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厌恶的声音终于静谧下来。
那人瞥了他一眼,吐了口吐沫道:“真特娘的晦气!”
然后将他撞开,开始寻觅下一处目标。
“切!神气什么?你抢的钱指不定还没我多呢!”
等那人走远之后,他也恶狠狠的吐了一口。
又看了看地上已无声息的孩子,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其实他是不怎么喜欢杀人的。
最开始杀几个也就算了,一直杀有什么好的呢?
血溅在衣服上,那不脏了么!
还黏糊糊的,烦死了。
可有一次他好心放跑一个人,那人眨眼间又被一个同伴拦下,同伴只是剁了那人三根手指头,那人便拿出了好大一团的银子!
那可是一团银子啊!!!
若被他拿回家,还能多添上几头牛呢!
狗日的大月刁民,爷好心放你一条命你不给钱,别人剁你几根手指头就把钱给人家!
这可就不能怪他了!
果然,学了这么一手之后,他的包裹很快就丰厚起来。
最开始只是想要买一大片地。
后来觉得可以再添几头牛。
既然地和牛都有了,为什么不能再要一个大宅子呢?
那些猪狗一般的大月刁民都能住的上好的阁楼,凭什么他不行?
后来他又见到了那些官老爷们娶的妻妾。
那个美啊……比隔壁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寡妇还要再好看十倍!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肤摸起来比豆腐还要嫩些,连声音都比乡下的老娘们好听的多!
只是死的实在太快,不够尽兴。
但没关系,只要他抢到的钱够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爷一样,娶个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妇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们!
这些想法当然很好,但都需要钱。
‘当初就不该放跑那个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挣一笔机会的时候,他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时善心所错过的一大团银子。
真亏啊……那本该是他的!
动作要快些了,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赶紧捡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以后怎么过上好日子呢?
冲向下一处的脚步,便越发迅捷起来。
……
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屠城,就是把一个城里的所有人全都给杀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偿不是一种解脱。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远比那要残酷的多。
士卒们不是杀人狂魔,就算真有杀心的,杀那么几个、几十个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杀人,又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何必一直去做呢?
顺便而已。
真正让他们在乎的,是钱财。
一点银子,可以买些米。
一捧银子,可以买很多的肉。
一大团银子,可以考虑买个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穷的,不然怎么会在最底层与人厮杀搏命,裤腰带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为了自己以后过的好一些,屠城什么的才不要紧。
找钱要紧!
第一日的时候,士卒还只是成群结队,挨家挨户的砸门,给点看的过去的银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开始,他们还没有品出味儿来,杀了几个人后便可以说得上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