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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1 / 1)

程廷想了又想,好像记得是有这么回事:“是不是聆风送了她珍珠?还有咱们跑马,遇到了生羌!”

邬瑾点头:“珠润色浓便是因此而来,莫纵马也是因为生羌一事。”

程廷大松一口气:“吓死我了,谁这么缺德,好话都给曲解了。”

文会

程廷开动脑筋,认为偷邬瑾日录的人,就是曲解诗意的缺德人。

随后他将自己所认识的缺德人物一串串倒出来,最后认为这样的人物宽州城不少,和邬瑾有仇的,只有王八蛋父子。

他又看向邬瑾,将邬瑾从头到脚打量一遍——这是个文质兼备、内外兼修的君子,然而问题也正出在这里。

若是他——他是闻名宽州的孽障、逆子,写出一首这样的诗来,恐怕他爹娘还得喜极而泣,认为他在杂文一课上,终有进益。

偏偏他写不出来,只有邬瑾才能写出来。

邬瑾太正直、太磊落、太坦荡,看到他,脑子里浮现出的便是修竹玉树、朗月清风,任何一点污点,都足以让他成为众人唾弃的伪君子。

“明天就是文会,”他摸着下巴,“难怪今天死蛤蟆这么沉得住气,原来是暗中做了龌龊手脚,打算明天败坏你的名声。”

他不声不响思索许久,认为此事也能解决:“不承认空恐怕不行,他们到时候要是对字迹,反倒显得咱们不坦荡。”

“是。”

“他们无非是要说你这首诗写的‘歪’,当时石远在,等下我就去和石远说,明天让他作证,还有生羌的事,当时府志里肯定也有记录,我回去之后就找我爹……是什么日子?”

“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

“就按照这个日子,查找府志,今天晚上给你翻出来,你就放心吧。”

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拍出来一个满是韭菜味的饱嗝:“顺带也给聆风解了围。”

“多谢。”

“见外了啊。”

他既是这样的信心满满,邬瑾也不再言语,一直把程廷送出十石街街口,他才转身回家。

对着邬母忧心忡忡的面孔,他一笑,再三保证自己没病,走到屋子里时,他是一边笑一边揉捏山根,缓解自己的头痛。

到最后,笑容隐了下去,他垂了眼帘坐在椅子里,心里一阵阵的发冷,因为知道王知州不是程廷这样的毛头小子,不会仅仅曲解一首诗来害他。

承认了诗是自己所写之后呢?

王知州会变成钩子,一直钩进他的心里,把他藏在最深处不敢示人的东西拉出来。

那是万丈红尘中的一点旖旎之光,是四季之初的一点荡漾之心,是神佛都难以舍弃的一点欲念之意。

若是王知州质问于他,是否对莫聆风有私心,他当如何回答?

若是答了是,王知州再质问他因私心进入莫府,欺莫节度使重病,趁虚而入,而莫聆风年幼不知事,被他所蒙骗,他又当如何?

他不能有私心。

没有私心,便没有后面那一连串的质问,没有一连串足够令他身败名裂的问题。

对——他告诫自己,要撒谎。

他的头脑万分清晰,思绪也是井井有条,然而心里却有种殉道似的悲痛,分不清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自己所坚守的道正在一点点垮塌,也许是为了这一份私心要被埋没,亦或是都有。

坐的太久了,灯油也跟着耗尽,屋中顿时陷入一片无边黑暗,他坐在椅子里没动,任凭黑暗吞没了自己。

翌日清晨,宽州又是忙忙碌碌,大街上人来人往,邬瑾迎着清凉晨风走去州学,还未进去,就见州学门外,已经聚集许多文人。

邬瑾迈开脚步,刚要往里走,身后忽然传来程廷的喊声,不等他回头,程廷已经到了他身边,攥住他一只手,拽着他往后一拖:“走。”

邬瑾一愣,脚下随着程廷而走:“去哪里?”

“走后面。”程廷一阵风似地卷着他一直到了书院角门,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邬瑾听到了程知府传出来的爽朗笑声。

程廷不由分说揪着邬瑾衣袖上了台阶,推开门,一鼓作气走到程泰山跟前,叫了一声爹,见两位院长也在,赶着上前叫了院长。

邬瑾紧随其后,一一行礼,程泰山不动声色看他一眼,目光似有安抚之意,继续向前走去。

程廷冲他一扬下巴,挤眉弄眼,指指爹,又指指邬瑾,意思是自己的爹就是他的爹,程知府偶一回头,就见自己儿子在邬瑾身边手舞足蹈,像只猴似的抓耳挠腮,立刻手痒起来。

州学院长姓米名应宗,刚过五十,样貌很富态,然而穿的很出尘,一身道袍,手里拿把折扇,慢慢摇动,扭头看一眼邬瑾,忽然道:“昨天斐然书院四个字,是你写的?”

邬瑾垂首答道:“是。”

米应宗赞叹道:“笔力了得,既有天赋,又有苦功,师从是谁?”

邬瑾如实答道:“是莫节度使的幕府,学生在那里做斋仆时,有幸得到过指点。”

“好,做学问就当如此,无论何处,都能向学,”米应宗晃着扇子往学斋二堂走,一边走一边对图南书院院长道,“老叶,书法上,州学先胜一筹,没意见吧。”

图南书院院长叶书怀同样道袍折扇,身形瘦削,眉间一道深深印痕:“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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