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安德鲁落脚的小山村大约10多千米的树林里,聚集着大批穿着破旧衣服,光着脚的农民。他们可不是一般的农民,大约500百多人,个个手中拿着粗劣武器,有短抢、步枪、马刀或是长柄叉显然前两者的数量远远少于后两者,大概三分之一不到的数量。本来农民们还有一门非常漂亮的青铜炮,只是路滑不好拖下山,就留在山冈上让它淋雨。所有人腰带上吊着念珠,胸前挂着心形的耶稣像,依靠头顶系着白色饰带的圆帽抵御着暴雨侵袭全身。
这是一群旺代的保王党叛军,也可用土匪军、农民军、耶稣军来形容他们。他们毫无纪律,各自散坐在茂密的树林中,在恶劣的天气下三五成群的挤在一块,掰开怀内掏出的硬面包,和雨水咽到肚子里。除了咀嚼食物,他们还用粗俗的方言表达各自话题,包括暴雨、粮食与女人,只是女人谈论的最多。正规的军官们只有四人,不仅装束上考究,穿着笔挺白军制服且武器优良,每人都有两到三把短枪,军靴上插着一把匕首。他们不和泥腿子们一起,都跑到在树林边临时搭建的茅草棚中避雨。
四人中的领袖是个中年人,刚好四十岁,名叫巴狄斯,原旺代郡巡回法院的助理检察长,当地不算很名的一个贵族。大革命爆发不久,由于城市里的穷鬼们强奸了他的妻子与女儿,还杀害了他全家。孤身一人的巴狄斯转而跑到乡下从事反抗共和国的武装活动,被叛军头子授予上校军校…
此时的巴狄斯,正面对漫天大雨发呆,丝毫未能顾及他手下军官们的抱怨与骚动。
“哨兵怎么还没来?我们先是在山冈上等候一天一夜,现在又到鬼树林里接受该死的暴雨洗礼。”说话的那个是四人军官中最年轻的人,只有20岁不到,一个贵族子弟,巴狄斯上校的侄子。
“别发牢骚了,斐利斯上尉。我们来不是为观光与享乐,而是接受上帝的使命前来复仇,送那个安德鲁屠夫下地狱的。”一个家伙在一旁劝导着斐利斯的年轻上尉,轻轻拍拍年轻人的肩膀,他叫法梅依,旧式王军的少校,1792年叛逃共和国军来到旺代。
“嘿嘿,斐利斯,你是不是害怕了。吃奶的孩子,赶快回到你母亲的坟地,去索取奶水吧,哈哈。”李士多里也是个少校,其年纪、经历都与法梅依相似,脾气远比法梅依要坏得多。他虽然尊敬自己的头领,却喜欢嘲讽着年轻的上尉,那是他并不喜欢这个爱好女人胸脯的纨绔子弟。
听到李士多里恶意攻击的话语,愤怒的斐利斯随即拔出短枪,对着挑衅者胸前,大声叫嚷着:“以我母亲与家族的荣誉,在上帝面前发誓,一定要杀你这个下流坯子。决斗吧,混蛋!”
旁人也没干涉,巴狄斯仍盯着外面继续发呆,刚才还安慰年轻人的老家伙也纹丝不动站着,一旁在笑呵呵地看着准备决斗的两个公鸡。军旅生活多年的法梅依自然明白,被雨水打湿过短枪根本响不了。所有人都知道,惟独从没上过战场的斐利斯不明白。
李士多里鄙夷地望着冲动的小家伙,漫不经心的向着到枪口走去。
“别动,我开枪了,别动!”拿着武器的斐利斯倒有些害怕,望着李士多里慢慢移到自己面前,吓的连连直退,手随着肩膀,短枪随手一同摇晃。
就在年轻人快要握不住的时候,李士多里一个箭步冲上前,左手夺下短枪,右掌将斐利斯砍翻在地,抽出自己的匕首,俯下身,对准他的咽喉,恶狠狠的说道:“真他妈的蠢,你的教官没有告诉你雨天里杀人要用刺刀吗?该死的蠢猪,与其让你死在东方撒旦的手上,还不如让我来成全你。”
望着凶神模样的李士多里拿着匕首对着自己脖子,斐利斯因为害怕连呼救的勇气都没有,拼命的想往后缩,却被使坏心眼的法梅依用脚抵住。
“完够了吧,都给我马上站起来,你们都是贵族与军官,不是外面的泥腿子。”巴狄斯注意早就注意到两人的武斗,同是贵族的他并不喜欢斐利斯,尽管他是自己的亲侄子,唯一活在世间的亲人,让年轻人得点教训总比无缘无故死在战场上好些。
就叛军的指挥官制止了一场内部的骚动的时候,远出原来马蹄声。还在树林里休息的众人纷纷抓起各自的武器警惕着。直到三声布谷鸟式叫唤声传来,大家又返回原地继续休息。
那是叛军的斥候骑马赶到。
“报告上校,蓝军的新任司令带领他的侍卫营正在前方的罗格特里村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