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沉默之后,辩方律师继续询问。
“阿波赫柏是否使用了已故瓦根第教授的成果?”
“没有。”
“请您详细说明。”
“瓦根第教授和我分属于不同实验室。瓦根第教授有研究所股份,实验室经费由他个人负责,因此不需要向研究所上报工作情况。他去世后,其研究项目全部中止,换上了和先前研究全不相关的其他项目,我的同事均可证明此事。总之,阿波赫柏的研发没有直接使用瓦根第教授的成果。但阿波赫柏是研究所专利成果。瓦根第教授生前是研究所成员,若因此说阿波赫柏里有他的贡献,也是可以的。”
“波尔曼先生指控您与瓦根第教授遇害有关,对此您有什么要说明的吗?”
“这太可笑了,我无法为没有做过的事辩解。法律和科学都讲求证据。”
法官微微点了点头。
接着是交叉询问时间。控方律师询问陈鸥。
“瓦根第教授在基因研究所拥有多少股份?在他去世后这些股份由谁所有?”
“基因研究所是一家独立机构。章程规定,股东所持股份不得在其他有投票权股东签字前出让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继承。这是为了防止第三方凭借资本实力插手研究所运作。”陈鸥介绍道,“如股东不幸身故,其所持股份按评估价值,由其他股东向具有其继承权的家属买下,或者经过其他股东签字同意后由家属直接继承,但家属只享有研究所分红权,可以列席股东会,但不具有投票权。”
“瓦根第教授持有研究所接近20%的股份。按照章程及他与教授签署的协议,这些股份在他去世后由教授向其继承人收购。他没有直系后代,只有一名远方亲戚。收购协议经过公证,合法有效。”
控方律师举起一张纸。
“从瓦根第教授去世到现在大约六年。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瓦根第教授的股份价值大约增长了三倍。也就是说,教授收购瓦根第教授的股份获利起码三倍。”
“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陈鸥说,想到患病的教授一阵焦虑。最近教授十分衰弱,医生很肯定他的寿命不会超过一年。这也是他为何对尼斯恼火:教授患病后,他数次联系王容,希望尼斯回家哪怕一次。虽然教授嘴上不说,但陈鸥看得出他惦记着尼斯。
“近五年研究所调整了方向,更多从事基础性研究,大部分工作尚未取得成果,更不要说短期内转化为商业项目产生价值。研究所主要收入为专利使用授权费。由于受海外仿制药冲击及国内专利诉讼影响,近几年授权使用费大大减少,目前收入不足以前十分之一。”
控方律师眼中盈满笑意,似乎发现了陈鸥的漏洞。
“也就是说,研究所遭遇财务困难。怪不得陈教授经常参加商业活动来争取赞助。这种情况下,研究所急于推出阿波赫柏来改善收入,也可以理解。”
辩护律师提出抗议。法官表示抗议有效,提醒控方律师要更加直接。控方律师耸了耸肩,说:“接下来,我要请法官阁下和陪审团各位成员观看一段历史视频,来自原本在地区警察局重案组任职的琼斯警官。瓦根第教授遇害后,有一段时间她负责侦查案情。这段视频是当时她向上级汇报案情时的记录。”
大屏幕无声无息地降落下来。五六年前的琼斯警官身穿警服出现在屏幕上。