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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互利互惠(2 / 2)

事实上的情况是,大部分的读者,根本是不关注作者的微博的。就算是响应大神号召,进行了关注。一般也不会设定为消息置顶,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了解到大神到底发出了怎样的信息。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盗墓笔记》虽然优秀,但是人气上,起码在现在这个初期的时间段,和《鬼吹灯》一直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

一直到最近,徐清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盗墓笔记》的驻站合同,华宇中文网上已经有了文字版本的《盗墓笔记》。虽然是驻站,但是毕竟已经是可以确定的优秀作品。

低端写手选择驻站,所得到的推荐位,一般来说是不如同样水平但是却把各方面的情况,全权交给网站进行负责的这种小说,所获得的推荐位多的。网站不会主动去捧红这样的作品。

但是已经确认确实很是优秀,并且已经有了一定人气基础的情况下。就算不给顶级推荐位,中低档次的推荐位还是可以给的。说到底,驻站这种情况,网站也有盈利。只是比普通合同稍微少一点罢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盗墓笔记》的人气才迅速的提升了起来。

而且,现在还只是迅速缩短和《鬼吹灯》之间的差距,双方目前为止的差距,还是相当不小的。

电台能签下《盗墓笔记》,是因为在很早之前,《盗墓笔记》根本还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当时的价位,整体来说,在电台财政可接受范围之内。

就是后来几次给《盗墓笔记》提升待遇,在财政上挤一挤,也还是不用太纠结的。

但是现在《鬼吹灯》的情况却已经不同。

《鬼吹灯》已经火了,是远比《盗墓笔记》还火爆的情况。

而且现在,其实早就有不只一家的音频类网站,通过华宇中文网的情况,开始联系购置《鬼吹灯》音频版本的播出权。

徐清本人,倒是倾向于帮郭建新一把。

但是事实上的话,《鬼吹灯》自从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合同。

很多事情,就不是简单的就能自己说了算了。

上一世的时候,很多写重生娱乐文的作者,经常就是一穿越,直接好几个马甲,把上一世最优秀的那些作品,拿到新的世界。

先是炒ip,紧接着,就是自己用这些作品,拿出来拍电视拍电影,自己亲自进军影视界。

但是事实上的话,这种情况,在现实里,其实是有问题的。

除非驻站合同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合同,以后作者只要放心码字就好了,其他所有的情况,其实就已经交给了网站帮忙运作。

影视剧改编、音频版权、游戏改编版权、实体书版权、等等这些,都是网站方面帮着运营的。

普通作者就应该把版权交给网站方面进行运作,自己根本找不到门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最后的收益,还不见得比得上交给网站运作。

普通作者等着按照分成合同收钱就对了。

但是徐清想要直接用《鬼吹灯》的故事拍电视、电影,有几个步骤根本是跳不过去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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