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叔一走,村民们立刻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我就说嘛,巧儿福大命大,怎么可能会有事?”
“不过巧儿下次别这么冒险了,你知道你娘多担心吗?”
“就是就是,下次别那么冲动了……”
……
不过很快,村民们就注意到了郑巧被机关箱强化过的右腿。
“哇,阿巧,你这个是个啥子东西啊,看上去好厉害啊!”
卖蔬菜瓜果的王大婶第一个扯开嗓门叫道,还弯下腰用手指戳了戳。
“这个啊,小发明。”
郑巧也只能模棱两可的解释,毕竟这东西谁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呢。
村民们看郑巧没有继续讲下去的意思,也就住口了。
“对了,阿巧!今天晚上大集市里有个大活动!你可一定要来参加啊!”
王大婶拍了拍郑巧的肩膀,爽朗地说道。
“嗯!好!一定来!”
郑巧点了点头,其实他也挺喜欢逛大集市的。
接着大家也就各自散去了做自己的事情了,郑巧也安顿好母亲。
随后,郑巧决定去清河一趟,疏散一下自己有些沉闷的心情。
清河,距离大集市不远,往西走一两百米左右的路,就到了。
郑巧很快就来到了,这条被村子里所有的人称为“生命之河”的清河。
此时此刻已经临近中午。
和煦的阳光照耀在清澈的河面上,闪耀着淡金色的光芒,看上去十分美丽,原本郑巧还觉得走在路上有些热,才刚刚来到清河旁边,郑巧就觉得凉爽不少。
郑巧找了个地方坐下,脱掉鞋子,把双脚放在清河里,踢荡着晶莹的水花。
“舒服……”
郑巧惬意的低声自语。
“真是美丽的清河呢……要是能一直呆在这里就好了啊……多么希望日子平平淡淡的过下去啊,就这么安安静静的,陪着母亲和村民们,过着平淡而充实的生活……”
郑巧心中感慨道。
随后掬起一捧河水,直接喝了起来。
“真是畅快……”
清河的水时刻保持着流动,所以也不会出现例如说是喝到了洗脚水或者洗澡水之类的尴尬问题,这里鱼都可以不用钓,直接可以抓,因为水实在太清澈了。
真正的清澈见底。
甚至有些木船行驶在清河之上,乍一看都有种漂浮在半空的错觉。
河的下游,有一所传教士教堂,一直很是神秘,郑巧也就小时候去过那里一次,那还是清河村还没搬村的时候,现在再去,也没有以前的感觉了吧。
也亏得是去过那里,不然郑巧连英文字母是什么都不知道。
“哇!巧哥哥!”
突然,一声清脆如黄莺一般的可爱童音传来。
随后,郑巧回头,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郑巧后面跑了过来。
“啊,是小锦鲤啊……”
郑巧报以阳光的微笑。
苏锦鲤,今年九岁半,是苏墨弦的女儿,苏墨弦在村子里是个赫赫有名的书法家,不过为人很是冷淡,嘴巴也毒,但却是个外冷内热的人。
小时候记得印象深刻的一次,自己发高烧,苏墨弦冒着暴雨把自己从家里背出足足五六公里,结果自己是没事了,但是他却染上了风寒的毛病。
所以说郑巧一直都很感激他,甚至是生怕他出一点事情。
不过最近他似乎有事出了趟远门,也没说多久,一晃就是一个月,现在他出门一月未归,实际上郑巧还是非常在心里挂念他的,希望他能早点回来陪伴自己的女儿。
最近的一场欢送会,就是为他而开的。
不过看起来苏锦鲤也很乖,也不因为父亲的暂时离去而有什么不开心的地方。
不过说来真是一件很令人叹惋的事情:
苏墨弦二十来岁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妻子,可惜生下了苏锦鲤就大出血,不幸死亡,现在苏锦鲤每次都问:“那个,我妈妈什么时候才回来啊?”
大家每次都安抚她:
“等你长大了,她就回来了。”
郑巧几乎是看着苏锦鲤长大的,自己和所有的小孩关系都很不错,但可以说和苏锦鲤关系最好,没有之一,而且总觉得自己对苏锦鲤有一些奇妙的感情。
似乎是……爱?!
很快,苏锦鲤赤着白嫩的脚丫跑了过来,双马尾在脑后甩呀甩的,可爱极了。
似乎是天然的基因吧,苏锦鲤的头发是粉中带一点紫色的,同时眼睛是猩红色的,瞳孔也比一般人要小一点,看上去有些妖异,不过村民们也从来没把这当回事。
随后,“吧唧!”一下从后面抱住了郑巧的脖子。
“好啦!小锦鲤!”
郑巧笑道,站起身来,转身蹲下,看着苏锦鲤。
苏锦鲤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脸有些红。
“嘿嘿嘿,巧哥哥!这是你的生日礼物!”
苏锦鲤红着脸,从领口里掏出一枚美丽的红色宝石戒指,递给郑巧。
“喔!真是漂亮!”
郑巧也很是开心的接过了,发出一声赞叹。
突然郑巧鬼使神差地问道:
“这枚戒指……有名字吗?”
“有啊!它叫勿忘初心!”
苏锦鲤笑眯眯的回答道。
“勿忘初心?”
郑巧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