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往后缩,可人就在眼前,哪躲的过?细软的手心就这么贴在颈间,摸索着搭脉,敏感的位置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小腹撩过一阵热浪。
一把将那不老实的爪子抓下来,攥在手里,叹口气。心道,原来上半身不能动,并不影响某些部位,真是奇了。
林烨满脸无辜纯真:“还疼么?“
“还好。“心不在焉敷衍。
“能上路么?“
“可以。“
”能骑马么?“
“可以。“
“几时出发?“
“正午。“
林烨不问了,眨眨眼,忽然露齿一笑:“可是烧傻了,正经话都不会说了?“
常臻微怔,不知如何对答,伸手拍他脑袋,揶揄:“快起来,太阳晒屁股了。“
林烨伸个懒腰,揉揉眼睛坐起,扭头往洞外看去,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该装车的装车,该清点的清点。再一看,常臻虽然躺着,但衣服换过了,发髻也不乱,想来赖床的,只有自己。
不好意思笑笑,站起来理理衣裳,又解去头顶发带,咬在嘴里,以指为梳,却怎么也梳不齐整。这一缕抓住了,那一缕又掉出来,在耳旁淘气地晃。左右手替换,来回好几次,越弄越乱。
常臻哭笑不得,实在看不下去,稍显吃力撑坐起身,招招手:“过来。“
林烨嘿嘿一笑,发带递过去,背对着蹲下。
修长有力的手指贴着头皮插/进乌黑长发,再缓缓顺至发尖。再苦再脏,发丝上的百合檀香都散不尽,仿佛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香味,与生俱来。常臻梳的很慢很仔细,眼中溢满柔情,一丝不苟梳顺所有打结的发丝,掬成一束,拢在头顶,再用发带牢牢打个漂亮的结,端详一番,这才松手。
林烨晃晃脑袋,发带系的不松不紧,不至扯疼发根,也不至松垮垮掉落。
回头一笑,叫道:“常臻常臻!”还没等他回话,已经蹦跶起来出去,欢快地打一圈招呼,循着饭香跑远了。
这声毫无预兆、雀跃清亮、又全然无意义的呼唤,一下击穿常臻的心。他呆呆看着那个愉悦快乐的背影,仿佛那是雨水里吐露新芽的杨柳,山林间叮咚流淌的溪泉,阳光下盛开的向日葵,总之,那是最纯真,最干净,最不可亵渎的东西,只可用眼细看,用耳聆听,用手捧起,用心深爱。
蓦然回神,眼角依然留着深情。
原来,不知不觉中,已经陷得这样深。
原来,他已经,成为了自己的全部。
唇角的笑意却慢慢消失,连目光也跟着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