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日>玄幻奇幻>娱乐大亨> 第三百零二章 狂傲还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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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狂傲还是傻?(1 / 2)

“不好意思,我暂时是没有想要卖独播权的意思。”徐清眯着眼睛,强忍着愤怒,差不多就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了。

房间里其他几个人,都已经看到了徐清这样的表现。彭万飞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尴尬,但是其他几人,却下意识的露出了一副要看热闹的愉悦表情。

撕,狠着劲儿撕。最好是梁绅得罪了徐清,然后徐清一怒之下故意把《不差钱》的独播权,交给其他网站。

别人都看出来了,就只有梁绅还不自知。

“大家都是敞亮人,你也别和我扯这些没用的。自从我来到华国,还没有遇到过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除了真金白银之外,其他什么尊严啥的,都是虚的。

你要多个网站同时播放,不就是想要手更多的广告收益嘛?

现在这么拿捏我们,不就是想促使我们拿出足够你满意的待遇嘛?

我时间很宝贵,没时间和你浪费。

六六六视频网的a类合同,最多底价,我给你翻倍。不行嘛?那就翻三倍。

这样的条件,就是你能拿到的最好条件了。这一次,你会拒绝了吧?”

又来了,又是一贯的套路。

先说“在座的都别提什么尊严,我就知道没有谁是金钱无法打动的。”

话说的慷慨激昂,然后回头拿出两块钱来。“我用这个,买你的尊严。”

底价,翻两倍,翻三倍。你以为很值钱么?

一个节目和视频网站签订的合同,或者一本小说和小说网站签订的合同。一般来说,就是这样几种形式。

买断、分成、保底+分成。

像是绝大多数的网文作者,都是签订的分成合同。

书要是火了,作者的收入也相当可观。可是事实上的话,大部分的作者,根本就是连个烟钱都赚不到的情况。

能混上买断,或者保底分成,那就已经算是已经入行的作者了。

但是说到底,真正优秀的作品,所赚到的钱,大部分还是要看版权方面的收入。而在视频网站的体系,就是看广告收入。

作品足够成功的话,合同里面的分成比例哪怕只有百分之三的差距,那差别也绝对是相当的大了。

底价翻倍?对普通人来说,两千底价翻倍成了四千底价,确实挺不错的。

可是对于那些足够成功的作品来说,别说翻三倍了。你就是翻十倍,两万块钱够做点什么?

而《不差钱》绝对就属于足够成功的作品里面。

哪怕就是徐清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世的《不差钱》确实是有一些瑕疵的。总体水平,应该比不上上一世原班人马打造的版本。但是就算稍有瑕疵,也绝对是普通节目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了。

这样的情况下,你就拿出这么一个条件,也好意思这么狂?

周围的人,都和看笑话一样看着梁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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