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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七章 气不死你丫的(1 / 2)

“徐清你的电视剧作品《老爸老妈的浪漫史》即将在暑期档上映,而就在之前的时候,林骏杰、阿杜、蒋欣三个歌手先后发表声明,要合作演唱《老爸老妈的浪漫史》的片尾曲。

因为三人和乐坛神秘的词曲作者‘清少’都有关系,加上徐清你在你粉丝这里的昵称同样是‘清少’,很多人都已经忍不住怀疑徐清你就是这位清少。

不知道徐清你这里,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徐清笑了笑:“想问我是不是清少,直接问就是了么?还这么转弯抹角?”但是顿了顿之后,徐清还是点了点头。“没错,给林骏杰他们写歌的那个清少,确实就是我。我们私下里关系还算不错,所以这一次我请他们帮忙演唱《老爸老妈的浪漫史》的片尾曲,他们也都同意了。”至于给出什么代价,就不合适说出来了。

“原来外面的传言是真的啊?清少您真的是给我们带来太多的惊喜了。”

……

“其实,相对于清少您的才华来说。我现在更好奇的是,清少您是怎么平衡写歌、写书、主持节目、导演等等这么多的领域的?

乐坛的成就自不用提。清少您的《盗墓笔记》也是风靡全国的读者群体,而且《盗墓笔记》所蕴含的文笔水平,还有故事构造能力,显然不是一个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年轻人随口杜撰就能杜撰出来的。

《盛世收藏》也为您培养了一定的粉丝群体。而现在,您还自己投资,自己当编剧,自己导演拍摄了一部电视剧。

每一个方面,都已经是普通年轻人足以骄傲的成绩了。而清少您这里的话,还是在四个方面这么优秀。我记得,《路歌》的作者,似乎也是清少吧?

这么多方面的优秀成绩,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而如果我这里的消息来源没错的话,清少这里,似乎离开象牙塔也就一年的时间。不知道清少,你是怎么分布自己的时间的呢?”

徐清这里当然是把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说法说了出来。

“我在大学期间,学习的是播音主持。所以主持人方面的基础功,我本来就没什么问题的。当时我最大的兴趣,其实是写歌。简单来说,我初中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定的音乐基础了。大学深造了一下,但是对于乐器的演奏,歌曲的演唱,我其实觉得够用就行了。

我最有兴趣的,其实是写歌。其实从大一的时候开始,我就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一些尝试了。

但是当时的时候,是为了写歌而写歌。所以当时写出来的歌曲,总是缺一种味道。

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才开始放松了这方面的追求。开始想着做点别的事情,激发一下自己的灵感。

当时我认识一个老人,老人每天就喜欢和人说话,但是我大部分的同学却有点避之不及的感觉。

我是注意到老人似乎在讲一些故事,反正缺灵感,就过去听了一下。结果老人的故事,还听引人入胜的。我听了之后就人不足入迷了。

后来听得多了,就想的自己把老人的这些故事整合起来。这些故事,就是《盗墓笔记》最初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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