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李清明安抚的拍了拍张北极的手,让他不用挡着自己。
认真的看着李清明的眼睛,好像透过他的眼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对方咧开嘴露出笑容,自我介绍道:“我的汉语名字是金荣,你们可以叫我金先生。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跟我来吧……”
“好。”面对这样强悍的实力,李清明不准备硬碰硬。他原本一直觉得自己的实力挺不错的,却没想到原来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即便是一直没有碰到过什么挫折,这也不代表世间就没有比他更强悍的人了。
这样的认知让李清明彻底沉淀下来,那颗有些漂浮的心慢慢的回到胸腔中,攥紧张北极的手,感受着他掌心传来的温度,回头看看他们曾经相处的日子,又何尝有他能够嚣张的东西。不过是活一天算一天而已……
跟着金先生离开客栈,在路人或惊讶或惶恐的眼神中进了一栋非常豪华的屋子里,李清明见到了成群的仆役,还有外面魁梧的守卫,他在心中慢慢计算着若是双方有了冲突,他有几分把握全身而退。应龙、旱魃都可以帮忙,还有夜烛、苹果树先生等人,他们都不是吃素的……再不济,把山河笔请出来,哪怕是耗尽全身生机,也能离开这个海市蜃楼般的世界。
有仆役送来美酒和水果,在这个干旱的古国中,这样已经是非常美妙的享受了。
像个女王似的坐在软榻上,拿下蒙在脸上的面纱,金先生冲着李清明笑了笑说:“我等你们很久了,为咱们的相遇干杯。”
“干杯。”美酒清冽可口,带着一股浓郁的果香,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酒,味道实在是美不胜收。
金先生见大家都喝了酒,便开口进入正题,解释他为什么知道李清明这个人,还知道他会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个香艳而又传奇的故事,几乎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却又觉得很有道理。
在楼兰古国真正存在的那个时代,外族人和汉人并没有完全统一,汉人大都生活在中原,他们自诩为天下正统,矜持的维护者自己所为高贵的血统,看不起外族,把他们称之为异族亦或是蛮族。中原富庶繁华,雕梁画栋、小桥流水,来往的人家也都打扮不凡,他们把自己捧的高高在上,认为外族人是下等人,瞧不起这些高鼻深目的异族。
再这样有些极端的背景下,金先生这个人的经历就很传奇了。
有个来自中原的英俊男子对他一见钟情,并且不顾家人的反对,自己脱离家族,就为了跟他在一起。那时候金先生是非常受宠若惊的,男人为他付出到这个份上,就已经让他感激不尽,会一辈子珍惜这段感情,结果后面还有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
“他来自道门,是某个门主的儿子。”金先生的汉语非常流畅,要不是他的模样实在是跟大家差别太大,甚至都分不清他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不过他皮肤白皙,长得实在是太好看,有一种逼人的气势在里面。
拿起一棵葡萄飞快的剥皮,张北极看了眼金先生,这才转身把葡萄塞进李清明嘴里,低声说:“老板,我的感觉不太好。”
“我也是。”李清明轻轻点头,却没有阻止金先生说下去。他只是觉得胸口闷闷的,想到自己的曾经,想到自己以前一直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后来张北极从天上掉下来,立刻对他表达真心。那个时候其实他心里怀疑过,但自己的心却并不排斥对方的靠近,于是他默认对方跟在自己身边,然后慢慢的有了默契,感情也控制不住的发酵,最终成了现在这样。
他们两个人与其说是情侣,不如说是家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