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只是小部分的利益的话,就没有太多的钱了。
电视剧行业,其实现在还有这样一种模式。
一个电视剧制作团队,到一个电视台推送自己的节目。首先,其实不见得要先拍摄出来。只要你的题材还有卖点很优秀,最好还是以前就有成功案例的话。电视台这里的人员觉得很有成功的潜力的话。这里就会签订合同,预拨一定的款项。让对方把试播集拍摄出来。
通过各种审核,电视台内部也确认差不多之后。在兴许六十集的电视剧,只来得及拍出十集甚至更少的时候,就把这样的电视剧放在电视台上播出。然后通过观众的反响,确定这样的节目,是不是被观众所喜欢。
如果各方面的反响很不错的话,后续资金就会迅速的到位,甚至就是加一些资金也不是不可能。就这样,边播出,边拍摄。
这样的形式,在世界范围内其实已经是很普遍了。但是事实上的话,在咱华夏内部,却还没有流行起来。
说到底首先在推送的过程,你来电视台推送。人家电视台直接说是不满意,等到你去别的地方的时候。人家电视台这里直接就召集大量的人手,用你的想法把电视剧拍摄出来了。
是不是觉得很不公平?可是没办法,咱华夏对版权的保护就是这样薄弱。整个华夏的app行业都被毁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版权保护太不到位了。你花钱开放的app,肯定是要收费回拢资金吧?结果你这里还没有来得及回拢资金。外面立马就盗版横行了。
一方面是收费的软件,一方面是不收费但是却会加广告的软件。
因为没有法律的保护,绝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盗版。这样的情况下,正版软件公司还有什么活路可言?而盗版软件这里的话,直接把源代码全部照搬过来,中间加两段广告就行了。
完全没有开发成本,却能赚取广告费用。而且事后还不会被法律制裁。犯罪成本太低,所以有太多人挤进了这个领域里面。
可是偏偏,开发正版软件的那些公司,一个个的把裤子都赔掉了。可以想象,到现在的话,还有几个正经有能力的公司会做这样的软件开发项目?
所以制作团队直接拿着想法到电视台推送自己想法的这种行为,在咱华夏,是完全没有可行性的。真要是特别缺资金,不得不这么做的话,那肯定要把剧本严防死守的保护起来。只能用前期的内容做一下推送。
要不然的话,就搞那种已经有版权保护的作品,出来拉投资。
而除了这方面的原因之外,我们华夏的电视剧,大部分并不是一周一两集的情况。人家国外走这种模式,是因为一周只播出一集就可以了。时间还算充裕。
但是国内的话,往往是周一到周五黄金时间段两集播出。一周起码十集的内容,用这种先拉投资,后拍摄的模式,是肯定忙不过来的。
人家这种模式,是有优势的。你一个电视剧,试播集反响不好的话,人家直接就掐了。也不会把后来宝贵的时间,用在播放你的垃圾节目上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