经不见了。
检查一番之后连忙汇报了出去:“东方大厦的天台发现一把m200狙击步枪,敌人已经离开,枪口的温度约40c左右,找到弹壳一枚。”
狙击小组组长说道:“如果只开过一枪,枪口约在70度左右,估计敌人离开不久,街道上的兄弟们注意观察每个人,尤其是脸部。”
组长经验很丰富,既然是集团的人,他们长期在雪原上苦训,一定会有风霜留下的痕迹,这一点不难辨认,就像郑玉成和阿妞他们初来华夏的时候,一个个的脸上也都跟松树皮似得。
没过多久,一匹狼的脊梁突然被打穿,惨呼一声栽倒在地上,它已经嗅到了敌人的气味,只可惜自己却成了敌人的猎物。
另一匹狼没有对着敌人扑过去,反而扬起脑袋长啸起来,紧接着又是几声狼嗥串联了起来,很快就把消息传递到了附近的特警耳朵里。
顺着狼嗥,一大批特警开始朝着那死去的野狼聚集,一路上不管男女老少一个人也不敢错过,只是天色已经很晚了,单靠着路灯视线很受限制。
刚刚一枪爆倒野狼的狙击手正在四处躲藏,出身狐组的他本是高傲的,可是万万没想到会遇到这些对手,它们不是人,却比人要难缠太多了。
身后的野狼三五成群的跟着自己,狙击手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便把心一横,抬手就朝着身后的狼群开了枪。
不得不说狐组的人枪法都很好,又一匹野狼应声倒地,狼头被子弹打穿,连惨叫一声都没来得及。
见到狼群突然散开,狐组的杀手本以为找到了机会抽身,可突然间他觉得脊背上被针扎了一下,好像察觉到了什么,连忙趁着自己还有意识,想转身朝着偷袭他的人开一枪。
孤狼手里的强弓早已经搭好了箭矢,就在杀手转身的瞬间,箭头就已经钉进了他的胸口里。
杀手的身子被长长的木箭推了一把,手里的枪只是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机,却什么也没能打到,只感觉自己的眼前一黑,就再也感受不到胸口的疼痛了。
孤狼骑着狼王越过杀手的尸体时,顺手又把木箭从杀手的身上拔了出来,这些木箭都是他辛苦特制的,不敢浪费。
几名特警赶到的时候,正看到孤狼骑着一头巨狼在奔跑着弯腰拔箭,那头狼王的体形近乎赶上一匹小马了,可能是晚上视线不好,特警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狼王背着瘦弱的孤狼依旧在疾步如飞,几个呼吸间就从特警们的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郑玉成没有像孤狼这样的坐骑,就算有他也没有那种可以替代眼睛的鼻子,如果路过羊头汤馆,或许还能嗅到一些腥膻味,哪像孤狼那样隔着几条街就能锁定目标。
越是人多的地方,郑玉成越不敢放过,此时已经把读心术用到了极致,虽然时辰不早了,可身边依旧有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应该都是些刚刚从写字楼里下班的。
哪怕周围那么多人,也不敢错过任何人脑子里的想法,不管是那些龌龊的,还是想入非非的。
“今晚回家还得加班,明天又要早起,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一个家伙的脑子里如是想着。
“那妞好正点,得赶紧……”另一个青年想着已经把手机拿了出来,准备微信摇一摇看能不能对的上。
“那位帅哥在看我,得把胸再挺高一点。”
“要是这彩票中了奖,老子第一件事就离婚,再也不受那婆娘的气了。”
“上边真他妈操蛋,给的狗屁资料,没说这都市里边还会有野狼,老子怕是要死在这了。”
是了,就是这个家伙,郑玉成顺着这条思想寻了过去,一直到了跟前,他看到的却是一个背着公文包文质彬彬的家伙。
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郑玉成冷笑着说道:“没想到就对了,你确实得死在这里。”
打扮成上班族的杀手反应很快,因为他的袖口里就是手枪,转过身来就想对着郑玉成开一枪,只可惜,一只沙包大的拳头已经砸到了他的后脑。
以郑玉成用力砸出的拳头,对方的脑组织怕是已经成了一滩浆糊,尤其是伤在后脑,就算普通人的拳头砸中后脑勺,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住的。
一只大型犬在锁定目标之后,连吠都没吠一声,就朝着敌人扑了过去,一口掐住了敌人的脖子,这么有口感的地方,大狗是说什么也不舍得松口了,直到他被杀手开了好几枪,到死也没有松口。
杀手的一个同伴正好也从此处路过,嘴里不禁开始发苦,一只大狗居然和他们狐组的高手同归于尽,这还有天理吗?
如果不杀这些狼犬,只怕迟早会被它们嗅到,可如果杀了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狐组的狙击手们郁闷了。
怪就怪酒徒他们早就叛变了,传给炽天使的消息里面根本没有这些狼犬的信息,更别提白驹和老道士这些怪胎了。
如果当初酒徒没有叛变,早早的就把白驹的变态告诉炽天使,炽天使一定能从白驹的特征推断出来什么,那样一来,要么放弃,要么就不会这么草率派这么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