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几天过去。
班里漂亮的女孩都和袁华去宾馆一起学习过了。
“袁华,我不想跟你去宾馆学习,我还想练铅球去。”这天,袁华趁没人,约马冬梅去宾馆学习。但马冬梅拒绝了。
“冬梅,要不咱们去郊外跑步去吧?”
“为什么要去郊外?在操场就挺好的。袁华,咱们现在就去吧?”马冬梅对袁华没有其他想法,她领悟不到袁华的其他意思。
“冬梅,我突然有点事,你先去吧。”袁华把不开窍的马冬梅打发走了。
“贝贝,咱们今天该学习英语了。”袁华转头约上贝贝去了宾馆。
...
袁华一直在忙。
夏洛也没闲着。
他在抄歌。
这天中午。
休息时间。
袁华和秋雅在天台一起吃饭。
“喂喂喂,秋雅在吗?秋雅在吗?”广播里出现了夏洛的声音。
“大家好,我是三年二班的夏洛。
秋雅,我专门为你创作了一首歌曲,趁着午休时间,唱给你听...”吉他声响起,“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夏洛抄袭的歌唱了出来。
歌词不错,夏洛的声音也还行。
总体效果不错。
校内外的人都听到了夏洛的歌声。
这一刻,夏洛的歌声让很多人心生赞叹。
好歌总是能打动人的。
袁华一脸无所谓的听着。
他其实是可以破坏掉夏洛抄歌的,但他懒得费那个功夫。
有那个时间,他还能多约几个妹子一起学习。他现在已经不局限于约二班的同学了,他要约其他班的同学,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秋雅这一刻被夏洛的歌声迷住了。
她是比较爱才的女孩。
她喜欢有才华或者有财的男人。
马冬梅也听到了歌声,她怒了。因为夏洛这歌不是唱给她的。
她怒气冲冲跑进了播音室。
“夏洛!”
“冬梅,你要干什么?冬梅,你别,你把凳子放下,啊...”夏洛被马冬梅砸了一凳子。
袁华摇了摇头,无奈道“马冬梅还是喜欢夏洛那个二货呀。”
“袁华,我不知道夏洛会这样,你没有生气吧?”秋雅此时已经是袁华的人了,她虽然很欣赏夏洛为她唱的歌,但她担心袁华生气,不要她了。
这就是先下手的优势。
有很多女孩就是被恶棍先下手了。她们年轻时,啥也不懂,就被骗了。等长大了,才发现被骗,已经迟了。
好在,这个世界是宽容的。大家都不在乎第一次,第几次了。
想在乎的人,也被淘汰了。
这是时代的进步吗?
“秋雅,我没那么小心眼,咱们继续吃饭吧,来,张嘴,我喂你...”袁华和秋雅又亲亲我我吃了起来。
“袁华,咱们下午还去宾馆吗?”
“去,该一起学习生物了。”
...
王老师办公室。
马冬梅和夏洛被带了过去。
“马冬梅啊马冬梅,你说你怎么也开始胡闹起来了?你凭心而论,老师还不够照顾你吗?老师收过你任何东西吗?你说你这不是自己送上门来了吗?
还有你,夏洛,那歌词是你自己写的吗?多亏你有个好语文老师,下周中小学生歌手比赛,不拿名次别回来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