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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2 / 2)

程际野顿了下,只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多,就切了个话题,把他的笔拿下来了:“不要老咬笔,习惯不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很正经,黑发下的侧脸棱角分明又带着点诚恳。

把刚刚的话揭过去了。

游星戈说:“只是偶尔。”

程际野把笔还给他,然后看着这人接下来果然没有再咬笔,在纸上写东西的样子认真极了。

他把刚刚缠在一起的发丝给拢了过来,看着游星戈动笔,时不时还和他跟上一段旋律,在吉他上试奏。

沙发边的阳光在窗帘的阻挡下并不刺目,让房间里显得安静而平和,音符的流动也顺畅悦耳。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歌没润色完,饭点先到了。

卷发青年终于把纸稿一推,有些兴高采烈地说:“在我家吃饭吧。”

程际野有些犹豫,但是看到游星戈还挺兴致高昂,就接受了这个提议。

等到游星戈在厨房忙活的时候,程际野才拿过了刚刚一直在改的纸稿。

旋律很美,缺了歌词。

游星戈确实是很有天赋那一类的,程际野看向了厨房里的卷发青年,对方哼着歌,沐浴在阳光下,一派干净明朗。

在大学时应该也是很受欢迎的那类人。

程际野自己大学毕业几年了,对校园的印象有些模糊,现在才能依稀从游星戈身上感受到那么一点大学校园里的气息。

单纯,明亮。

他漫不经心地将手里的纸稿放下去,玫瑰花在阳光下的影子投射在上面,程际野有一搭没一搭地扯过来一株玫瑰。

修长有力的手在触到花茎的时候被近乎透明的刺扎了一下。

他这才看了一眼。

花很漂亮,就算在玻璃盏里放了不少时间依旧保持着鲜亮的模样。

只是,暗处的花叶茂密处好像有什么东西。

程际野挑了下眉,修长的手探进去,拿出来了一张卡片。

隐藏得不深,只是游星戈好像没发现。

是一张和玫瑰同色的卡片,上面还写了字,笔触潇洒里带了点匆忙,是济慈的一句情诗。

联想到送这玫瑰的人是个小姑娘,程际野没什么感想地把卡片翻到了背面。

落款也很潇洒的两个字:沈质。

这两个字写得极漂亮嚣张,内敛的骨形也不能收下的放肆。

程际野顿住了手。

他认识这人,混南平巷子里的有名的纨绔,花花公子,专挑好看的下手,手段还不是很光彩,时不时因为治安问题被附近看守所扣押,最后又因为有点关系毫发无损地出来。

重点是,这家伙是个gay。

那他借人之手送花的意图就很明显了。

程际野皱了下眉。

再翻到前面看到那句济慈的情诗时,他在心里给出了附庸风雅的评价。

念诗的人不应该是一个床上闹出来过人命的家伙。

他不紧不慢地把卡片对折扔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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