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吃醋了,只要明明白白地表达出来就好。我一定会根据你的心情,去调整我与他人之间的距离,因为我在乎你。
“但是,你不可以用伤害我的方式来表达情绪。”
“宋葬,我什么时候伤害……”
殷臣硬邦邦的话未说完,宋葬便举起自己白皙纤细的手腕,似笑非笑地对着手机晃了晃。
宋葬的自愈能力向来变态,被小蛇撕咬吸血的腕间伤口,如今几乎都快看不出来了,细嫩皮肉上只残留着些许浅浅的齿痕。
可即便是齿痕,本也不该存在。
殷臣沉默半晌,低声说:“对不起。”
“没关系,只要不耽误正事,其实我挺喜欢的。”
“……你挺喜欢?喜欢什么?”殷臣顿了顿,有些没听懂。
宋葬将脸埋进被子里,佯装羞涩,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狂野直白:“你喜欢喝我的血,是一件特别可爱、特别色情的事,我会有点小兴奋,真的兴奋。
“如果以后你想咬我,随时可以多咬几口。只要伤口最终能恢复就行,在合理范围内,你必须对我为所欲为!”
殷臣听得呆滞,不由自主再次陷入沉默。
他实在无法理解宋葬的怪异癖好,宋葬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而且……什么叫特别可爱?
可爱在哪?
若说宋葬长得可爱还差不多,但殷臣从未把这个词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过,没有半点关联。
仔细想想,这两天相处起来,他总有些不自在,宋葬却比曾经自然熟稔得多。
殷臣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交流模式,他想,也许是失忆前的自己,在宋葬面前做过很可爱的事。
想得多了,他藏在心底的疑惑终于忍不住冒出一角。
“宋葬,你喜欢的究竟是哪一个我?”
宋葬闻言一愣,屈指“梆梆”地捶了几下手机屏幕,严肃道:“当然是你的全部。从头到尾,从古至今,几百亿年前还是一粒宇宙分子的你,我也会喜欢。不许质疑我的感情。”
“我不是宇……”
殷臣说到一半,忽然蓦地刹住了车,连手机温度也随之降低几分。
在宋葬“单纯茫然”的注视中,殷臣默默转移阵地,从电脑扬声器里发出声音,略显心虚。
“我在这里。”
这可真是一次破绽百出的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