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这,林蒙不由地眉头一皱,加快了车速。
☆、人情债
接下来的几天里,案子一点进展都没有,似乎陷入了某种“死局”之中,一点突破也没有。
一定遗漏了些什么?到底忽视了些什么呢?或许,应该换一种思路。换一种?林蒙猛地睁开眼睛,没错,换一种。我们一直急于替孙晓晓寻找辩解她不是负责人的证据,却忽略了他们原始动机。
为什么会是孙晓晓,为什么在这么多人中,他们偏偏选择了孙晓晓?
难道是自己在以往办案过程中得罪过什么人,趁机报复自己?不,自己与孙晓晓刚订婚不久,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不多,就连老赵他们都还记不大住她的名字,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那么是孙晓晓在工作中得罪过什么人?这也不太可能,孙晓晓并不是那种爱招惹是非的人。
所以只有最后一种结果,那便是推出孙晓晓是为了隐藏真正的负责人,怕他会在审讯中说出什么不该说的?又或者原来的负责人知道些什么,并以此来要挟上层保他平安无事,也未尝不可。
以他的经验角度来看,大多公司涉案,多属经济案件。无非公司内部关于钱这方面藏有什么‘猫腻’,倘若顺着这条线查下去,一定会查出来些什么。
可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猜测,并无任何证据,没有办法强制性彻查。再者单从收集检举材料来说都很困难,如果能认识公司内部的什么人就好了,至少可以旁敲侧击一下。
林蒙给胖子打了个电话,把自己的想法和他说了一下,可胖子也一时半会儿想不出什么人来,只能挂了电话说去顺着这方面找一下。
隔了一天后,胖子打过电话来,有些迟疑的说道:“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是徐萌,或许她会有更好的方法。”
徐萌?怎么会是她,怎么偏偏是她,真是……
找她帮忙合适吗?
作为对方的法律顾问她会答应吗?
再者在这人情世故中,最难还的便是人情债,更何况还是她的。
可此时还有什更好的办法吗?
嘴边微弱的红星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当天亮林蒙离开时,留下的是一地的烟蒂。
林蒙没有想到徐萌竟答应的这般痛快。
“我会去留意一下有关这方面的问题。”
“谢谢。”
“还记得《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吗?我虽需要赚钱,但我始终认为法律应是公平的。如果真的存在什么问题我会……”
“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就交给我来处理,你不要露面。”林蒙打断道。
徐萌明白他的顾虑,毕竟自己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如若传出去,虽是秉持公义,但终归对自己影响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